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原则六步法”来自美国国会在使用的开会商业模式《罗伯特议事规则》,这本书被称为开会规则的圣经。
十二原则是: 动议会议,主持中立,机会均等,立场明确,发言完整,面对主持,限时限次,一时一件,遵守裁判,文明表达,充分辩论,和多数裁决。
六步法 :动议,附议,陈述议题,辩论,表决,宣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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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动议
- 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资源、行动、结果。
- 比如:我动议:投入50万,调拨12人,3个月内做出独立APP。建议在上海开展,由开发总监牵头。
- ==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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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附议。
- 只要有一个人说:我附议。就可以进入议事流程。
- 如果没有人附议,主持人也不可以附议。
- 主持人有控场权,必须从讨论中脱离。==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别人发言。== 即使你是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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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陈述议题。
- 主持人清楚陈述一遍议题,让大家明确到底讨论的靶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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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辩论。
- 主持人宣布,开始。
- 1)动议方立刻发言:“我的动议,其实是大家的普遍观点,你们说是吗?”很多人纷纷插话“是的”,“我早就这么想了”。这很危险。他在造势,一种意见一哄而上,就会压制不同声音。怎么办? 启动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必须得到主持人允许。先举手者优先,未发言者优先。同时,尽量让 正反双方轮流发言,保持平衡。
- 2)有人举手∶我觉得都可以,要看具体情况。 这也很危险。没有观点,无助于结论。你应该启动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要先表明立场,再说明理由。
- 3)某人正在发言,突然有人忍不住了 这个想法不现 实,因为blablabla。 这更危险。应该立即制止,强调发言完整原则,不能 打断别人;和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 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 4)讨论过半,有人一直在说,有人一言不发。你要提醒一直在说的人限时限次原则。一个议题,每人最多发言3次,每次最多2分钟,这是你的第3次发言,请注意。
- 5)他说,好,那我说说另一件有关的事吧。你还是要打断他:一时一件原则。不得跑题。
- 6)他很生气,可这事讨论得够久了。你要宣布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最大,无条件服从。 他恼羞成怒,可他们的想法实在太蠢了。怎么办?文明表达原则。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 惯或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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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表决
- 开发总监觉得差不多了,说:表决吧,然后举起了手。 你要请他把手放下去。宣布充分辩论原则。
- 还有发言机会的人,都讲完了吗?讨论充分方可表决。 终于都表达完毕。启动多数裁决原则。
- ==赞成,大于反 对,即为通过。平局算未通过。== 表决时,不要说"同意的跟我一起举手!”并先举手, 然后盯着每个人看,不举手的就使劲儿盯,直到够数了就宣布通过。
- 主持人应该先说"赞成的请举手(等几秒),请放下。“再说”反对的请举手(等几秒),请放下。”不要请弃权的举手。主持人必须最后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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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宣布结果
- 有人曾问香港立法院主席范徐丽泰 :“高居议会之巅"是什么感受?她回答:有口难言!记者又问 :“遇 到那么多争议,你的原则是什么呢?"她又回答:议事规则。这就是一个主持人最应有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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