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是一种古老的植物,在中国至少已有二三千年的栽培历史。她耐寒耐热,生长范围极广,花可赏,果可食,实乃一种造福人间的好花木。
“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杨万里一首五绝,写出了杏花初开艳红,继而淡粉,谢落如雪的奇观,被誉为“姣容三变”。
可惜多情文人将花色之变联系到品德问题上,先是谣传杨贵妃死后化作杏花,红颜祸水之罪名怎么也洗不掉,接着又有诗云“如捻青梅窥少俊,似骑红杏出墙头”“谁知艳性终相负,乱向春风笑不休”;清代李渔则更不知所云;“种杏不实者,以处子常系之裙系树上,便结子累累,余初不信,而试之果然。是树之喜淫者,莫过于杏,予尝名为风流树。”
到如今,“红杏出墙”已成了女子卖弄风骚,勾引男人的代名词。
可一枝杏花,自顾自怜惜春色,自顾自红裙娇丽,探出墙头,赏那无边春色,便代表你可以随便去采?
最近性侵曝光事件频发,和一位友人聊到,她突然开口——
有一次,大白天坐出租车,司机突然坚持帮我系安全带,他一整个人,压到我身上,碰我的胸部。
不知道怎么办,他一路上还讲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觉得怎样,只有恶心。
回家了,和妈妈隐晦地提起,她丢下一句:跟你说了好几遍,谁叫你还穿这么短的裙子!
那年她十五岁,后来长大一些,发现自己的性取向不是男生。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性侵,我只是一直忘不了,觉得真的很恶心,我也不知道我妈干嘛要这么说,从此不再爱穿裙子……”说这话的时候,她望窗外,用开玩笑的口气。她有着很干净的侧脸,随后转过头,“这家店的冰激凌可真好吃,你要不要再来一份?”
一瞬间我想起一部电影《红粉惊魂》。
故事发生在印度德里,三名女孩与三名男孩相识于音乐会,结束后结伴共进晚餐。
席间男孩们开始动手动脚,不顾对方拒绝想进行强奸,最终为首者被女孩们用酒瓶敲破了头。
受伤男孩一向跋扈,竟控告砸人女孩谋杀和卖淫两项罪名。他买通了所有证人,证明当晚女孩们纵情饮酒,嬉笑连连,一副淫荡的模样。
法庭上,阿米特·巴强扮演的老律师安静坐着,听原告律师种种乱泼脏水的言论,终于开口:
“照你们的意思,应该写一本《女孩安全手册》。
第一,女生同意和男生在晚上出门,就是要进行性交易。
第二,女生在和男生谈话时,只要带微笑,那就是性暗示。
第三,女生喝了男生给倒的酒,就代表同意被睡。
即使她明确说了‘不!’”
结案陈词中的一句掷地有声:“我的委托人当时说‘不’……‘不’就意味着‘不’,不管那女孩是熟人、朋友、女朋友、妓女、甚至是你的妻子。”
有一个词叫“荡妇羞辱”,指一种贬低或嘲笑某些女性的可悲社会现象,而羞辱原因,可能因其着装性感暴露,言行放浪或仅仅是谣传她言行放浪。
《红粉惊魂》里原告律师就采用“荡妇羞辱”理论诋毁女孩们——打扮举止淫荡,别人把你当荡妇对待就是你的错!
许多真实性侵案件中,加害者的辩护乃至旁观者的讨论中,也依然充斥着根深蒂固的“荡妇羞辱”性别观念。
知名媒体人章文被指控性侵,他发文回应表示不构成强奸:“她曾在微信上给我发过不少令人想入非非的艺术写真,双方互有好感。”“她换过好几个男朋友,包括有妇之夫”。至于另外两位,蒋方舟“交了众多男朋友”,易小荷“离过婚,经常出现在酒局上”。
红杏出墙,就代表你可以随便去采?
采完踏完还要怪罪杏花美艳得淫荡,生来一副奴颜媚骨?
为此我想用龙应台写于1985年的一段话作答: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今年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背洋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过,我希望你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毛病”,你就别说我“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
直到如今,三十三年过去了,愿未来每一朵杏花开得更自在一些,也愿每一个人,一辈子都能恣意享用美丽的权利。
红杏出墙,就代表你可以随便去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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