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分离的方程
如果微分方程
中的函数 和
均可分别表示为
的函数与
的函数的乘积,则称(2.15)为变量分离的方程. 因此,只要令
变量分离的方程可以写成如下的形式
先考虑一个特殊的情形: 和
. 则微分方程(2.15)成为
显然这是一个恰当方程,所以容易得到它的通积分
一般而言,(2.16)未必是恰当方程. 但是,在上面对微分方程(2.17)求解之后,我们容易想到:如果以因子 去除(2.16)式的两侧,就得到
此方程具有(2.17)的形式(即 和
互相分离),因此它的通积分为
容易看出,当 时,这两个方程是同解的
还要补上可能丢失的特解:
,其中
是
的根;
,其中
是
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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