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汉语词汇的丰富性和多义性,古代文献的翻译就存在了许多不确定性,因此造成了许多冤案,受害者中孔子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位。
《论语·述而》:“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句话流行的注解很容易带来错觉:原来圣人教学是要收礼的啊?更有人起疑:不送礼或送不起礼的就不教了?
事实如何呢?
为消除误解,鹏哥曾写了篇文章试图澄清下,不小心把孔子可不可收礼作了关注点,以此为题替圣人辩解的似乎也不乏其人。现在看来,纵然拿一万个理由证明孔子“受礼”有理,也仍然是一种南辕北辙的曲解。说严重些,是对圣贤的亵渎,鹏哥深感汗颜和惭愧。
那么,该如何正确理解“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句话呢?考查再三,鹏哥以为这句话万万不可以词对词地直译,否则,一定会自误误人。
束脩,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2017年第2版)释义:“【束脩】也作“束修”。①捆成一束的十条干肉。古代相馈赠的一种礼物。②古代入学拜师的礼物。”宋代儒家邢昺注疏曰:“束脩,礼之薄者。”
若以此为据,则必然把“束脩”解为干肉或礼品,“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很容易被理解为孔子很看重学生奉送的礼物。这实在是一桩冤假错案!
这句话含义的重点在“吾未尝无诲”,可理解为“我没有不用心教的”,体现了孔子诲人不倦的精神和态度,彰显了伟大教育家的风范。
束脩一词,如不能正解,则一叶障目,原味尽失。因为时代变迁,文言渐远,人们的价值观念也产生了巨大变化。今天重读经典,鹏哥以为应以修辞手法来看待“束脩”,将其视为借代而非实指,如同小米加步枪不是真用这俩玩意儿去打仗。如果小米代薄弱的后勤供应、步枪代落后的武器装备,那么,“束脩”代的是什么?其本义无论采用辞典中的哪个义项,鹏哥以为它代的都是——待师之礼!
对于明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孔子来说,其实是不稀罕几条干肉或其他礼物的,其弟子中不乏买不起十条干肉的人,一样成为孔门高足。一生为“礼制”奔走呼吁的孔子,重视的是礼仪和规则,其人生理想就是建立世间良好的秩序。明了孔子的价值取向,就不难判断他所说的“束脩以上”,其实是对规则的认同和重视,这规则关乎师道尊严,也关乎教学艺术。
宋儒朱熹说:“圣人之于人,无不欲其入于善,但不知来学,则无往教之礼。”孔子一生作为,实为企盼天下人皆“止于至善”,而入善之途莫过于学,真求学者必对老师心存诚敬,必以礼待之。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规矩,对于求学者,形式背后对待老师的诚敬与谦恭都该是一样的。
对不学之人不硬施说教,其实是孔子的大智慧。
“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合理的译法应该是:“自愿以待师之礼待我,我没不好好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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