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北省兴隆县委、兴隆县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兴隆·刘章诗歌奖”,2019年将举办第三届,大奖赛将评出五部优秀诗集(含诗评集),每部著作奖金三万元人民币。
“刘章诗歌奖”面向全国征集参赛作品,凡在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个人诗集、诗评集均可参评,时间限2000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出版的相关著作。
自即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为参评作品征集时间,8月底评奖揭晓并颁奖。评委会实行实名制。
参评者请将参评著作三册,以快递方式寄到河北省兴隆县文体局“刘章诗歌奖”评委会办公室(参赛作品恕不退还),邮编:067300,联系人:吴怀东(通联:13398675158)。(艾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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