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深夜痛哭(上)

作者: 我是大朵呀 | 来源:发表于2018-03-10 16:55 被阅读25次
    我曾深夜痛哭(上)

    喝酒的时候一定要配上一盘花生米,这是我的规矩。

    打开始喝酒起,到今儿止,但凡有酒,一定有花生米,我的朋友都知道,朋友不多,都是十几年的交情,这不是昨晚上跟兄弟几个喝开心了,平常一斤白酒下肚不打紧的,不知道昨儿个是喝了多少,断篇儿了,一宿没安生儿,我妈五六十的人了,陪着我折腾了一宿,清早时候,竟吐出些黄黄的东西来,看着怪怕人的。

    我叫林辉,树林的林,辉煌的辉,朋友都叫我辉子,我今年二十有四,能喝酒不爱喝酒,每次出去喝酒,我都是那个负责收底的家伙,结账,打车,送人,我几乎是没醉过,但是,昨晚上愣是喝多了,此刻肚子空空如也的躺在床上,该吐的已经吐完了,不该吐的也吐的差不多了,我妈回屋睡了,等天明亲戚该来了,大过年的家里少不了人来人往。

    胸口总憋着一口恶心,一动不敢动,动一动怕是又要吐,这是一种新的体验,人难受的要死的时候大抵都这么想过,要是我这回挂了怎么办?那这之前的一切就是我的一生啦!我的一生如果只有二十四年,除了快乐少了一些,其他的倒还能将就。

    在我出生的时候,交公粮的制度还没废除,我们家实在是穷,穷,从小伴随我长大。因为太穷,我爹妈只生养了我一个独苗苗,怕养不起,中间怀了也都打掉了,具体打了几个我不清楚,但是看我妈孱弱的身子骨,应该不是一个两个吧?我一个男孩子,愣是不到一米七,用老家的话来说,不到一米七的男娃就是个半残废,有什么办法,记忆里吃到的好东西就是鸡蛋,至于肉类,次数也仅限于过年过节。生日的时候妈妈会煮两个鸡蛋给我,庄重的站在厨房门口,用鸡蛋从头滚到脚,消灾。通常我的注意力都在鸡蛋,只想它快些到我手里罢了。

    我也不知道家里为什么这么穷,妈妈说是爸爸太老实,可是老实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啊!爸爸说是因为要上交公粮,没办法出去打工,大概是太复杂,后来连我都懒得去想了。

    爷爷给我发取名叫辉,希望我未来可以有辉煌的成就,可以读好书,爸爸是三兄弟里头最小的,因为大伯二伯都各生了两个女儿,而我就是我们大家庭里唯一的男孩儿,因此爷爷特别宠我,从不让我下地,即使后来会走路了也是,走到哪儿抱到哪儿,当然这都是妈妈告诉我的,因为在我记事情之前,爷爷就去世了。

    爷爷是麦忙季节走的,死于意外。据说当时邻居给力两颗红李子给爷爷,爷爷没舍得吃,就拿给我吃,我吃了两颗还想要,爷爷就把我给我妈妈带,说是去集上买李子给我。当时正是收麦子的时候,家里很忙,奶奶还因为这把爷爷骂了一顿,说爷爷简直把我宠上天了,谁知道爷爷这一去竟没再回来,被一辆拉麦子的车给挤到树上,当场死亡。自相车扭曲的不成样子,村里人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被布蒙住的尸体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奶奶跟我们家的恩怨算是结下了。

    爷爷的赔偿款,大伯二伯家对半分,虽然葬礼酒席的费用是三家均摊的,奶奶还在葬礼上直接开骂,骂我害死了爷爷,还要跟我爸断绝关系。妈妈说爷爷死后,我生了一场大病,一病就是大半年,没有缘由的发烧,先是在镇上的医院,打点滴打了一月之久,没有起色,医生查不出病因,每到傍晚就起烧。邻居有个迷信的婶子叫我妈去一个很有名气的人那里去算上一卦,看看是不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在一个多月没有任何好转的情况下,我妈信了婶子的话,去算了一卦,那人说是爷爷想念孙子,给了我妈一张符,让我妈在傍晚时分到爷爷坟头烧掉,把灰烬放在水里给我喝,我已然忘记那灰烬混合的水的味道,却忘不了妈妈磕头时的虔诚,那时候她必然是笃定的相信她做的一切可以救我,当然,我依然病着,在傍晚时候起烧。

