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强,就是清除那些敢于与国家抗衡的民众,本篇主要讨论什么样的措施消除百姓不听从政令。
民强则会和国家对抗,民弱则会听从国家的安排。
治理百姓有强民政策和弱民政策,作者认为要去强需要使用弱民政策,即赏罚并用,以农耕和作战为赏罚的依据,使百姓专心农战,轻视读书。
重罚轻赏,所谓“刑九赏一”,“以刑去强”,彻底清除不听从政令的现象。
民众强大不守法,国家就会越来越削弱,使民众弱小而遵纪守法,政令就是得到很好的执行,政权就会很稳。
用良民来统治所谓奸民的国家,就会发生动乱,用所谓奸民来治理良民就一定会治理很好。
用重刑杜绝犯罪,国家就能长治,用轻刑导致犯罪,国家就会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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