一、判断正常与异常的心理活动的三项原则
1.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
因为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所以任何心理活动和行为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性。
在精神科临床上,常把“自知力”作为是否有精神病的指标。 把有无“ 现实检验能力”作为鉴别心理正常与异常的指标。
2.精神活动的内在协调一致性原则
比如,一个人遇到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却表现的非常悲伤,或是对痛苦的事做出快乐的反应,我们就可以说他的心理过程失去了协调一致性,转为异常状态。
3.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每个人在自己长期的活道路上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格。人格形成之后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比如 一个用钱很仔细的人突然挥金如土,或者一个待人接物很热情的人,突然变得很冷淡,如果我们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找不到足以促使他发生如此改变的原因时,我们就可以说他的精神活动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
案例1-2
该求助者的情绪变化是主导性症状。是在客观存在的事件刺激下而导致的主观上的情绪紊乱。因为情绪是一切心理活动的背景,所以所表现的工作效率下降是可以理解的,表明了心理活动的协调一致。 本人对症状及其产生的因果关系有很好的自知和理解,并主动求治。按三原则判断,应属于正常人的心理活动变化。
案例1-3
幻听是该求助者的主导性症状。这反映了主客观不统一,显然是不正常的心理活动。
案例1-4
该求助者存在思维形式障碍和意志缺乏等症状,出现了主客观不统一,心理异常已非常明显。
案例1-5
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并不是妄想,该求助者的问题不是精神病性的。
1.内心冲突最初由现实刺激引发
2.有道德色彩
3.持续时间长
4.出现泛化
5.主客观存在一定的脱节
内心冲突发生了变形,但是该求助者对这种冲突有一定的认识和分析能力,自知力相对完整,属于神经症性问题。
二、对求助者具有典型意义的某些特异行为表现进行定性
患有神经症的求助者常常表现为强烈的求治愿望而主动求医,对自己的症状有自知力。
精神病性问题的人很少主动求医对自己的症状没有“自知力”
三、确定工作范围
第一,明确自己的胜任力
第二,理论上,健康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是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部分神经症性问题。
第三,对精神病性问题,心理咨询师只能进行有条件的辅助性工作。
第四慎重对待出现神经症型问题的求助者和能够确诊为神经症的求助者。
第五,综合分析和鉴别精神病性问题和神经病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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