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0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买了很久了,最近偶尔翻开,竟读进去了。
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不惑之年的所谓“城里人”,感觉很多困惑已久的问题,在这里找到了答案。读完了,还觉得不过瘾,好像还没读透,为了加深理解,索性简单做个读书笔记。
初步计划把他其他基本也读读《乡土重建》《江村经济》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而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的基层。
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而我们的民族的确和泥土分不开。当然,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农业和游牧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伺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需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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