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网络的发票流,是由产品业务模式和公司属性来决定的。可依据服务商模式的高低和油品协议的类型,来划分为以下二维四象限。
业务分析图高低服务商模式是指产品业务形式,是不是主要以对外提供服务为主,也就是业务为企服方向。加油网络以开放平台的方式,对外提供服务是天然具有行业禀赋。高服务商模式下,平台发票进项,基本为三方提供的服务费发票,出项需要看公司的属性。如无加油贸易资质,出项只能是油站的技术服务费,用户的平台服务费。
三方合作模式在中国只有注册地为辽宁大连,浙江舟山的公司,才能开具用户油品发票的资质。公司具有油品发票资质后,可与油站签署加油贸易协议,平台给用户开油品电子发票。如无资质,只能签署加油服务协议,由油站开票,平台给油站开技术服务费发票。具体看查看下面的图来了解。
非三方合作模式所以,加油网络发票的本质,是业务形态和公司属性共同推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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