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朱朱哥弟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级阶段和科学形式。是关于认识的本质、来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其基本原理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实践论。它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物质与精神、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多次反覆;社会实践的无穷无尽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永无止境。
认识的回归性:正确的认识(客观真理)应当代表客观事物本身,不能只看成是人脑的反映,更要看成是客观事物的标志与属性,这就是认识的回归性 。
思想:客观存在反映在人们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思想的内容为社会制度的性质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在阶级社会中,思想具有明显的阶级性。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人的大脑对于客观事物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了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的思想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一切科学研究提供了方法论:
一、要按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来认识它们,不要为种种唯心主义观点所蒙蔽;
二、世界上的事物是相互联系的,不要孤立地看问题;
三、事物是发展变化的,不要静止地看问题;
四、在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必须要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即抓住事物的规律性的东西,才能真正认识到客观事物的真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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