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暑假,和灵芝第一次去成都昭觉寺,下了公交车后需要围着寺庙转半圈才能去到正门。
于是两人就并排往前走,在寺庙外墙的第一个转角看到几个乞讨者,为了表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我每人给了五块钱。
转过转角后,又遇到几个乞讨者,刚才都给了,现在不给不合适,于是我每人给了两块钱。
刚给完,抬眼一看,前方不远处竟然坐了一排,粗略一估,足有四五十个。
于是,我对灵芝说:“赶紧走,就当没看见。”
灵芝问我:“为什么刚才给了,后面不给了?”
我看着前面一排乞讨者说道:“每个人给一块,给完咱俩午饭就没得吃了。”
从那之后,我再见了乞讨者,基本不会再给钱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大学毕业,硬是没往外施舍一分钱。
大学刚毕业时去广州参加工作,有一次在过天桥的时候,看到台阶上坐着一个流浪者,本来准备给两块钱的,结果发现他抽的烟居然是二十五一包的芙蓉王,我看了看手上十二块的红双喜,果断把两块钱又装了回去。
善良和爱心应该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有些人不要,我偏偏喜欢给,有些人硬要,我偏就不想给。
有一次坐火车,路过秦岭,上来一对拉二胡的男女,男的拉,女的唱,唱完挨个要钱,到我跟前我就装作没看见,然后两人就说了一些难听话——“年纪轻轻的,咋就一点爱心都没有呢?”“别学那么抠,将来没出息。”“两块钱都不舍得,将来还能干点啥?”……
两个人叨逼叨叨逼叨说了很多,我最后说了一句:“再废话我叫乘警了。”
两个人愣了一下,对着我又说了几句难听话,扭头走了。那次因为一个人只身在外,怕言多有失自己吃亏,要是在邯郸遇到这样的人,早就开干了。
这不是气话,是真的干过。
高中时期的一个寒假,我和弟弟去外面办完事回家,看到老妈手上拿着三个黄纸包,说是刚才一个和尚来家里送福,她花了三百块钱给我们兄妹三个求来的护身符。
我和弟弟听完后赶紧骑车追了出去,到村外追到那个和尚,把钱要了过来,一人又踹了他两脚,警告他永远不许进这个村,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开玩笑,三百块钱,我三个月的生活费呢,他拿三个鬼画符就骗走了,踹他两脚都是轻的。
回来兄弟两个被老妈狠狠训了一顿,说万一人家是真和尚呢?你们打和尚,佛祖会生气的。
我对她说,真和尚不会弄个破纸骗人,还卖那么贵,那个人就算是真和尚也是和尚里面的败类,欠收拾。我们帮佛祖教训他,佛祖肯定会高兴的。
当然,遇到真正的流浪者,该给钱还是要给的,江湖救急,谁都不容易。
青岛的维客广场,经常有一些流浪歌手摆摊唱歌,唱得确实好听,我每次路过都会多少给点,因为我喜欢听他们唱歌。
我特别不喜欢利用人们的善良来谋求钱财的人,更讨厌道德绑架者,这种人,本身就很没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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