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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为臣之道 星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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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y_c476 | 来源:发表于2020-03-01 18:07 被阅读0次

    摘要: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这么几个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为臣之道,他们分别是范蠡、文种和伍子胥。虽然他们都是同样的足智多谋,也同样享受过富贵,但是他们最后的结局却有些不同。那么,导致他们最后各自的结局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而正确的为臣之道应该是什么呢?

    关键词:范蠡、文种、伍子胥、为臣之道、足智多谋、天真、刚硬。

                                三个人最后的结局 

    先来了解一下他们最后的结局吧。

    先来说说范蠡。范蠡最后是很平静,很安详的死去的。他晚年时定居在了山西,在那里,他享受了自己生命里的最后的美好时光。对于这段时光,《史记》中有所记载:

    故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非苟去而已,所上必成名。卒老死于陶,故世传曰陶朱公。
    《史记》说,范蠡离开越国后,“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就是说,范蠡晚年三次创业,三次都成了亿万富翁,每次,眼睛都不眨一下,把钱全捐了。司马迁将范蠡在越地、齐地、陶地生活空间的转换,称作“三徙”“三迁”。《史记》写道:“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又说:“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可见,司马迁对范蠡三次重启人生、三次均能达致成功非常佩服。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这就是范蠡的成功人生。每一个阶段,都活得明明白白。按照司马迁的记载,范蠡大概活到了88岁,相当高寿。

     从上面这段文字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范蠡最终是很有尊严,很满足的去世的。因晚年时,他非常爱戴百姓,乐于助人,而受人尊敬,以至于去世之后仍留下了自己的故事,与美德,使后人尊称他为“陶朱公”。

    再来说说文种。文种最后是被吴王赐死的,当然,他并不像范蠡那样安详的死去,而是被一把剑夺走了性命。《史记》中是这么说的:

    种见书称病不朝,或谗种,且作乱。越王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代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又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刎。

    显然,文种最后并不是带着尊严死去的,而是因王命难违,不得已引颈就戮,含恨死去。

    最后,来说说伍子胥。伍子胥和文种一样,是被赐死的,但是他被赐死的时候的心态,却和文种却全然不同。来看看《史记》中是怎么写的。

    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曰:“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与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曰:“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入也!”于是吴任嚭政。

    从上面这一段,我们能看出,伍子胥这个人,是死硬到底,哪怕是在死亡的前一秒都要说一句狠话;并且,他还很刚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死。而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吴王给伍子胥的这把剑,也不是普通的剑,这把剑叫做属镂剑。来看看属镂剑的故事。

    属镂之剑是春秋时期吴王夫差的宝剑。此剑之有名,不在其削金断玉,锋利无比,而是因为此剑之下,缠绕着两缕忠魂。
    第一位死在此剑之下的是忠臣伍员伍子胥。伍员辅佐两代吴王,进专诸,荐孙武,破大楚,败强越。然而,在接纳越国投降的问题上同吴王夫差产生矛盾。最后,夫差赐伍员属镂之剑,伍员含愤而死。临死前,伍员对左右说:我死后,将我的眼睛挖出,挂在吴国的东门之上,我要看着越军是怎样打进吴国的。伍员死后,夫差将其尸体斩为数段,装在皮口袋(鸱夷)之中,抛入吴淞江。
    第二位死在此剑之下的是越国忠臣文种。 越王勾践会稽败后,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卧薪尝胆,决心报仇。句践有两个得力助手,一个是范蠡,另一个就是文种。在文种范蠡的帮助下,终于灭掉强吴。灭吴后,范蠡对文种说:“我们大王只可以同患难,不可以共富贵,你我兄弟不如弃官逃走,免得遭遇不幸也。”文种说:“不可!灭吴虽然成功,但越王的称霸大业还没有完成,还需要我们的帮助,岂可此时弃大王而去耶?”范蠡见文种如此,只好只身出走。范蠡隐姓埋名,逃到陶地,自称朱公,人称之为陶朱公,十年之内,三致千金。而范蠡出走不久,越王勾践果然不出所料,将一口宝剑赐与文种。文种接剑在手,仔细端详,认得正是吴国忠臣伍员自裁之属镂之剑。文种明白了越王勾践的意思,于是,从容自裁。

    这属镂剑关系到了中国历史上的两位伟大的大臣,他们都使君王不得不赐给他们属镂剑,让他们自杀而死。

    显然,这三位能臣,都非等闲之辈,而最终都结局之大相径庭,耐人寻味。我们不禁要追问,是怎样的为臣之道,令三人有如此命运?

                        导致这三人最后的结局的原因

    在前面,我们已经了解到了他们三个人最后的结局,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导致他们这三个人最后的结局的原因是什么?难道只是因为他们老了,还是太单纯,太刚硬?

