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晚自习,是吾之语文课。
六点十分下第四节课,六点半上晚自习。看到周围同学有的偷偷拿出零食品尝,没有带零食的孩子便不安分起来,于是,馋虫开始作怪,肚子咕咕乱叫,耐不住寂寞的几位学生,反复观察之后,发现相对安全的情况下,竟不顾班规,以身试法,直奔食堂超市寻觅吃食。
一阵狂奔之后,就来到了琳琅满目的食堂超市,好吃之食太多,选择困难。结果,不知不觉间便超过了约定期限6:30。
上课铃已响,有四位同学(于子涵、方秋雨宫铭泽、薛雨乐)的位子还空空如也。吾问其原因。便有学生幸灾乐祸地告之曰:“老师,他们几位去食堂买好吃的了,马上就该回来了,可以抓个现行。”
果然不出所料,稍后不久,这几位同学姗姗来迟。一个个兜里鼓鼓囊囊,饮料、零食等几乎要撑破衣兜了。同学们幸灾乐祸,齐刷刷地目光聚焦于他们,几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尴尬至极,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无奈,在“人赃俱获”的情况下,只好上交所获“赃物”,并被我拍照留念,他们回到座位,心中更是忐忑不已,不知将会有怎样的后果。
课后,吾念其初犯,便令他们取回“赃物”,每人写检查一份,以示自省。
几生千恩万谢,态度良好,均表示:牢记师令,下不为例。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第二天,便收到四生之检查各一份。于子涵这娃的检查尤其精彩,现全文抄录如下,敬请欣赏:
都是好吃惹得祸
今日课间,饥饿难忍,见邻桌之零食,垂涎欲滴。遂奔向食堂,打算一饱口福。
千挑万选,两袋零食尽入囊中,刷卡付账,一气呵成。回班路上悠哉悠哉,乐不思蜀。入班,老师已在,遂将零食藏于身后,室内同学,众目睽睽,皆盯吾观之,吾却昏昏然,不知其所。
正尴尬之际,只听吾师笑唤吾名,“于子涵同学,来也!”吾忐忑不已,走到教室后才发现,已有零食堆于桌上,吾恍然大悟,遂舍零食于桌前,立侍于教室后。
其后,只见老师把手一挥“回座位,上课!”吾内心有愧,惴惴不安。
放学时,老师把吾和几生违纪者,喊于身旁,“念汝等初犯,概不追究,零食取回,下不为例!”
吾等如获大赦,感激涕零。
心中暗暗发誓:今后,必遵班纪,不敢懈怠,再不敢,耽于玩乐,本末倒置。
如吾等耽于玩乐,望师督之!
唉!念今日之事,均是好吃惹得祸,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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