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讲一个前些天发生的故事,当时没能及时记录下来,现在想想,真的有些遗憾。
有时候有些事情当时不记录,过去了就过去了,想回头再写都写不出来了。因为状态没有了,感觉没有了,记忆也不清晰了,最重要的,那个心和情绪不在了,所以当我们有东西需要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记录下来……
好在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并不长,我还能很清楚的回忆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双十一的时候我的购物热情高涨,从淘宝上一股脑的买了几样东西,之后我每天从早到晚都忙于简书的写作,把购物的事抛到了脑后,以后的一周里,陆陆续续有一些东西邮寄过来。
一天晚上,我正在写作的时候,忽然想不起我买的一套书的书名(那个书名我文章里要提到),于是我赶紧打开淘宝查询。结果一查之下,淘宝里的物流显示,我双十一购买的所有东西都已经邮寄到了。
可是我明明没有收到那套书啊?这是怎么回事?
于是我赶紧下楼,跑到楼下的超市,超市的门口有一个大纸壳箱子,平时大家的快递都会放到这里,从来没有丢失过。但是这次,纸壳箱里只有几个小包裹,并没有我买的那套书。我又到超市里面询问,结果老板也是毫不知情。
看来我的快递丢了!
我当时立刻用手机查看物流,找到了快递小哥的电话,然后给他打电话,质问他我的快递怎么丢了?
快递小哥一下子愣住了,惊讶,莫名其妙,一时语塞。
后来他通过查询我的电话号码,确认11月19号晚上9点50多,他给我打过电话。并且亲自把快递交到我的手中。
我同样仔细回忆了一下,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是下楼取过快递,但是真的不是这件。
于是我们两个开始争论,我回到家里,把这件快递的物流调取出来。
时间显示是19号的晚上11点半收取的快递。可是那个时间,我明明没有收取快递。
快递小哥的解释是,他当时送了很多快递,到家已经是晚上11点多,然后又统一在网上做的“已签收”的处理。
我当时并不相信他讲的,而且快递确实没有了。并且质问他应该如何处理。整个过程我们没有任何争执,不过因为快递丢了,我自然不太高兴。
最后快递小哥深吸口气,对我说:“哥们,既然快递丢了,你买的东西值多少钱,我赔你好了。以后我会保证把快递亲自送到你手里。”
我说:“我知道你们很不容易,大晚上的还在送快递,可是这套书确实丢了。我买的时候是双十一,书籍打半价,大概花了100块(其实100多)。”
但是这事我觉得我也有责任,因为那晚快递小哥确实给我打过电话。我不太确定,是不是我同意他把快递放到超市门口,然后快递被人偷了。
于是我主动提出,干脆两人各负一半责任,让快递小哥赔我50块钱算了。
快递小哥也很痛快,直接用手机加我微信,转了50块过来。
当时我的心情还是很郁闷的,因为毕竟快递丢了,书没了,而且我损失了50块。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一副患得患失的心态。
结果第二天一早,我起床之后在客厅里转悠,无意中看到客厅的椅子上有一个还没开封的包裹。
我一下子意识到了什么。
于是赶紧把包裹拆开,结果里面就是我买的那套书。
当时我的心情啊,真是感觉对不起人家。
我没有犹豫,直接拿起电话,给快递小哥打电话道歉。
那边接起电话,好像还在睡觉,是被我的电话吵醒的。
“哥们,实在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昨晚那个快递我找到了。一会我把钱还你,对不起了。”
谁都不容易,那么冷的天,大半夜还在送快递。就因为我的错误,给人家增加了不少麻烦,真的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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