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5日 星期五 雨
吃石榴是最麻烦的,比吃瓜子更麻烦。这我是知道的。我所不知道的是,剥石榴也这么麻烦。我大几年也难得吃一个石榴。而且细细想来,我以前从来没有剥过石榴,不是娘姆帮我剥好,就是老妈帮我剥好。我只是吃,吃都嫌麻烦。
这回我自己买了个所谓“软籽石榴”,听说不用吐籽才买的,自己家里可没人帮我剥。一粒粒石榴肉像有生命一般,一掰跳跃起来,一只石榴剥完,地上掉了十几粒。然而“不用吐籽”只是噱头,籽还是硬的,只不过比普通的籽小了很多。
我平时不大喜欢吃这种需要吐籽、或吐壳,一小粒一小粒,一口吃不过瘾,只够塞牙缝,需要花上一个小时连续吃,才能稍稍品出些味儿来的东西。既费工夫又费事。但有人偏喜欢这些吃起来阻碍重重、一口一口吊着你的兴味的东西。之前看一本书,是什么书也不记得,是谁说的也不记得,就记得书里说,吃瓜子是一个很好的发明,有助于消磨时间,第一是需要吐壳,第二是吃不饱。咯噔一粒,咯噔一粒,翘起兰花指,手起壳落。可以消磨半天。
吃石榴也是同理。
总感觉爱吃这些的都是精腔人。我却喜欢大快朵颐,喜欢吃起来酣畅淋漓的东西。吃鱼吐骨头我就不大喜欢,我喜欢巴沙鱼、加州鲈鱼之类不用吐骨头的鱼。吃西瓜吐籽我就不大喜欢,我喜欢吃无籽西瓜。我还喜欢咕嘟咕嘟地大口喝果汁。
据说还有一种吃法,叫“品”。有一种品酒,是把酒含在嘴里,舌头搅动一下,然后吐掉。我不喜欢,虽然我也没有机会去品这种酒,但想象当中,我是不喜欢的。虽然味觉是舌头的功能,理论上来说,任何食物,舌头搅拌一下就能知其味,是美酒吐出来,不会醉,是佳肴吐出来,不会胖。这样既享受了食物的味道,又不会有副作用。但事实不是这样。通过品咂后的吞咽,才是享受美食的高潮,才能获得心灵上的充实感。
照理说我平时磨磨蹭蹭,不是个急性子。但是我不喜欢过于“曲径通幽”的东西,甚至“曲径”也通不了“幽”。对食物是这样,其它很多方面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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