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会有什么举动。
小时候,喜欢一个人,会经常欺负她。那种欺负不是强者对弱者的霸凌,而是雄性为引起雌性关注的举动,笨拙,却实在。
稍大一点,喜欢一个人,会害怕见到她,却又偷偷的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会不自信,面对她或明媚,或温婉,或沉静,或活泼,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青春期喜欢一个人,就会变的主动。但这种举动并非明目张胆,而是会用一系列的小动作去试探,直到确定,对方也对你有意。这一来一往的行为,大家称为暧昧。
到后来啊,喜欢一个人,会想牵她的手,想抱她,想吻她,想和她睡。直到所有的新鲜感都褪却,变得无感。不是对某种行为无感,而是对那个人无感。
一次懵懂的粗鲁,一次害羞的躲藏,一次青春的悸动,一次鱼水之欢。然后一个人。
现在依旧容易对一个人产生好感。也许是她走路的姿势,也许是她说话的神态,也许是她微笑的样子。这种喜欢来得快,却不敢深入,经历过一次完整的恋爱,就不会轻易去发展一段恋爱。得不到的,才最珍贵。
但我还是情不自禁的流露出一些喜欢的小举动。
我想尽可能的出现在她面前,想跟她有轻微接触,想感受她身体的气息,尽可能的找机会两个人相处,看到她喝水的口杯都会忍不住想要去用。当然,这些,只是自己心中一厢情愿的想法。越长大,越害怕直白的表达。
不是怂了,是成熟了,知道了喜欢一个人不仅是荷尔蒙的冲动,而是要负责任的。做不到走到最后的话,就不要轻举妄动,伤人伤己都不值当。
喜欢本就是一件甜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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