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喜欢

作者: 笑然君乐 | 来源:发表于2017-09-28 22:12 被阅读0次

    喜欢一个人,会从自己曾经的不识人间到坠落凡尘。

    会去听他常听的歌,看他爱看的书,追他正追的番,走他走过的路,只为了和他再靠近一点。

    会买同一时间不同地点的电影票,想着他此时和自己看同一部电影,就好似静坐在身旁,即便现在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漂亮妹子。

    会在某年某月某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日光透过树叶洒下斑斑碎影的地上拼凑他的模样。会路过某个小镇某条石桥,看着河水里孤零的身影,想着他此刻若在身旁该有多好。会在某个陌生的角落里抬头看天,蓝天白云,时光正好,不知道他此时在干嘛?

    有许多的风景来不及同他看,有许多的趣事来不及同他分享,他已渐行渐远。

    慢慢的,你会觉得,你并不是很喜欢那一部电影,只是他看过,他陪别的妹子去看。他的番永远也追不完,追不上。他的城市你终究没能去成。

    曾经你是那么地想拥抱他,埋进他的胸膛,揉揉他那乱糟糟的头发,道一声“认识你真好。”然后撒手离开,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现在的你,坐在一个咖啡屋的落地窗前,手里搅拌着一杯咖啡,看外面人来人往,不再幻想他会出现在人群中的哪里。

    身旁的路还是一个人走,偶尔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想起那是告白那天听得歌。你长吁一口气,感叹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认识他这么长时间,不知不觉喜欢他这么长时间。

    你没觉得自己的喜欢有多伟大,也不再觉得卑微与幼稚,你开始坦然接受。接受明天会下雨的事实,接受你不再喜欢的事实。

    曾经,你以为是自己不够好,所以徘徊惶恐,可是他的一句“会”让你释怀。

    不觉得遗憾,有始无终是令人不快,但你微笑着接受。

    你不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骑马越过滚滚红尘,脏了满身污秽,但洗尽铅华,似乎还是最初的自己,眉眼的沧桑掩在岁月里,一席华衣的痱子不安地跳动,你心安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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