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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去看水杉

今日去看水杉

作者: 苏州的雨巷 | 来源:发表于2023-12-07 12:47 被阅读0次

    某人今天约伴出行,说是到某湿地公园去看水杉。这个季节,水杉红了,倒影在水里,也是一景。

    我在小公园里,前天是看银杏,昨日是红枫,今天,我也去看水杉。

    水杉就在小河边,可惜数量少,没有气势,但仅就水杉而言,它也照样红得灿烂。

    由于某种原因,明年像南方周末、三联生活周刊之类的报刊大太可能征订了,所以昨天自费订了电子版的南方周末,288元,可享两年,还送两本书,这也算是优惠促销价。

    订南方周末的目的,是看了数十年了,不看有点不习惯。另外,偶尔写点小文章,比如以下的那种,也是需要先读报的,是否录用,也需要查询。

    这种小文章,稿费是一百一篇,如果写个三篇,那就等于报纸是不花钱看到的。这叫以写养读。

    上周写的一篇小文章,登在最新一期的南方周末上,可惜,版面有限,编辑只选了最后的一段。全文存留如下:

    业委会要有主心骨

    回应“小区电梯放露骨广告背后:业主自治权难落实”

    前不久,本地法院宣判了一起业委会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判决开发商赔偿全体业主物业用房出租费用285万元。判决结果公开后,引起热议。

    据了解,这起案件胜诉,除了法院依法裁决之外,这个小区的业委会发挥了决定性的积极作用。早在四年前,业委会就把这个案件起诉到了法院,但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因业委会未提交证据证明提起诉讼已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无法确定其享有相应的诉权,依法裁定驳回起诉。败诉后,业委会组成人员重新敲开了一家一家的门,征求业主意见,最终向法院提交了业主表决票等证据,证明本次诉讼等事项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础。

    类似开发商侵占业主利益的事并不少见,物业公司隐瞒广告收入、车位租金等侵权、越权的情况更是普遍,要维护好全体业主的权益,需要一个负责任、有能力的业委会。业委会组成人员不但要有为全体业主服务的热忱,还需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在小区管理中成为全体业主的主心骨。但遗憾的是,现在大部分小区的业委会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更有部分小区连业委会也没有成立。也正因为业委会的软弱和缺失,让开发商、物业公司为所欲为。业主自治权的落实,离不开业委会职能的充分有效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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