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女性一方面本來也沒有罪,現在是做了舊習慣的犧牲。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們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
做一世犧牲,是萬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乾淨,聲音究竟醒而且真。
——隨感録四十
魯迅於1898年4月底離開家,5月7日到南京。他到南京求學,是因為遠房叔祖父周慶蕃(字椒生)在江南水師學堂教漢文,兼任管輪堂監督。周家子弟因他的關係進那學堂的,魯迅是第三個。通過考試分在機關科學習,後轉到礦路學堂(1898年10月26日放榜錄取了),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1902年1月27日)畢業,並得到官費出國留學資格,1902年3月24日(壬寅年二月十五日)魯迅登上日本輪船大貞號從南京啟程,經由上海到日本,開始了留學生活。
1906年夏天,魯迅回國去了一趟,這是母親叫他回去結婚。
新娘朱安(1878-1947),山陰(今併入紹興)人,比魯迅大三歲。
關於這次婚事我們知道得極少,只知道是以不幸始,以不幸終。
關於魯迅和朱安的婚事,周冠五在他的《我的雜憶》一文中說到一點他所知道的情況。周冠五(1887-1970),名鳳紀,字冠五,筆名觀魚,小名曰朝。他是仁房義支藕琴叔祖的兒子,從小在陝西生長,於1901年才隨父母回到紹興老家來。魯迅兄弟按輩分叫他朝叔叔,實在比自己還小幾歲。他的《我的雜憶》一文中說:
魯母知道我和魯迅在通信,就叫我寫信勸他,我寫信後得到魯迅回信,他說: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兩個條件:一要放足,二要進學堂。安姑娘思想很古板,回答腳已放不大了,婦女讀書不太好,進學堂更不願意。後來把這情況又告訴魯迅,結果魯迅回信很幹脆,一口答應了,說幾時結婚幾時到,於是定局結婚。定了日子,魯迅果然從日本回國,母親很詫異,又是高興又是懷疑,就叫我和鳴山兩人當行郎,他穿套袍挂,跪拜非常聽話。(見《魯迅家庭和當年紹興風俗·魯迅堂叔周冠五回憶魯迅全編》,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245頁)
這一不幸的婚姻折磨了他二十年。
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也談到過這婚事:
朱夫人是舊式的女子,結婚系出於太夫人的主張,因而“瑟琴異趣”。魯迅曾對我說過:“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他的學生孫伏園在《魯迅先生二三事》一書中講了這樣一個細節,那時魯迅已經在教育部做官,已經在大學任教了:
一天我聽周老太太說,魯迅先生的褲子還是三十年前留學時代的,已經補過多少回,她實在看不過去了,所以叫周太太做了一條棉褲,等魯迅先生上衙門的時候,偷偷地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能換上,萬不料竟被他扔出來了。老太太認為我的話有時還能邀老師的信任,所以讓我勸勸他。
魯迅先生給我的答話卻是不平庸的:“一個獨身的生活,決不能常往安逸方面著想的。豈但我不穿棉褲而已,你看我的棉被,也是多少年沒有換的老棉花,我不願意換。你再看我的鋪板,我從來不願意換藤綳或棕綳,我也從來不願意換厚褥子。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被生活所累了。”這是的確的,……他雖然處在家庭中,過的生活卻完全是一個獨身者。
毫無疑問,這一婚姻給魯迅帶來了很長久的痛苦。不過這痛苦是得到了補償的。一個人在感情上、生理上的需求得不到滿足的時候,多餘的精力就有可能用到事業,用到思想上去了。正好是孫伏園看到的這些年裡,魯迅參加《新青年》的工作,給《晨報副刊》寫稿,給《語絲》寫稿,和《現代評論》派鬥爭……
我們可以看看魯迅的一段引文。他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在談到陸侃如、馮沅君夫婦的文學活動的時候,引用了匈牙利詩人裴多菲題B. Sz. 夫人照相的詩:
聽說你使你的男人很幸福,我希望不至於此,因為他是苦惱的夜鶯,而今沉默在幸福裡了。苛待他罷,使他因此常常唱出甜美的歌來。
引文之後,魯迅接著說:
我並不是說:苦惱是藝術的淵源,為了藝術應該使作家們永久陷在苦惱裡。不過在彼兌菲的時候,這話日有些真實的;在十年前的中國,這話也有些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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