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步走的时候,我的两条腿像两根灵活的棍子,连续不停地杵着地面。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在外人的眼中,我的粗腿沉重地砸着地面。别人会想,她一定在减肥。
没错,我有减肥的幻想。但我只能称之为幻想。我抱有这个幻想不超过三十年,它从来没实现过。瘦固然是极好的,但做一个健康地胖子,大约也还行。
有时我甩开两臂,迈开大步走着。有时我踩着耳机音乐的鼓点慢跑几十米又停下来走几步再一阵小跑。我说不清我跑和走时的心情。
如果耳机里是一首雷鬼或者一首爵士,我可能会有些摇头晃脑,所幸操场几乎没几个人,不然我绝对不会摇头晃脑像个傻子。如果耳机里是电音或是摇滚,鼓点敲击,我也许会短暂忘记一些内心的事,而专注于步调和节奏的一致。
有时候我的心里会突然生气。生气的我像突然有了使不完的劲,让我走个不停。我走走跑跑不是为减肥,倒像是为了排解某种愤怒。
路上和操场上夜走的人们无疑更多是惬意的。他们穿着合体的运动套装。散步的女人长发飘飘,裙摆翩跹,一肌一容,从容娴雅。
在操场上,我见过两只流浪狗。其中一只,更想和操场上的人们玩耍。它昂着头,翘着小尾巴,每有人靠近它,经过它,它的尾巴摇的格外欢快,然后会跟在人身后小步跑两下。反复尝试,不厌其烦。
后来在学校附近的十字路口,我又看见它,在来来往往,冰冷的毫无感情的车流中,只有它一条狗充满感情地、精神抖擞地昂着头,睁着它晶亮乌黑的眼睛,摇着它的尾巴。
我记得《大话西游》那个台词: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我一直不懂这句台词。
我不懂电影。也不懂人。也不懂狗。在冰冷的车流里,我和狗没有区别。随便一辆车足以使我丧命。
但我永远不会那样充满感情,那样精神抖擞。虽然我每天精力过剩,闲的在路上暴走。我觉得很累,可是心里仍然有愤怒,在找它的出口。于是我不停地走,来回地走。
我也会想我为什么愤怒。是为我经受的一些事,亦或是为时间的无用,不曾让我的愤怒减轻半点,又或许我为了我永不减轻的愤怒而愤怒。
时间真的有用吗?也许吧。
时间它隐藏了许多东西,可是当我把被旧日风沙掩埋的情绪从心里刨出,它依旧根系发达,并且光亮如新。我便明白,露在外面的是冰山一角,是九牛一毛。
人人都看到了,河床之上的鹅卵石,温润的岁月静好,无棱无角。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并且农夫山泉还有点甜。
只有一切从未拔除的恶刺和无法磨灭的怨恨都在地心,一切深邃的暗涌在地心,地火在翻滚在沸腾,在灼烧一切罪恶的过去。
然而此刻大地的表面,万物野蛮生长,人人送走中秋,现在开始欢迎国庆。愉悦的空气之上,是每天都蓝的很好看的天空,是大朵大朵秋日的云,棉花糖一般轻盈甜美。我的相册里,有很多张这样标准的蓝色和白色,它们好看得让我对这个世界依然痴迷和热爱。
当我坐在飞机穿梭在云端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闪过的句子是“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是“黄尘清水三山下,更变千年如走马”。原谅我积累之浅薄,我只想到这两句。我崇拜李白,崇拜李贺,我爱他们的浪漫主义,爱他们飘飘欲仙出尘脱俗,然而我的崇拜却是叶公好龙式的,附庸风雅总是我这种无知之人的通病。因而我是个大大的俗人。
正因为我俗,所以我才更会觉得自然不可超越的力量,我才更无法从庸人的喜怒哀乐中超脱出去,我的喜乐,珍贵而稀少,叫我难以抓住,一旦抓住又担心失去。
我的愤懑,倒是常伴吾身。于是我常常在心房里掘地三尺,就像我家那个不太正常的狗,一遇到事就去楼道下的厨门里面去挠地板,把心里的不平尝试着埋葬。完了再把挖出来的土结结实实地给拍回去,再踩上几脚,以期压住这些讨厌的情绪。
可是它们是压不住的,它们又冒出来了,它们不是腐烂的尸体,会被瓦解,会被风化。它们是带毒的种子,会生根,会发芽。
此刻,当我已经停下脚步,我还在喘着粗气,头上升腾着热气,它们在黑暗里钻出来,爬上我皱着的眉头,正在和我张着的嘴巴抢食夜里清凉的空气。
美好是别人的,愤怒,终究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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