    在镇上医生的建议下,妈妈带我去了县城,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个遍,并没有发现什么,医生让住院观察,就这样在县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县医院很大,很吵,只是更好的医疗条件并没有使我的病好转,一个多月之后,爸妈又把我带回了老家,我回到了自己家,每天吃药。期间因为烧的厉害,还去到了一个很远的镇上住院。在秋天将尽的一天,我没有再起烧,忽然好了起来,说不清其中缘由,我又成了一个健康的孩子。

    七岁那年我开始读书了,奶奶给大伯和二伯家的堂姐们都买了卡通的书包,而我只有妈妈用布头拼凑的花书包,我不喜欢妈妈做的书包,觉得那花花绿绿的是女孩子才用的物件,可是我又不敢说,怕挨揍,从开始上学我就装着委屈。小学成绩一直很好,每次一等奖都是我的,雨伞啊笔记本啊各种,从村子里经过的时候,总能听到别人的夸奖,大家都觉得我以后会成为有出息的人,大家都这样想,爸妈也这样想,虽然我还不知道出息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一定很厉害。所以当我以第一名考到县城里最好的学校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平常,事情就该是这样的,就像春天来了花就会开一样平常。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会一直优秀下去,然后成为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然而我终究是让爸妈失望了。

    进入初中的我一心想好好学习,事实上我开始也是这么做的,初一的课程很简单,于是我就晚上回来开小灶研究奥数,我睡在上铺靠近门口,楼道里的灯光正好找到床的前头,我就利用这天然的资源,每晚学的津津有味。吴俊是我们宿舍的宿舍长,吴俊的人像他的名字一样生的帅气,可是脾气也坏。家里很有钱,衣服从来不洗,每次放假回来都要带好几箱吃的过来,明明两个礼拜就能回家一趟。他把带来的东西分给我们宿舍的人,吃人嘴软,大家都听他的话,有时候都熄灯了,吴俊要找个什么东西,他就把灯打开。因为违反了宿舍规定,扣分是难免的,这时候就要有人出来当替罪羊,吴俊指定谁谁就得去。一个宿舍就那么十几个人,像值日一样,轮流来,不久就轮到我了。

    平时我和吴俊关系就不咸不淡,有次他问我吃不吃干脆面,我说不吃,而其他人都吃了,他不爽我这种行为,于是让别的几个同学摁倒我,愣是塞进嘴里才罢休,我讨厌他,但胆子小,从小爸妈就要我不要惹事,能忍则忍,干脆面那事儿像一口痰一样卡在那里犯恶心,而这次又要我当替罪羊,我心里更恼火了,虽然憋屈,但吴俊说如果谁不去当替罪羊,就把谁赶出宿舍,想想我得天独厚的宿舍灯光,我忍了。在班主任办公室挨了一顿训,因为成绩好才没被请家长,心里很气。回到班里已经是上晚自习的时间了,吴俊和其他几个人在得知我没有被请家长之后,竟然在那里冷嘲热讽起来,我只当做没听见,自顾自的写起作业,谁知道这一无视的行为让他更加恼火,他气急败坏的跑过来撕了我的作业,我终于忍不了了,那天晚上我们打了一架,班主任给双方家长都打了电话。

    早读的时候我爸就到了,他大概以为我发生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不过当他知道我跟别人打架的时候,确实把这认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就当着吴俊和他家长,还有班主任的面,用班级前头的扫把揍了我一顿,自始至终没有问我为什么打架,在同学们的哄堂大笑中,在吴俊得意的笑里,在班主任的错愕中,我突然感到一种强有力的绝望,慢慢吞噬了我。我的爸爸,从小教我要隐忍,可是他从来不会管是不是我的错,只要我和别人有矛盾,就是我的错,我觉得我爸太窝囊了,真的窝囊,他不配做我爸爸,当然之后的几年里我也确实没再喊过他爸爸,因为我爸打了我,吴俊的家长没再追究他头上的包,班主任也没再说什么,暴风雨过后的教室,一切都归于平静,可是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之后的两年里,我成了一个小头头,专门跟吴俊那帮人作对,我开始抽烟,打架,上网。成绩也从年纪前十,一落千丈到班级倒三。我以为只要我比吴俊强,就是一种成功,我就会快乐,然而并没有。一高,二高,三高,我的分数线都不够,我爸花了钱,还动用了他的远房表哥的妹妹的老公的哥哥的关系,才让我进了四高,从最好的初中考到了最差的高中,我一下子成了我们村子里的笑柄,我也不在乎了,因为我也不是从前那个有羞耻心的我了。

