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它,请把它放归自然,而不是占有它。
——题记
01
我们不得不承认,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写得十分精采。
《羊脂球》、《项链》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作品,后者还曾被载入我们的英文教材。
那天,读了两遍《米斯蒂——一个单身汉的回忆录》,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养宠物了。
《米斯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单身汉有一个女朋友叫爱玛,爱玛家养了一只心爱的、名字叫“米斯蒂”的黑色大猫。单身汉有时候去爱玛家,“脸颊靠着它温暖的腰侧,感觉得到它肚子里面不断地在发生颤抖的呼噜声,有时候它伸出一只爪子,一直伸到我的嘴巴和眼皮上,五只张开的尖爪触碰到了我的眼睛,眼睛立即就闭上了。”
后来单身汉和爱玛遇到了一位用纸牌算命的老太婆,老太婆邀请他们到她家去。在老太婆家里,爱玛惊奇地发现桌子上有一只黑猫的标本。这只黑猫与爱玛家的米斯蒂长得完全一模一样。老太婆严肃地对爱玛说:
如果您在爱一个男人,您决不能留下那只猫。
爱玛吓了一跳。于是这个老太婆就对他们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老太婆年轻的时候,养了一只猫,叫穆东。老太婆爱它就像爱一个兄弟一样。那只猫聪明得像个孩子,而且非常温顺。后来老太婆结识了一个好小伙子,三个月后的一天,小伙子到她家里去,正当俩人拥抱的时候,穆东突然扑到那个小伙子的脸上,用爪子抓他,就像抓一团破布。老太婆想把猫捉住,但它拼命抵抗,完全失去了理智。老太婆终于抓住了它,把它从开着的窗户扔了出去。但她那可怜的男朋友,两只眼睛已经被挖掉了。后来他进了济贫所,一年后就死了。穆东被老太婆扔出窗外,摔死了。因为对它还是保留着感情,由是把它制成了标本。
老太婆说:它所以这么干,是因为爱我,不是吗?
世界上有多少事情是因爱而起的!
越是聪明的动物越会因为被人“横刀夺爱”而心生怨恨。
以前倒是经常听人说起小狗小猫伤人的事,远没有像读到的这篇小说让我震惊。我庆幸那些喜欢小宠物的岁月,没有被它们造成大的伤害。
喜欢,就远远地看着它,不要招惹它,更不要把它带回家。
02
小时候在农村长大,谁家都会养只小狗小猫的。
到了寒冷的冬天,没有炉子的岁月,在烧热的坑头上,小猫通常睡得恣意盎然。
它除了捉老鼠之外,通常还被用来给小孩子暖被窝。
冬天睡觉我们通常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着脑袋在外。那只半夜三更回来的小花猫都是轻轻跳到坑上,然后挨个寻找能钻进被窝的入口。谁得被口没有裹严,它就可能从那个开口处钻进去,挨着你的身子躺下去来,不消一会儿,便打起呼噜来。
当然,它最喜欢钻小孩子的被窝。可能是小孩子睡觉时体温高,挨着小孩子睡得舒服。大人通常会嫌它碍事,即便它钻进了大人的被窝,大人往往一边闭着眼,一边从被子里将它拎出来,扔到地上,继续裹紧了被口再睡。它却非常轻巧,从不会被摔伤。它不生气发怒,即便被人从暖暖的被窝里拎出,也顶多“喵”的一声,以示不舍。如果找不到钻入口,它还会用竖起尾巴,用身子来回蹭你的脸,力图把你叫醒,等待你把它捉住,捂到被子里去。
一般的小宠物不伤害本家的人,有人说,可能是熟悉了,不忍心下手。
但它的小爪子却是锋利的,尖细的指甲头可能会无意中把人弄伤,害得人去打针。
我从小对它们怀有警惕,怕它们把我弄伤。
动物毕竟不是人,人有时还会故意或者过失地给别人造成伤害,何况小动物!
