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个当事人拖欠了几年的物业费,总计有六、七万元。案子接手拿了过来,按照工作习惯直接打电话联系被告。
被告小姚,是个女性,岁数不大。电话接通后,竟然传来一位老年男性的声音。
“喂,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哦,这个,以为电话打错了,必须马上核对一下:“请问是小姚吧,您是**小区*号的业主吗?”
“对,对,那是我闺女名下的房子,我是她父亲。”电话里传来小姚父亲的声音。
既然这样,在电话里就让小姚的父亲转告小姚。告诉她:她名下房子拖欠了几年的物业费,尽管物业公司不断的催索,但是一直没有交纳。现在,物业公司已经把小姚告上法庭。
小姚的父亲有些为难,解释道 : 小姚现在国外学习,无法到法院办理应诉手续,估计要半年以后才能回国。
这个容易,让她委托律师或者委托家人代理她参加诉讼即可。
“她在国外怎么签署委托书啊? ”小姚父亲有些不解的问道。这个也容易,让小姚手签一份委托书通过邮局邮寄过来即可。最好,让她同时发过来一段视频,证明这份委托书是她本人亲自签名。
当然,你们也可以让小姚在当地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办理委托书的公证手续,邮寄给法院,委托小姚的亲属参加诉讼。
“这个……这个……”小姚的父亲还在犹豫着。可能是觉得这个案子由小姚直接出庭来解决比较好,小姚暂时不在国内自然需要等她回国后才能处理。
当事人存有这个心理很正常,不过,有些话必须要跟他们交代清楚。
如果这个事情耗到小姚回国来处理,一旦案子不能及时解决,当事人负有未了结债务的,不能随意出境。这个你听清楚了吗?
“这个……”小姚的父亲听清了,但还想说什么。
其实,即便是小姚能够亲自出庭参加诉讼,估计也要由你们老人陪着。这件事小姚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吧?到头来还是要你出面来与物业公司交涉,对不对?
既然如此,何必大费周章!如果你能把拒交物业费的理由说清楚,求得法官的支持岂不是更好!
小姚的父亲估计是听明白了,接下来就问委托书的格式、法院的地址。
这些问题更好解决,请您上网查阅,需要什么有什么。如果来法院打开导航就可以,这个您肯定能做到。
小姚的父亲没有再说什么,说声“谢谢!“就挂了电话。
等着他什么时候来法院吧。
过了大约七八天,原告物业公司来办撤诉手续,说是小姚一次性把拖欠的物业费结清了,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争议了。
看来,小姚,哦不,不如说是小姚的父亲想明白了:该付的钱迟早也是要付的。不然,负有债务的人出境可能会受到限制。
注:本文根据真实的案例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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