    在我们县城,大家对四所高中有着简短而精辟的概括:一高是书场,二高是情场,三高是打场,四高是赌场。是的,从上了高中之后,我学会了各种花式赌法,而且老师相当宽容,在后排斗地主的同学只要没有影响到前面睡觉的同学,老师都要表扬一下,我喜欢这所学校的氛围。

    玩儿的多了,钱越来越不够用了,于是我和几个小混混联合起来去收保护费,五毛一块,一个礼拜收的钱够用一个月也绰绰有余我们还抽起了好烟,十块一盒,每次拿出来一根,每个人抽上一口。

    李菲菲是我同桌,一个打了六个耳洞的女生,注意到她是因为一个烟头,有次无意间发现,我丢掉的烟头,她竟然捡起来抽,闭上眼睛,还一副十分陶醉的神情,并且她看我的眼神……很特别,她会帮我带早餐,会帮我打掩护,会帮我收拾桌子,还在我数学课本上画心。那个时候坏孩子都是要有女朋友的,李菲菲总是带着一股舒肤佳的香味,很好闻,于是我问她能不能做我女朋友,在晚自习后的操场,她脸上一片绯红,说她愿意,然后迅速的跑开了,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跑,我又没有要吃她,难道她害怕我?从那时候起我林辉也有了女朋友,我觉得这是一件很酷的事儿。

    日子依旧,混吃混喝等死,变化了的是李菲菲,我们在一起之后,她像是成了我妈,事无巨细,对我倍加呵护。有次课间操,在拥挤的走道里我的鞋带开了,李菲菲就蹲下身去,认真的帮我系好,后面几个男生在起哄,还有周围人的嗤之以鼻,尤其是女生,连我都觉得不好意思,而李菲菲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系完鞋带,很自然的起身对我微笑。看着李菲菲的变化,我的内心不喜反忧,因为李菲菲之前不是这样的,她会顶撞老师,会和她的姐妹欺负别的女生,而现在,我仿佛成了她的整个世界,她整日围在我身边,只偶尔从我嘴中夺去燃烧着的香烟,自己狠狠吸上一口,然后再还给我,我曾试着点燃一支新的给她,她却摇着头拒绝了,我不懂李菲菲,也不必懂,我连我自己都不懂。

    在混乱的日子里混乱的活着,明天是什么,未来是什么,还有李菲菲说的爱情,我都不知道。虽然打架抽烟,这些行为并不能让我快乐,但我想至少比认真学习会让我舒服。那些好学生,在我眼里他们都是呆子,只知道读书,为了节约时间,他们可以数日不洗头,床下只有两双鞋,自由活动时间也不踏出学校半步,我实在想不出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乐子。更厌恶因为这种行为而表扬他们的班主任,我对班主任绝无半分好感,就像他对我一样。

    转眼就是高一的尾巴了,教室开始越来越燥热,晚自习班主任不会来,照例带着李菲菲到操场乘凉,李菲菲穿着一条及膝长裙,粉红粉红的颜色衬着灯光下的李菲菲格外白皙,虽然粉红色不是李菲菲的风格,但是很适合她。一圈一圈,直到满天繁星,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操场的时候,忽见远处几个人吐着烟圈向我们走来,我拉着李菲菲转身,却被身后一声“站住”惊到,那是一个很熟悉的声音,我将李菲菲揽过身后,方认得那领头的正是吴俊,他的手里是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突然心跳加速,一个人倒也无所谓,只是李菲菲......

    “我说辉哥,真是冤家路窄啊!你还记不记得初中把我堵在厕所狂揍的那回,你多牛逼啊!现在跑来这个垃圾学校里是干吗啊?”吴俊满是讥讽的朝我吐了口烟,旁边的几个混混附和的笑。

    李菲菲激动的吼:“你他妈是哪根葱?”

    “呦呦,辉哥不简单啊,都靠女人撑腰了”说着试图从我身后扯出李菲菲,被我一手拦下,我知道这只狗不是省油的灯,死死的拽着李菲菲。

    “吴俊,老子不想跟你废话,是个爷们儿你就捅我,照胸口来,别跟女人逼逼!”我拍着胸口狠狠的盯着吴俊。

    显然这一行为激怒了吴俊和他旁边的几只狗,他的匕首直直的朝我而来,我眼疾手快一把夺了过来,慌乱之中只听到一声惨叫,在他们惊恐的扶着其中一人时,我拉着李菲菲的手跑掉了,她的手冰凉冰凉,直到出了学校的很多条街,我松开李菲菲的手,路灯下,手上的鲜血明晃晃的刺眼,我心惊,这下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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