    首先,是范蠡。范蠡虽然自己也曾在朝堂中有着重要的位置,但是他并不贪图富贵,而是理智的在合适的时间辞去官职,离开了自己的一切,并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在这之后,他又当上了商人,再一次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最终没有遗憾的死去。是啊,他的死的确是因为他老了,但是,在他们这三个人当中,能够最后自然的生老病死的,也就是他一人了。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史记》记载说,范蠡先是来到齐国,改名叫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意思是范蠡带领妻子、孩子,在齐国的海边荜路蓝缕、胼手胝足,开始了新的艰难创业。他们垦荒种地,生产粮食,还利用海边的渔业、盐业资源,开展商业贸易。经过全家人辛勤劳作,只用了几年时间,就积累了数十万家产。后来,范蠡又迁居到陶,再次改名换姓,自称朱公,人称陶朱公。十九年间,几次积攒了数以千计的黄金。“天下言富者,皆称陶朱公,”俨然称得上是当时天下的首富了。

    虽然他离开了朝堂,失去了他以前所有的财产,但是后来,他两次白手起家,创造了商业界的奇迹,并且散尽家财,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我认为,导致他们三个人最后的结局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每个人的性格 。就比如范蠡吧,范蠡这个人非常柔和,非常谦虚。而正是因为他有这样好的性格,所以他能够得到上级的赏识,能够使上级对他没有什么坏心眼,并后来放他去隐居。而上级对他的这样的态度,还要关系到范蠡这个人的为臣之道。

    其次,是文种。阅读完《史记》,我们就可以总结出文种的性格:太过天真、太过正直。

    记得在越王的生命悬于一线的危机时刻,是文种急中生智,提出来了要买通吴王的人这样的计策。果不其然,他的计策成功了,越王得救了,而他,也就自然成了所谓的功臣。而在后来,范蠡给文种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就是:“兔子已死,那狗也没用了,不如烹了吃了。把鸟打尽了,打完了,那良弓就没有用处了。 勾践颈项特别长而嘴像鹰嘴,这种人只可共患难不可共享乐,你最好尽快离开他。”虽然范蠡已经劝过文种了,要他赶快离开越王,但是文种却犹犹豫豫,始终下不了决心,所以他就声称自己生了重病,不能去朝廷里拜见越王。我想啊,文种在家中的这段时间,一定是在思索,自己到底是走,是留。他可能会觉得,越王绝对不会对他有什么坏心眼的,因为文种曾经在越王处于很严重的危机下,出谋划策,拯救越王,所以既然自己是越王的一位大恩人,那么越王怎么可能会杀害他呢?不过,事情并非他想的那么简单。而越王这一边呢,他可能已经想要赐死文种了,因为原来,他(越王)被吴王踩在脚下的时候,他(越王)能屈能伸,做了许多常人做不到的事情,就比如给吴王驾车,品尝吴王的粪便。而他做这些事情时,文种都看在了眼里,这使得越王心里一直非常不爽。而越王这个人,又是一个非常心胸狭窄的人,所以对于这些事固然非常在意,所以他很可能早就想要找机会赐死文种了,而这一次,正好有人在他面前说文种的坏话,也是很好的赐死文种的机会。所以,越王最终还是赐死了文种。

    最后,是伍子胥。伍子胥这个人,非常的刚硬,他总是觉得自己的计策,自己的观点都是正确的,而别人都必须要听他的,如果不,别人就要吃苦头。

    伍子胥是吴王赐死的,他死的时候,毫无畏惧。

    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入也!

    这是他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一定要把我的眼睛取下来,放置在吴国的东门上,来观看越国的军队进入吴国!”可以看出,这是一句非常狠的话,这句话也充分说明了伍子胥这个人的刚硬,和一种高傲。我想,高傲主要是因为他宁死不屈,哪怕是要被赐死了,他还是依然的认为自己所做,所说的都是正确的,而哪怕是一国之君的话,他也不听从。

    其实,我认为吴王早就想要赐死伍子胥了,这里有两个原因,首先,伍子胥总是不让他做这,不让他做那,如果留在自己身边,那就是个负担;其次,伍子胥有的时候说话说的太正确了,使吴王不得不觉得他有一天会谋反。但是,为什么吴王一开始没有杀了他呢?我想,可能只是为了身边能有一个真正的能臣吧。

    他们三个人,都是非常出名的忠臣:范蠡,洞悉人性,当机立断;文种,抱有幻想,逆来顺受;伍子胥,恃才傲物,宁折不弯。他们虽然最后的结局不同,性格不同,但是他们都同样对自己的上级忠心耿耿。

    而他们三人的为臣之道又和他们每个人的特征有什么关系呢?

