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戚干政”是封建政治的一个重要特色,但并非所有的外戚都有干政行径。
外戚与外戚势力或外戚集团是有明显区别的,只有当外戚形成一股炙手可热的势力,并凭藉一些特殊的情况和机缘,外戚干政才成为可能。
概言之,在三种情况下,较易导致外戚的干政。
第一、帝王幼小之时。
幼君继位需要臣僚辅政,而一旦外戚与后妃联合辅政、摄政,便为外戚干政提供了最好的契机。
幼主继统早见于西汉。西汉第二、第三、第四代皇帝均是年幼即位,吕后因而临朝称制,分封吕台、吕产、吕禄诸吕为王侯,控制禁军,干涉朝政,政出吕氏一门。第三代皇帝刘恭、第四代皇帝刘弘也是吕氏擅立。
其余像汉昭帝即位时,年仅八岁,外戚霍光等受遗诏辅政。汉平帝即位时,年仅九岁,太皇太后王政君临朝,其侄王莽以大司马的身份操纵政权。
东汉的情况也很典型:殇帝即位时,生仅百余日,冲帝即位,才二岁,质帝即位,才八岁, 框帝即位,年十五,灵帝即位,年十二,宏农王即位,年十七,献帝即位,才九岁。
汉和帝即位时,窦太后临朝,其兄窦宪执政;冲帝即位时,梁太后临朝,其兄梁冀执政……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幼君继位给外戚干政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有权势的外戚与后妃往往又有意选择幼君继位,以便擅权。
如西汉平帝死后,无人继位,当时有资格继位者不乏其人,但王莽皆“恶其长大,曰:“兄弟不得相为后”。乃选玄孙中最幼广戚侯婴,年二岁,托以为卜相最吉。
又如东汉和帝死后,本有长子平原王刘胜可以继位,但邓太后宣称刘胜有痼疾,而拥立 “生始百日”的少子刘隆;冲帝死后,朝臣李固等人曾建议在皇族中择长者而立,遭到梁太后与梁冀的反对,依旧选择年仅八岁的刘璇即位。
这就是所谓的“贪孩童以久其权,抑明贤以专其威”。
第二、外戚占据要职之时。
在这种情况下,帝王虽不见得幼弱,最高权力也还控制在帝王手中,但外戚靠着帝王赋予的权力,也往往拉帮结派,形成尾大不掉的势力,从而独断专行。
如汉武帝时的外戚田蛤,先后任太尉、丞相等要职,任人唯亲,结纳群小;又如汉成帝时的外戚王凤,身兼大司马、大将军数职,专权用事,王氏兄弟王谭、王商、 王立、王根、王逢同日封候,世称“五侯”,内外官吏多出王氏门下。
如遇帝王昏庸不理朝政,外戚集团的干政就更为突出。即使没有外戚干政,也会有其他权臣或宦官操纵权柄。
第三、帝王有意重用外戚以压抑其他势力之时。
帝王左右的任何一种势力,如果过分膨胀,都会危及皇权。
不愿受制的帝王在自己的能力不足以铲除某种势力时,总是利用一种政治势力压抑、打击另一种政治势力,以求达到权力的平衡。
在两汉时代,最突出的情况,先是异姓与同姓诸王之叛乱,而不得不借助外戚,继而是外戚与宦官的递相擅权。
外戚与宦官的斗争实际上构成了两汉王朝的官廷斗争史,许多宦官正是在帝王的授意下,在扑灭外戚势力的宫廷斗争中因功封侯,攫取权力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两汉宦官的肆虐又是外戚的猖狂促成。
其他朝代也有类似的现象。但当宦官势力极度膨胀时,帝王同样感到难以容忍,又需要借助外戚或朝臣之力。
当年,汉桓帝曾与宦官单超等人合谋扑灭梁氏戚族,权柄转入宦官之手。外戚窦武适时进言:“臣恐二世之难,必将复及,赵高之变,不朝则夕”。得到桓帝一定程度的信任。
桓帝死后,窦武定策迎立灵帝,论定策功,被封为闻喜侯,任大将军职,“常有诛剪宦官之意”,外戚势力一时又张。
可见在宫廷斗争中,一旦出现权力的倾斜,尽管旧的外戚势力被镇压,新的外戚势力也有可能东山再起。
在封建社会后期,虽然鲜有外戚与宦官的斗争,但一些外戚也因着特殊事变而受到重用。
如明代英宗时的外戚孙继宗“以夺门功,参议国是”,并打破明代“外戚不典军政”的惯例,而掌军权。
又如清代康熙时的外戚索额图因参与铲除擅政的权臣鳌拜集团,而加官进爵,并屡屡干政,朋比徇私。
(资料来源《中国历代外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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