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你已安然入眠,我在另一个城市,写下这些文字,等你睁开惺忪睡眼,我把喜欢念给你听,当做新的一天的开场白,好不好?
难以确定一个准确的时间,比如初相遇,比如我喜欢你。
那种喜欢不是15岁时看到令人小鹿乱撞的隔壁班男孩,不是20岁时女生宿舍楼下一场点蜡烛手捧玫瑰花,显得莽撞的老气告白。
而是小心的,认真的,心怀雀跃的喜欢,就像是一场晴天里的黄昏,低沉安稳。
20岁的时候,老气横秋的觉得不会再喜欢任何一个人,做好了孤独终老的准备。想到老了之后,一间书房做伴,也是足够。对于感情没有那么多的期许,受够了太多的失望。
直到23岁的时候遇到你,一切都刚刚好。那种感觉像极了我的世界终年下雨,而你跑过来替我打伞。雨后天晴的时候,原来天上会有彩虹。
你看,你在的时候,才会晴天。我喜欢晴天,也喜欢你。
喜欢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的拘谨;喜欢牵着你的手在任何时候;喜欢你睡着时仔细观察你的眉眼,抚平你的眉头;喜欢所有出现在我生活里的你。
关了灯的电影院,电影还没开始,拉着你的手,轻轻写下“我喜欢你”。紧张的小小预谋,眼神碰撞时的害羞和溢出来的温柔。电影开始到结束,手边都是你没松开的手。三十七度的手,在开了空调的电影院,传递到我的手上满是炙热。
我写到这里你还没醒。
晚安咯,梦里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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