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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同学,为利而来,利尽则散

曾经的同学,为利而来,利尽则散

作者: 巴根草 | 来源:发表于2022-09-24 18:44 被阅读0次

我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是一九九八年。那年,我四十三岁,在职场中,如日中天。

那年五月初,我突然接到某同学电话。电话里,某同学显得非常兴奋,说来说去,无非一个意思——到那年,我们离开小学校门,整整三十周年!大家都想聚一聚,想听一听我的意见。

一听这话,我顿时也亢奋起来,没有一点迟疑地就同意了。

那年五月十八号,春意渐淡,夏风已至。县里某家酒店会议室,张灯结彩,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当年十二三岁的小屁孩,承载着三十年的风霜雪雨,从海内外乘兴而来。

穿越时空,大家在一瞬间,就接上了早已断线的记忆,惊讶,惊奇,热情,热烈,甚至喜极而泣!

致词,举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渐渐地,志得意满的,聚在了一起,争先恐后,侃侃而谈,聊着聊着,便互递名片,记下联络方式和号码,接下来的时间里,热情愈加高涨。渐渐地,人生失意的,凑在了一起,悔不当初,怨天尤人,唉声叹气,甚至捶胸顿足,聊着聊着,不分男女,全都变成了祥林嫂。

高潮当然是合影了。谁和谁应该站在一起,谁谁应该搂着谁谁的腰或肩膀,至少一只手应该搭在谁谁的肩膀上。集体照拍过以后,就是分组照。又是一阵又一阵起哄、闹腾。

分手的时候,纷纷意犹未尽。有人提议,三十年太久,应该只争朝夕,最好三五年聚一次,不然大家年纪越来越大,想聚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大家立即赞同,随后,掌声再一次如雷贯耳。

即使再高涨的热情,也有冷却的时候。三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二十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任何人,提起小学同学再次聚会的事情。小学毕业三十年聚会后的承诺和期待,早已被柴米油盐和衣食住行的琐碎,冲刷得无影无踪。

那次聚会之后,我时不时地会接到电话,谁谁的儿子或女儿结婚了,谁谁的父亲或母亲去世了,贺喜或吊唁的礼金,从一百元渐渐地涨到了三百元。

那次聚会之后,我时不时地会迎来不速之客,谁谁的孩子要安排工作或调动工作,谁谁的家人或亲戚遇到某某麻烦了,只需我的一个电话打过去,便能够心想事成,便可以化凶为吉。尽管我口若悬河,尽管我据理分辩,仍然说服不了上门的人。——谁叫我们是同学呢?一辈同学三辈亲啊!等等等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失望而归的同学,不能如愿以偿的同学,有意无意地散布着流言蜚语,什么薄情寡义,什么唯利是图等等,纷至沓来。

对此,我只得强令自己一笑而过。其实我心里明镜似的。当年我退伍后被安置当工勤人员,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挥舞着扫帚拖把抹布扫地擦桌子洗地板的时候,怎么不见一个同学来找我来帮我的忙?怎么我当县人事局局长了,忽啦啦涌来了那么多同学?中间的几十年,他们都人在何方?

二〇〇八年年底我突然被踢出官场、进而被踢出职场,没见一个同学来看望我、安慰我,哪怕一个电话也可以送一点温暖。然而——都没有!

这个不是“为利而来,利尽则散”,这个不叫“有奶便是娘”,什么才是“为利而来,利尽则散”,什么才叫“有奶便是娘”呢?

至于,谁叫我们是同学呢?——纯粹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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