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奥
对于世间所有的痴情,可能一句“相伴一生,还是太短”还不足以道尽我们所有的遗憾。
但是缘分这种东西,有时候真的是很神奇的一种存在,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有时候你却能清晰地感觉到它的存在。而所有缘分的开始都始于遇见。就像三月遇见春雨;游人遇见风景,;而我遇见诗歌……
对于余秀华,可能会有很多人感觉熟悉。在此,对于余秀华本人的争论我就不予评论,我只说一说她的诗集《摇摇晃晃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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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间为名,但是却摇摇晃晃,或者跌跌撞撞。想知道为什么吗?其实我也不知道。因为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外人能够说真正知道一个人内心的想法。当然,我也不例外,因此我没办法给出什么所谓的官方说明,我只能谈一谈我自己的看法。
因为生理上的缺陷,在余秀华的世界里,有很多东西都是和同常人不一样的。也有可能因为作者是职业是一个诗人的缘故。所以在作者笔下,无论是横店村的炊烟,还是天空上大朵大朵的白,亦或是可爱的小家伙——那只被唤作小巫的狗……一切都是摇摇晃晃的。
另外一个原因是余秀华需要摇摇晃晃才能从她身体里掏出很多东西,例如掏出火车、掏出土地、掏出镰刀、掏出云朵还有掏出夕阳……在余秀华的诗里,凡此种种,皆是人间不得不说的深情。
而后,在这本诗集中。你会发现,里面没有于万千人海中苦苦寻觅的煎熬,有的只是于茫茫人海中一次又一次简简单单地擦身而过。
我在想,是不是因为余秀华深切地了解那种疼痛,所以她把那些本该能够的疼痛自己咀嚼,咽下之后就让那些能够痛彻心扉的感觉通通在腹腔中溺水而亡,而后只把那些珠圆玉润的文字吐出来。
我多想她在诗集的最后写上一句:有些痛苦,你们不必感同身受。
海子在《夜色》里说“我有三次受难:流浪、爱情、生存;我有三种幸福:诗歌、王位、太阳。”同样,我觉得把这些用在余秀华身上也是极为合适的,只是不知道她会不会同意。不过也没什么关系了,因为我并不觉得她有机会看到我的这篇文章。
言归正传。说起诗歌,作为诗歌大国的我们来说,应该每一个国人都很熟悉,不仅如此,我们从小也都是浸润在诗歌的抚慰之下。但是虽然我们自诩了解诗歌,但是却没人敢说了解诗人的世界。徐志摩说,诗人是一只痴鸟。对此,我是极为赞同的,因为痴情,所以心甘情愿。
而这种痴,在余秀华诗中表达的也是尤为突出。在她的诗中,即便是一块陈皮,也都在小心翼翼地相爱,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每一次恰到好处的相遇。诗人以在万千花朵里把春天找出来的虔诚去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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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青春和爱情一旦联系起来,仿佛就多了一种宿命的冥冥。坎坷和波折也是化作磨难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考验。
对于爱情,沈从文在《唯一》中写道“我行走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纪的人”。杨绛也过:“我们曾如此渴望岁月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
可能就像余秀华的诗一样,款款而来,不施粉黛。无论是诗也好,人也罢。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一种成全,正如余秀华在诗中这样写道“雨在快落下的时候才被看见,落下了才是成全”。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而后,能有一个人陪你一起不断地在人间尝试邂逅。
一辈子,不若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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