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回忆自己过往的感情,心中凭添几许感恩和欣慰。
闫是我第一个心动的男子。
他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好复杂,像是各种气质的混合,但在那些温柔与帅气中,又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
喜欢一个人,就会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会在偌大的人群中发现他的身影。
午后,一群人照例在会议室胡侃乱扯,闫也在,他看起来有点不喜欢那种氛围,起身往外走,脚下一个突起的钉子,把他绊了个趔趄,就在这当头,我快步挡在他身前,他撞在我怀里,没有摔倒。
多美的桥段,可惜他早已身有所属。
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他是我的偶像。而他一直象大哥哥那样关心我。
时光荏苒,很快,我便步入了中年的门槛。
像大多数中年妇女一样,我也遭遇了感情的坎:精力衰退,生活平淡,想要重拾年轻时的激情,又对即将逝去的青春充满恐慌。
知道人到中年为什么容易出轨吗?
她们或许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把最好的自己献给最爱的人,她们不想此生有遗憾,纵然粉身碎骨,也想拥有那个魂牵梦萦的怀抱......
命运让你的心有了裂痕,同时也让光透过裂隙照进你的心房。
十年之后,闫早已成为儒雅绅士,他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勤于读书,喜欢运动。如果说之前喜欢他是因为颜值,而今,对他的感情早已升华。真正的喜欢,是历经岁月的沧桑,世事的变迁,那份情依然在。
从没想到可以喜欢一个人那么久,那么深。
一个偶然的机会,与闫共进晚餐。
十年之前慕君之色,十年之后重君之德十年之前慕君之色,十年之后重君之德
四月的蔷薇让空气充满着诗意,牛排,咖啡,红酒,霓虹,全是我的最爱。音乐响起,闫邀我共舞。酒后微熏的我,就这样握住了男神的手,我顺势靠近他怀里,抱紧他,听自己如狂的心跳,一切如梦如幻,那一刻我晕眩了。
老天是有多好,给我这一切。
只是,人向来是欲壑难填。想念和思恋随之汹涌而来。
你有没有想一个人到泪湿枕头的地步,我有。那份思恋像一头巨兽,压迫着你,要把你整个人吞噬。
你有没有为一个人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我有。每天三个小时不停歇的运动,想让自己变瘦,以便拥抱时感觉更好。
你有没有为一段情变得茶饭不思。我有。三个月时间整整瘦了二十斤,以至于别人老询问我是如何减肥的。
而这一切只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从未喜欢过我的男人。
现在看来,幸好他不喜欢我。有时候想,假如他喜欢我,我会不会出轨?
忽然就想,人喜欢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对这份喜欢,重要的是,你是否有能力去喜欢,是否有尽力去触碰,是否有定力去坚守,是否有能力去取舍,是否有权利去选择?
真有那一天,我是否能放下一切,奋不顾身地去爱他?
世间之事物,冥冥中都有注定的机缘,就像女儿国王与唐僧,有相遇的缘份,却无相守的结局。
一段持续十多年的喜欢,因遇君子,而未铸成错。
如今,生活幸福的我,真心感谢我喜欢过的男子,让我握他的手,倚他的怀,在我动情时没有推开我,在我胡搅蛮缠时包容我。
这段感情,让我倍感欣慰,那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男人,终究是一个值得我喜欢一生的男人。是他让我变得优秀,因为他,我爱上读书,喜欢运动,偶尔还能写一段文字。
周国平说: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人生最贵重人心深处的暖 ,是对花花世界的用力追寻,以全力的殷切跨过众生乱象,一路奔向人心,细细感受那些忽略的安暖,把未出口的话认真说出囗,把没爱够的人深情地爱一遍,在曾经错过的路口,以安安静静的心做个决定,从此不再期待峰回路转。
一直往前走,别往后看。
我们最向往的生活应该是:到老的时候,两个人坐在庭院里,一个人问另一个人,你这辈子出过轨吗?回答是没有。遗憾过吗?回答是从未。
十年之前慕君之色,十年之后重君之德。茫茫人海,愿我优秀,祝您幸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