                      从他们的个人特点来分析为臣之道

    我认为,他们每个人的为臣之道都一定和他们的个人特征有很大关系。

    首先,范蠡。范蠡是一个很随和,很谦虚,很忠诚,很机智。我想,君王身边最想拥有他这样的大臣了。

    而他的为臣之道就是,从不在上级面前有骄傲自满的姿态,总是谦虚办事,并尽己所能。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史记》中的这一段看出:

    “(越王勾践)欲使蠡治国政,蠡对曰:‘兵甲之事,种不如蠡;填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
    居三年,勾践召范蠡曰:“吴已杀子胥,导谀者众,可乎?”对曰:“未可。” 至明年春,吴王北会诸侯於黄池,吴国精兵从王,惟独老弱与太子留守。勾践复问范蠡,蠡曰“可矣”。乃发习流二千人,教士四万人,君子六千人,诸御千人,伐吴。吴师败,遂杀吴太子。吴告急於王,王方会诸侯於黄池,惧天下闻之,乃祕之。吴王已盟黄池,乃使人厚礼以请成越。越自度亦未能灭吴,乃与吴平。

    在这第二段中,也可以看出,范蠡不仅是一个谦虚谨慎的人,更是一个让人佩服不已的军事天才。

    后来当越王勾践听了范蠡的这番话,就立刻任命文种为大夫了。,这也说明越王勾践对范蠡是绝对的信任。

    其次,文种。文种这个人有些天真,犹犹豫豫,但很忠诚。《史记》中的这一段,能够表现出他的特点:

    文种:“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啄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

    上面这一段也是文中死之前范蠡给他的最后一封书信。而这封书信,也体现了范蠡和文种之间的友情(说明他们同志和同志之间,是互帮互助的)。

    在我看来,他虽然有时比较单纯,但是如果国君在非常需要别人帮他出谋划策时,文种的反应总能很快,能够在第一时间就想出绝妙的计策。这也是君王有时需要一个像他这样的大臣在身边的原因吧。但是上一段也同样表现出,文种也是一个很贪恋权位的人。想想看,文种在越国的身份地位,那可是接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他有了这样的成就,怎么能够轻易放弃呢?

    他的为臣之道就是,在危机时刻为上级献上绝妙的计策。

    最后,伍子胥。他总是非常刚硬,并以自己为中心,只要和谁有过仇恨,就一定施行报复报。虽然他有一些缺点,但是他足智多谋,当机立断。

    他的为臣之道是,自己说的永远是正确的,而上级一定要听他的,如果不听,就一定会遭到祸患。对于伍子胥的这些特点,《史记》中有所记载:

    越大夫种曰:‘臣观吴王政骄矣,请试尝之代粟,以卜其事。’请贷,吴王欲与,子胥谏勿与,王遂与之,越乃私喜。子胥言曰:‘王不听谏,后三年吴其墟乎!’

    我想,上面这一段已经充分的说明白了伍子胥的个人特点了,当然,也能够从中看出伍子胥的为臣之道。但是在这里,再补充一段从《史记》中摘出的文字:

    居二年,吴王将伐齐。子胥谏曰:“未可。臣闻勾践食不重味,与百姓同苦乐。此人不死,必为国患。吴有越,腹心之疾,齐与吴,疥甪也。原王释齐先越。”吴王弗听,遂伐齐,败之艾陵,虏齐高、国以归。让子胥。子胥曰:“王毋喜!”王怒,子胥欲自杀,王闻而止之。越大夫种曰:“臣观吴王政骄矣,请试尝之贷粟,以卜其事。”请贷,吴王欲与,子胥谏勿与,王遂与之,越乃私喜。子胥言曰:“王不听谏,後三年吴其墟乎!”

    这一段,能够非常明显的表现出伍子胥刚硬,足智多谋,果断的个人特点。我认为,他也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最后,为臣之道到底是什么呢?我认为,每个人的为臣之道都不同,有的人像范蠡一样谦虚办事,尽己所能;有的人像文种一样,在关键时刻献上锦囊妙计;有的人像伍子胥一样,刚硬自满,但却足智多谋,令人佩服。

    而在这里,我把他们三人的为臣之道总结了一下,是这样的,首先,上级说的话永远是对的,不要和上级争对错(因为你永远赢不了);其次,一定要讲究和上级对话的态度、方式,不要太过刚硬;最后一点,上级永远都是上级,千万不要妄想和上级能有任何交情。

    那么,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我们还需要为臣之道来帮助我们和上级之间保持良好的“君臣关系”吗?我想,是的,虽然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封建社会了,但是在现在的这个社会中,我们同样是要面对上级的,无论是公司老板,还是学校校长,我们都可以针对他们,来构建自己的为臣之道,使“君臣”相处的更加融洽。

    为臣之道就是与君主的相处之道,意味着要时刻顺从君主,认同君主。一言以蔽之,就是如何让君主信任、重用,不猜忌,不排斥,保住性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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