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条件概率:设是一个概率空间,
,而且
,则对任意
,记:
(1.1.1)
并称之为在事件B发生的条件下事件A发生的条件概率(conditional probability)。
由(1)式可推得乘法公式或称为乘法定理:
(1.1.2)
若此时还有,则可得到:
(1.1.3)
结合(2)(3)式可得:
(1.1.4)
1.2 条件概率的性质:
i) 非负性:
ii) 规范性:
iii) 可列可加性:
1.3 全概率公式:
(1.3.1)
1.4 贝叶斯公式:
(1.4.1)
假定是导致试验结果的“原因”,称
为先验概率,它反映了各种“原因”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一般是以往经验的总结,在这次试验之前就已经知道。现在若试验产生了事件B,这个信息将有助于讨论事件发生的各种“原因”。条件概率
称为后验概率,它反映了试验之后各种“原因”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1.5 贝叶斯公式的应用——贝叶斯决策:
为了判断一个字母是“C”还是“O”,通常采用先抽取它的某一个特征X,然后再根据这个特征作出判决,这时贝叶斯决策是常用方法之一。
以分别记被检验的字母为C或O这一事件,它们的先验概率
应预先给定,此外要通过试验确定
,由贝叶斯公式得:
其中,. 若
,则作出决策:具有特征X的字母是C。
参考文献:李贤平.概率论基础(第三版)[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4: 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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