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作文课。学生写作文,以相伴为话题。我也打发时间写了一篇。题目就叫《有时候离开即归来》
有时候离开即归来
回顾过往,不觉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二十年,四分之一的人生,还没好好地感受,便成了昨日之花。我记性不好,所以喜欢记录,二十年间,多少离合悲欢的瞬间变成了日记中的标签。多少人在生命中来了又走,在日记上出现了又消失。可有一个人,是那么与众不同。
有一个人,他自2010年出现的那一刻开始,便频繁地出现在我的日记里,与日记频率一样高的,还有来自他接连不断的书信。后来没有他的日子,冷静地回望那段岁月,一度觉得他让我长期以来在苦难中灰色的世界渐渐变暖,渐渐多彩起来。 年幼时那段与魔鬼同在的日子直至父母离婚后,才缓和了很多,至少不必天天担惊受怕受到困扰,于是年少的日记中写尽了一个孩童的眼泪。我一直像一只小鹿,有一点动静就害怕得奔跑,以为全世界都是豺狼虎豹,以为全世界只有妈妈给我温暖给我爱。直至他把一个少年可以给的所有的好用在我身上,让我一辈子忘不了!
有一种好是“我认为最好的都留给你”。记得高三分班之后,他在每个早晨无论迟到与否都必先把一杯热水放在我的课桌上。有一个早晨,我来到教室,未见桌子上熟悉的水杯,心里一阵小失望,开始无精打采地看书。忽然一阵风过翻动书页,他已弯下腰站在我旁边,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一个汉堡,还是温热的。他兴奋地像个发现了宝藏的小男孩:“你快吃快吃,妈妈给我买了两个,我一尝特别好吃,就故意慢悠悠地吃了一个,跟我妈说那个带走吃。因为要拖延时间,所以今天来的晚了些,让你着急了吧!”我摇摇头,只记得吃了一个跟平时不一样的汉堡,然后开始了我千篇一律的一天。我不知道面对这样一个时时刻刻心心念念我的人,当时怎样做到“只道是寻常”的,后来再没有了热水,没有了他,一想到那个吃汉堡的早晨就泪眼朦胧。于是后来我到德克士只吃菠萝鸡腿堡,可再也不觉有味道。
有一种挂念,无论十公里百公里还是千公里,在这种挂念面前通通变成零。高三他走读,我住校,为了走读,他买了辆车,山地车本不宜载人,他硬要卖家给装了后座,为了平时载我兜兜风散散心,每当我觉得日子煎熬心情烦躁的时候他都会带我去呼吸一下外面世界的空气。我还依稀记得一起躺在公园草地上谈天说地的那天,天朗气清,阳光透过层层树叶,斑斑点点地洒在我们身上,我们脸上。后来暑假,我们两家相距有七八公里,为了见面,他每天都会抽时间蹬车来看我,重复的事情太多反倒容易忘记,只记得有一次,天气闷热,好似要下雨,他来了,天公不作美,在我们压马路的时候下起了雨,他把外套披在我头上,蹬起车把我先送回了家,然后又冒雨上路了。不知道他可曾后悔来找我,只知道他消失在雨幕中时衣服已全然湿透。后来他报考了我理想的大学去了郑州,而我却没能如愿,去了济南,相距百余公里从不曾阻挡他的脚步,他省去了一切男生喜好的支出,只为每月来济一次带我好好玩。说起来惭愧的是,我却因为不愿忍受八个小时的漫长车程,没有去过郑州一次,于是两年,跑遍了济南的大街小巷名胜古迹。每次他跟家人出去旅游,无论走到哪里,回来见面总会带给我大大小小的礼物,有大兴安岭的明信片套装,天安门的怀表,南方某个小镇的发卡,火车站的海螺项链......
当这些记忆渐渐泛黄,他在梦中和日记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我知道他已化为一个“温暖”的标签,装点了我青春的梦。我知道我也成为了他生命中一个不可磨灭的标签,因为前些日子听到一个朋友转述与他的聊天内容,他说“我要感谢她,如今我喜欢的女生都是她的性格”。
有一种相伴一如这样,即使相忘于了江湖,也早已融注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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