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茶企改制,调来一位W女士当董事长。我看到这位W女士的学历是“在职大专”,有点惊奇。在网络上查了查,原来W女士是运动员出身,曾经是世界游泳冠军。看其履历,大致是退役后就一直在行政部门工作,一步步走到今天。于是我想起了体育界的明星如邓亚萍、姚明,大致也是从运动员到官员,做得很好。
在许多情况下,许多看起来很高大上的位置,一个人放上去,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基本上都是可以把事情做好的。而关键的是,要有某个条件使之到那个位置上去——邓亚萍是乒乓球打得好,姚明是篮球打得好,W女士是游泳游得好。
如果消极地看,这种情况符合人们所批评的所谓“赢者通吃”。
但我更愿意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这种现象,那就是,一个人能把一件事做得非常好,那么其人生基本上就会很好。也就是说,成功的人生,可以建立在一件成功的事之上,而不是必须样样精通。这是因为,一件事做得越好,越趋于极致,其价值就越高——想想姚明打一场球的价值!而人类社会,是有分工、有交换的,一个人可以用其在某一方面所取得的巨大价值,去与他人交换,获取其他方面的价值。
体育界中这种“只要做好一件事”的现象非常突出。其他行业其他职业其实也基本上是这样——比如巴菲特,他买卖好股票就行了;又比如小林,他画好漫画就行了;又如易中天,他把三国历史讲好就行了。
如果一个人想要同时把许多事都做得非常好,那么最终基本上是什么事也做不好!
唐君毅先生谈到这个事情时,说得很有意思。他说,一个人的心灵可能有无限的价值理想,但一个人在社会中,限于其主要责任,只能实现一限定的价值。这可以说是一种牺牲,但这种牺牲是应当的。因为“独占一切对人类社会之责任,亦为一种自私。吾欲使我对社会有尽责任之机会,则亦理当使人亦有此机会”——别把事情都做完了,要留点给别人做!
理论上,一个人有可能把各种事情做好,但现实人生中,我们最好还是,做好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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