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阅读福克纳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是用电纸书进行阅读的,每天的计划是140页吧,全书1355页,则十天就可以读完了。昨天阅读到了140页,今天阅读到298页。基本上就是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说句老实话,我阅读来阅读去的,已经快3百页了,就是没有感觉到所谓世界级名著的魅力所在。一大堆一大堆的对话,读起来也似乎发觉不了究竟有什么精妙的地方。班吉这个33岁的男人却只有3岁的智力,虽然天真永远都在,可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作者开篇就从一个傻子的角度将故事情节展开,虽然煞费苦心,其实,我觉得有点儿不伦不类,既不天真,也不深刻。
这本书作为我开始阅读之旅的第一本书,是不是有点选非其书啦?而且,其实,在若干时日以前,这本书我是通读过的,现在在电纸书里,还存有以前阅读留下来的痕迹呢。
难道是我的欣赏水平不够?分不出好歹?还是我阅读的翻译版本不适合我的阅读水准?不明白。明天继续吧,好歹都必须再把全篇再通读一遍吧。
白痴儿子是班吉,风流女儿是加迪。但是,目前却还没有叙述到加迪有什么风流韵事。至于儿子杰生,昆汀,则在前面叙述到不算太多了。平心静气吧,再怎么说都是作者最心爱的一部小说嘛,再怎么都是诺奖获得者的大作,总是会有过人之处呀,仔细读下去了。
春雨绵绵,开始时如丝般飘洒,然后却越来越密,不得不拿出雨衣了。
昨天收益是95个。投票收益34,内容则是11。
今天晨运慢跑到了33分钟了。开始的时间比昨天提前了十分钟,5点45分许就跑动起来了。用手表里的秒表记时,所以运动的时间33分钟就是非常准确了。
今天运动的路线也改变了一部分,从电梯楼那边兜了一个圈,再到步梯区,到别墅区就是一个整圈,足足33分钟跑完一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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