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儿子非要让在县上居住的爷爷带他玩一下午。退休的公公听到孙子叫他,自然是高高兴兴。回家后,带了满兜吃食,里面有十来个芒果。去年,因为我买的小芒果儿子挺爱吃的,先生看见后,一周回一次家的他顿时父爱泛滥,买了十来个大芒果让他儿子过瘾,结果,过敏严重,他是上班去了,折腾得我一天医院单位家里三头转。所以,我赶紧警告儿子,不要吃芒果。他呢,嘴馋的不行,六年级的少年了,总是没有几岁时那么听话了,背着我偷吃了两个,还美其名曰:过敏的是大芒果,小芒果是不过敏的。晚上,脸就开始泛红,我一看坏了,怕是又过敏了。急忙找药喂药,第二天还是严重了,还进了趟医院,到今天脸还是红肿的。我这毛燥,没办法形容,任性的孩子只能吃点苦头来教育了。
自家的孩子这样,周三周四学校开运动会,我在检录处负责。今早九点多,忽然跳高处的樊老师过来要求广播一下找政教处的老师。说是有个学生手被玻璃划破了,吓得我们赶紧协助。学校领导迅速赶来,带着去医院了,我们才安下心来。想想,跳高的场地应该不会有玻璃呀,仔细询问。原来,七年级的这个女孩儿,参加跳高运动时成绩不太好,下场后,同班的几个男生揶揄了几句,女孩一生气,手里拿着玻璃的水杯,一摁,就摔将下去,杯子碎了,手顺势扎破,伤口很深,血流不止。其实,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虽然很混乱,但我也仔细看了这个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当时被自己伤口的疼痛和不断流出的鲜血也是折腾得面如土色。还好,手心部位,肉厚一些。
儿子也罢,学生也罢,一件生活,一件单位,一个11岁的少年,一个13岁的少女,恣意任性。到了,不过伤害了自己罢了。作为成人,我是不太赞成的,毕竟,太得不偿失,一个为了过嘴瘾,一个一时之气。最后给众人谈话的资料里面多了两个小故事,犹如蒲松龄《狼》中:止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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