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应该付稿酬

作者: 步仁章 | 来源:发表于2015-03-16 20:53 被阅读377次

    昨天三一五,中国大陆维权日。

    老步凑热闹,也给大家讲维权,讲两件自己维护书权的故事:

    近二十年前吧,老步曾编过一本通俗读物《画的故事》。书商擅自给按上个“水仙君”笔名,老步很生气,啥名啊?不男不女,像个同性恋似的。再说了,这名怎么能证明编者是俺老步呢?于是写信给出版社。出版社老总倒很客气,马上发来一纸红头公文:兹证明这水仙就是步某某。想不到,这红头公文,还真派上了用处。

    某天老步上网查文章,无意中发现,一书画杂志转载了《画的故事》两次两大篇幅。

    啊,怎么不给钱而且连招呼都不打一个?

    老步立刻按杂志上所列号码打电话过去,原来是无锡啥画院。杂志主编接电话后很吃惊也很委屈:啊,我是在旧书店找到的这本书,想不到你竟然……他没说出的,老步知道,意思是,书既然已入旧书店,编书人大约也死啦。老步当即对着电话大叫:人在,就在不远的上海!

    主编还不放心,电话中考问了书中几个故事,最后总算确定了老步的编者真身。然后事情就简单了,老步将那张出版社红头文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去,不几日,对方就将六百元稿酬连刊载杂志寄来。杂志一翻而过,款子立即取出,老步转身就买了三条烟,狂吸乱抽,高兴了整整一天。意外之财呵!

    有此遭遇,老步又在网上检索,看看是否还有转载老步书文的。果然,又发现,画的故事,杭州一杂志转载得更多,而且还转载了老步那本有盗版的茶的故事书。

    可这次维权却不成功,老步电话过去,接话者却装不知道,推三阻四,再打过去,就不接了,写信过去,也不理会。查查杂志,西泠印社背景。怎么办呢?

    身边正有一位西印会员,他曾骄傲相告,西印会员绝不如作协或其他协,总共仅三百余人,意思很精英。老步高兴,现在社会不怕精英就怕不精英,老步告他杂志转载事:

    转载不给钱不对吧?

    他答:不对。

    哪怕不给钱,给两斤七八级龙井喝喝也应该吧?

    喝喝,应该!

    他正巧要往杭州开西印年会,老步没明讲,但意思让他去印社替老步维权。两天后再见面,他去了杭州却没去印社,年会只在杭州饭店里聚餐一顿,当晚就返沪了。他回来倒是送了茶,但不代表印社而是个人友谊,也不是茶叶而是茶末,不过闻闻即知是真正高级龙井茶末,这种高级龙井,现在动辄要上万的。

    此事至今无结果。

    所以,朋友们,维权路漫漫啊!

    2015/3/15维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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