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男士在办公室的窗户前,大声嚷嚷的叫我帮他查邮件,这个人我不认识,他说投递员写的退件原因是空号,上门无人,他家一直有人在家,而且电话能打通。

我查了一下他的那个邮件,这个邮件是2019年的,今天已经是2021年了,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半了,退件原因确实是上门无人,电话空号。
收件人一再肯定说自己家里有人,电话也一直可以打通。他让我试着拨了一下,现在确实可以打通。我说,当时投递员上门的时候,你可能确实不在家。他一再要求投递员何师傅给个说法。
后来他联系上那个何师傅,他要求投递员给他出一个说明材料。证明确实是电话拨错了。何师傅让我帮他去了解一下这个证明是否能出。后来我去找了案件相关的法官,她也给我一个合理的建议,就是说,这个邮件是2019年的,之前确实是空号,投递员五天三投,不可能每次都拨错了号码。也就是按照之前做的退件原因回复那个当事人。我把这个建议转告了何师傅。
几天过后,那天下午我问何师傅,那件事处理好了没有?应该没有出证明吧,谁知他回答我说,出了,不出,他天天打电话骚扰我。
第二天,周五的下午,我下班正准备回家,走到法院出门口,原党组叫住了我,他说,你们公司的那个投递员下个星期要配合办公室把那个通话记录调出来。
我打电话把这件事告诉了领导。周一的时候,领导打电话问我,何师傅是不是到我这里拿了章,我说,我这里没有章,后来才知道,何师傅的章是自己刻的。
时间一直持续到了周五,也就是昨天,投递员和公司那边迟迟没有反应,然后法院领导找我说这个事情,希望引起公司重视,出一份说明材料,我一一打电话给领导。

下午快五点,投递员才把那份笔录带过来,我接过那份文件,要交到楼上办公室,由于时间紧迫,我把手上还没有录完的邮件让何师傅帮忙录完,等我从楼上下来的时候,他还没有录完,我又录了几个邮件。交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邮件录错了口子。
匆忙之中打电话要公司后勤改一下,结果人家叫他把邮件删了再录。
直到下班,那十三个邮件都还没有录单,因为他那里邮件没有录完,我没有核对具体的数据,只是大概对了一下总数。
下班回家在车上的时候,另一个投递员又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个邮件没有信息,急得我打电话联系他,然后他把那个没有信息的邮件发公司群里,我却看到那个邮件并不是我的,而是中院的。
由一系列连贯事件,我得出结论是,一不能带着情绪做事,二,做事一定不能分神,三,不能随便签字和盖章,即使别人威胁,也不能妥协,这是关于自身的利益。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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