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彭宇案宣判的那一刻,守护正义,惩恶扬善的工作就被迫成为一种职业行为——警察的权力及义务。
只有警察基于职业道德参与的惩恶扬善行为,不会收到大众质疑,家属追责。即使惩恶时,有意外后果,例如:小偷跑不过警察,心脏病突发猝死。这是职务行为,自然有一套流程去正常解决。这个小偷的医疗救助费用,应该也不会让警察拿工资去买单。
而 普通人在进行惩恶扬善的工作时,发生纠纷,没有证据证明对错的情况下。善行首先被定义为,因你做了坏事,你才会去承担自己罪恶的后果。所有因此产生的各种后果,人身伤害,经济费用,全部个人一力承担,不管其他。即使有证据证明你是对的,但好人健康无损,恶人倒下生命垂危,出于维护弱者的正义,好人就要承担部分的后果,出钱、出力、搞不好还要被拘留一阵子,弄的自己家里鸡犬不宁,无以为生。
我们在判断责任和善恶的标准,抛开前因后果,就是这个人是否健康。生命垂危,恶人可向好人追责,好人受损,恶人早就逃之夭夭!谁又能保证,行侠者恰到好处,制止恶行,点到为止呢!稍有不慎,后果承担不起啊!
近期可怜的9岁男孩,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疑似精神病患者,殴打、掐脖致死。周围有人报警,有人拍照,有人呐喊,但就是无人上前。事件轰动了整个网络,网络上痛惜、扼腕、谴责,各种评论铺天盖地。最多的就是如果大家能联手一同制止,就会怎样怎样 !
现场周围一群赤手空拳,没有经受过职业培训的素人,想必也是第一次遇到此类事件。该怎样做呢?怎样做才能恰到好处的惩恶扬善,没有后续的一堆事件等着处理? 每个人的心理都在不断的博弈,试想拍摄视频的人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惩恶扬善,至少视频能成为证据,证明恶人有罪啊!只是每个人都没有胆量上前,一旦出手必将失控!失控后的结果,谁又能承担呢?
有此顾虑的人,害怕后果的人,其实都是心怀良知的普通人。真正的恶人做了坏事,是不会去承担后果。例如:音乐院学院高材生药家鑫,普通的车祸变成谋杀。本质就是不愿意承担自己行为导致的后果,最终成为不可饶恕的罪恶,毁灭他人的同时也谋杀了自己。一群普通人和一个疯子对伺,结果必定是一群人抱头鼠窜。
惩恶扬善不是大众的权利也不是大众的义务。什么时候,可以把这种权利和义务赋予每个有良知的人,并且有一套健全的系统监督、保护大众去行使该项权利,不被恶人利用。那么网络上的痛惜和哀叹将会少之又少。
愿逝者安息,生者安好!
正义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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