有一次妻子带女儿回老家。母亲养的一只老猫生了多只小花猫,小猫刚睁开眼的样子,走路慢吞吞的,十分可爱。
妻子发动车子准备离开时,那老猫正好带它的孩子出来散步,小花猫排成一溜,模样极其相像。女儿一下像见了宝贝,非要捉一只带回家玩玩。妻子不知厉害,于是停下车,就捉住最后的一只小猫,正往车上抱时,那老猫从远处一下子跳起来,抓伤妻子的手,把它的孩子救了下来。妻子倒是惨惨的,当下午就去打了针。
不顾一切护孩子是动物的天性,想想也怪不得那只猫。
图片来自网络03
狗被称之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不嫌家贫”,你打它骂它饿它,它也不会离去,在农村长大的我对此深有体会。
小时候放了学,先去玩会儿小狗,是我当时的通行做法。
记忆最深的是一只老狗养了十多年,后来因为误食食物中毒,呕吐多日,难受得最后藏到床铺下去,拖都拖不出来,最后可怜地死去了。
一家人为此难过了好几天。
母亲说,它把自己藏起来,是怕“药”把它“拿”得失去理智,神志不清的时候误咬伤了自家的人。
多么好的狗。
狗的寿命也就十几年,当它年龄大的时候,牙齿掉光了,眼也花了,走路晃晃悠悠的,一幅老态龙钟的样子,同人老了一样。
有时候想想也真够可怜的。
既然受不了生死别离之痛,干脆就不养了。
养小狗的情节一直都有,后来同事送来一只小沙皮狗。
这只小沙皮十分聪明,弄来的时候刚睁眼没多久,女儿喜欢得要命,一放学回家就揪起它脸上松松的皮,十分好玩。
谁知这小沙皮食量很大,长得飞快,后来脾气也大了。
有次妻子看它趴在沙发上睡觉,数落它几句,它竟然“呜呜”地表示不服。
女儿放学还要做作业,不能老是跟它玩儿,怕影响自己功课。那次回家没理它,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它一下子不高兴起来,用嘴拱开门去找寻女儿。女儿用脚把它拨拉出来,然后在里面反锁了门。这小狗立刻就被这种“冷遇”惹恼了,它竖起前爪,“啪啪”地拍门。女儿在里面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看来不送人不行了,于是把它送人了。
有次和同事外出应酬,喝了点酒,路边那户人家,忽然想到了那只小沙皮,于是就拐个弯去看看它。
那家伙一见是我们,简直就乐疯了,上头扑脸,对老主人实在是太热情了。
没有稀罕够,在征得现主人同意后,我们把它抱车上准备带它回去住几天。
在车上它还兴奋地一刻也不得安静,它欢快地上窜下跳,一不小心,我的手被它的爪子划了一下子。
当晚又去打针,第二天就把它送回去了。
此后,再也没见。
后来,听说它因为脑膜炎死了。
再后来,多次动过再抱养一只小狗的念头,想想伺候它的麻烦,想想送人时的不舍,想想万一死亡时的难过,干脆,还是不养了吧。
动物一旦和人有了感情,就很麻烦了。
越是聪明的动物,也就越麻烦。
它对人产生依赖感,能懂得人的喜怒哀乐。它自己也富有感情,小时候听大人说某个人家准备把一只养了多年的狗卖掉,那只狗竟然呜呜地哭着流眼泪。
很多人都把宠物狗当成家庭中的一员了,生死别离时,同人一样,想想实在是没有必要。
宠物狗,只不过是一只狗而已。
还多次听说小狗小猫对婴儿伤害的事,于是告诫朋友,家中有小孩子的最好不要养小动物。
有句俗话是“狗脸无情”,它再忠诚,对人再好,也不过是个动物。
作为人类,我们应当有着必要的远见。
喜欢是一回事,自己养是一回事。
如果不能保证它不会伤害人,还是不要养了吧。
尤其是读了莫泊桑的这个短篇,索性断了那个念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