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贾平凹的作品集,目前读了《黑氏》。
《黑氏》讲的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之间的故事。女人黑氏,小男人,木犊,来顺。
但“红狐”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却是在描述黑氏去捉奸时的村长女儿的形象。村长女儿就是小男人的出轨对象。
黑氏遭到小男人一家的嫌弃,小男人一家因为黑钱发达后愈是不把黑氏放在眼里。
后来黑氏离婚,但不离开,要亲眼看见小男人一家遭报应。
黑氏后来再婚,与木犊。木犊是黑氏的邻居,为人忠厚老实,但是却粗糙,不懂柔情。
而来顺又一直没有放弃黑氏,在木犊去煤窑拿命换钱的那段时期,黑氏和来顺有了第一次偷情。
相较于木犊的粗俗,来顺是懂女人的。
黑氏就这么一边后悔当初没有跟来顺,一边内心愧疚觉得对不起木犊。
好在木犊平安归来,用这血汗钱开启了黑氏和木犊的创业之路:开面馆——开饭馆——饭馆扩建。
而自打开面馆后,两人一直都保持着分居的状态,轮流照家照面馆。
偷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后面的无数次。来顺也确实心思细腻,小心照顾黑氏的情绪。甚至黑氏哪天来月事,来顺都很清楚。
打动一个女人,往往只需要注重一两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后面小男人一家的确被举报,入狱的入狱,丢官的丢官,小男人一下子家破人亡。也学着木犊去煤窑,但最后丢了小命。
黑氏虽然恨小男人一家,但也出钱将小男人安葬了。
所以,黑氏就是这么一个敢爱敢恨,却又纠结无比的女人。
其实我想过,黑氏如果选择了来顺,会比现在更幸福吗?
来顺虽然细腻温柔,但这几年也一直围着黑氏转悠,没见到有什么长进。
贫贱夫妻百事哀,柴米油盐的烦琐不见得不会冲淡两人之间的感情,一旦为了钱发愁,就没有心思去情情爱爱了。
木犊就一定是不想和黑氏有夫妻之事吗?木犊就一定不知道黑氏和来顺之间的关系吗?毕竟,有次黑氏让饭馆的帮佣半夜去饭馆取东西,回来后在她面前委屈,黑氏选择视而不见。
我在读到这一刻,已经怀疑黑氏的心全然是向着来顺了,她是故意支帮佣在半夜去的,为了一解木犊之渴。
而或许,木犊心里有愧于来顺,所以也是选择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小说最后,也并不看好黑氏和来顺的未来。
“女人抬起头来,被架着跑,终不明白这路还有多少远程,路的尽头,等待着她的是苦是甜,是悲是喜?”
这篇故事短小,所以能一口气读完。可以打发琐碎时间。推荐大家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