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应有居安思危的意识。为求方便,不顾可能引发祸患而放任自己的鲁莽行为,难免惹祸上身,甚至殃及他人。
今年年初,某城市一小区一栋居民楼,因居民在楼道内为二轮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同楼无故居民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惨痛的事实,血泪的教训,令人不寒而栗。
为此,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明令禁止任何人在居民楼内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一度,村镇、社区与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深入辖区村庄、社区,张贴宣传纸,下发有关通知,检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违规事宜。
经过一阶段的宣传、发动,检查、整改,相关规定得到绝大数居民与群众的响应,人们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此事件刚刚过去半年有余,近日来,有个别人又好了伤疤忘了疼,放松了要求陋习重操。为了方便起见,又开始了违规操作,继续将电动车放置于小区内甚至楼洞内充电。
这种自私、放纵行为,非常危险,危害甚大,安全隐患不容小觑,必须坚决制止。
昨天,入睡前,我听见小区院内,有争执声。本人不太喜欢凑热闹,故并未去了解人们争执的缘由。不一会儿,妻子自外归来,我与她谈起刚刚小区院内起纷争之事。她告诉我,一居民从楼上,垂下电线在他人的轿车旁给三轮电动车充电,轿车车主发现后予以制止。由此,两人发生了几句口角。
前些日子,我家属与楼上邻居也制止了一起在楼洞内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可见,多数居民觉悟起来了,但仍然有极个别人依旧抱有侥幸心理,对在楼内充电可能引发的灾害事故认识不足。侥幸麻痹心理作祟,为了方便自己不计后果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禁止。否则,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就难以得到保障。
教训应从他人身上吸取,明令禁止的行为若置若罔闻,倘若引发责任事故发生,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后果相当严重。这样的案例,人们只要将相关关键词输入电脑,百度一下,骇人听闻的紧例网上比比皆是,而且触目惊心。
一座楼房,小则居住几十人,十几户;大则,几十户,上百人,甚至更多。人人都是这座楼房的主人,整座楼的安危,关系着每个人的安危。特别是高层建筑,更是众人生死与共的命运共同体。维护公众安全,人人有责。
人们发现他人有违规行为,对公众安全构成危害,就应当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坚决予以制止,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将一切不安全的苗头消灭于萌芽之中。必须端正麻木不仁的思想,与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作派;要勇于同违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牢记危害事故一旦发生,危害的是整个群体的利益或生命健康安全。
有关单位抓工作、促落实,也不能搞一阵风,应当持之以恒。雨过地皮湿,蜻蜓点水式地抓落实,此等陋习必须加以整改;否则,一切工作皆重在落实的要求,只能是一句口号而已。
无论是谁,做任何事情之前,必须三思而后行。正所谓虞则立,不虞则废。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康,人人依规按章办事,方得众生顺畅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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