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与小姚结婚十多年了,小姚婚后生了个男孩已经15岁,现在读高中。
小李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长期在外地工作,平日里很少回家,家里只有小姚带着孩子过日子。
小姚结婚后就做了全职太太,小李的工作收入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
婚前,小李付了首付买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婚后,也是小李按月偿还贷款。
今年初,小姚提出了离婚。理由是小李长期在外地工作,根本不顾家,不关心孩子的成长。
小李不同意离婚,一审法官判决驳回了小姚的诉讼请求,不准小姚与小李离婚。
时隔七个月,小姚再次提起了离婚。
调解员老陈看着手里的卷宗犯了愁,见过离婚的,可没见过有这样离婚的案子。
一来,这两个人长期分居生活,竟然能够一直凑合着过到现在。而且,直到小姚起诉离婚之前,似乎两人在情感上还没有受到影响。
二来,小姚这个全职太太当的也是非常了得。尽管小李不是什么大款、大老板,可她竟然能够在家厮守着孩子呆得住。
老陈分别与小李、小姚谈话后,专门找来小姚的代理律师,打算与她交流一下对本案的看法。
小姚为了离婚官司专门聘请了律师小周,第一次起诉离婚小周就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
老陈开门见山说起了对这个离婚案子的看法,他总觉得看不出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小周一直强调这是小姚第二次起诉离婚,不断地说这样法院就必须判决离婚。
“第二次起诉就必须要判决离婚吗,这算是个什么理由?”老陈不满意小周的看法,不禁打断她的话,“没有确切的证据法官怎么能够出判决呐?”
“可以‘其他原因致使感情破裂‘为依据做出判决。”小周肯定的说。
“这个……这个……”老陈掂量、思忖着,默默沉思不语。
案子调解不下去了,小姚坚持要求离婚,小李坚决不同意离婚。
既然调解无效,老陈只好终止调解,整理好各种谈话笔录、材料,归入卷宗把案件移交法官。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里,老陈都在思考着小姚、小李的这个离婚案。
他总觉得在这两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说了谎,案件应当另有隐情。
老陈一直在纠结:现有的情况下,这个案件法官会判决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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