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全部是摘抄,里面涉及到的那些社会学和思想史经典,就是熊逸的武器。
30、在古代,讨论历史问题一定要遵循一个基本尺度:一定要在历史的范围里讨论历史,千万别往现实问题上去引申,一旦碰了现实,历史也就不成其为历史,而一变成为政治了。汉景帝判定黄生和辕固关于商汤王、周武王革命的事的学术争辩时说:吃马肉不吃马肝,不算不懂吃。p386
31、牛津的人类学家马雷特:宗教发展大第一阶段不是为神祗命名,也不是断言物质精灵的存在,而是一种由非人格的超自然力量所唤起的(并与之相关联的)畏惧感。p392
32、图腾:使群体里的个人通过对图腾的崇拜来增强对这个群体的归属感,尤其是,图腾崇拜德国城市相当仪式化的,而“仪式化”正是情绪的催化剂。p406
33、美国心理学家汤姆·泰勒主持了一次大规模的电话调查:重拳也好,严打也好,并不能让人们提起多大的守法意识,而真正起作用的是程序正义,是人们相信这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是公平的,违法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司法的整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如果我们反过来思考这个问题:只要立法和司法过程是权力所有者一手控制的,只要案件的调查审理是完全黑箱操作的,哪怕重拳再重、严打再严,照样还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p420-421
34、在纸上画三根直线,近似于一个没有完全闭合的三角形,严格来说,它不是三角形,只是三根直线罢了,但绝大多数人会把它看作一个三角形。我们在心里把它闭合完成为一个三角形,这就是格式塔心理学所谓的“闭合律”。
催眠术也曾暴露过一个近似的问题:一个受试者在被催眠状态下,接到指令打开一扇窗子。心理学家问他刚才为什么要打开窗子,他疑惑了一会儿说:因为觉得房间太热。这在逻辑上是讲通的,唯一的遗憾:他是错的。因为人类总是乐于给自己毫无逻辑的行为赋予合乎逻辑的外表。这就启发我们,在读那些史书时,要有一些适度的怀疑和免疫能力。很有可能的是:历史事件本身的逻辑性远不如史书上的记载。在我们把历史描述得越来越真的时候,我们很可能正在离历史越来越远。p426-427
35、同情心是一种移情的表现。
36、托克维尔:当人们对彼此的不幸自然怀有恻隐之心,随便而频繁的交往使他们每天接触,任何冲动都不会使他们分离的时候,则不难理解他们在必要的时候会立即互助;当一个美国人请他的同胞协助的时候,很少有人拒绝。我就屡次见到他们满怀热情地自发助人的义举。
如果公路上突然发生车祸事故,人们将从四面八方前来救护罹难的人。要是某个家庭横遭大难,素昧平生的人也会慷慨解囊;每个人的捐助虽少,但集腋成裘,便可使这一家人摆脱困难。
在世界上的一些文明国家里,一个不幸的人往往在人群中孤立无援,就象像一个野人在森林里的遭遇一样。而在美国,就几乎没有这种现象。美国人的态度虽然一向冷淡,而且往往粗野,但他们却几乎没有冷酷无情的表现。如果他们没有立即去帮助人,那也不表明他们拒绝助人。
这一切同我在前面论述个人主义时所讲的话并不抵触。
我甚至认为它们互相协调,而决不对立。
身分的平等在使人们觉得自己独立的同时,也使他们感到自己软弱。他们的确是自由了,却面临着无数的意外威胁。经验很快使他们懂得,他们虽然不是经常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一定有时候非要他人帮助不可。我们在欧洲经常看到,职业相同的人都随时互助。他们所遇到的苦难相同,这就足以使他们互相寻求支持,而不管他们在其他方面如何铁石心肠和如何自私。因此,在他们当中有人遇到困难,而别人只要暂时牺牲一下或格外努力一番就可以挽救时,他们便会奋力支援,而不会袖手旁观。这并不表明他们对那个人的命运十分关心,因为他们的努力一旦证明无效,他们马上就会把支援置于脑后,而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但是,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
根据这个默契,每个人都有暂时支援他人的义务,而在他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也有权要求他人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个阶级所述的一切推而广之,用于一个民族,大家就会更加了解我的思想。
其实,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也有一种与我方才所说的默契类似的契约。他们觉得大家有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和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分越是平等,人们也就越是明白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
在民主国家里,没有人会广为施舍,但可以经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大家都乐于助人。p447-448
37、无论是从正的一面还是从反的一面来看,社会的普遍同情心主要受限于它的平等程度,而不是取决于苦口婆心的道德说教和别的什么。托克维尔这个百年前的观点对我们现代的一些人恐怕仍有启发意义,当我们试图以传统的儒家思想来教化出一个友爱的社会的时候,我们是在走着一条无数前辈们两千多年来都没有走通的道路,更有甚者的是,真正的那群拦路虎当中,儒家自己恐怕也是一个。——这可一点儿都不荒谬,要知道,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之一就是规范出严密的社会等级,我们几乎可以用“官本位”这个现代词语来解释“礼仪之邦”的真正涵义。可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不正是“平等”的反面吗?p450
38、“我们来想想,如果一位贵族,或者大臣,贪污受贿了,犯了大罪了,该怎么处置他呢?
“乡下有句谚语,叫‘投鼠忌器’(现在成了我们的成语)。如果官员队伍里出了一只害群之鼠,我们的确应该打老鼠,但要小心别因为打老鼠而把贵重器皿给打坏了。”
什么是贾谊所谓的“贵重器皿”呢?就是他在前面所讲的那个等级制度,也就是儒家一直追求的“礼治”。
贾谊接着引用了一句中国人都很熟悉的话:“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伤残身体的刑罚是不能加在统治阶级身上的,好比说,即便同样是被处死刑,统治阶级的人是被注射死,毫无痛苦和创伤,而被统治阶级里的人却是被枪毙。但很多人不了解的是,这样做的目的倒不一定是当官的利用职权为本阶级捞取好处和逃避处罚,其深层意义在于:贵族官僚阶级是上通天子、下达庶民的“台阶”,尤其高级官员是离天子很近的,如果他们犯了罪所受到的刑罚和普通百姓一样,那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台阶”的意义。(想想古代那些被皇帝赐死而不是上刑场的达官显贵们,也从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点。)
39、弗罗斯特:所谓诗,就是在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p457
40、谈什么民本精神的《老子》吗?呵呵,那纯粹是跟皇帝作对。这种私天下的专制时代,也就是前文比喻当中的养鸡场时代,全国老百姓的生活福祉只有跟皇帝的政权稳定性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有意义的,才是会被皇帝“仁慈地”考虑在内的。对于一个有理性的皇帝来说,政权的稳定自然比什么都更重要,所以,如果为了政权稳定就必须提高老百姓的福祉,那就去努力提高他们的福祉——虽然宣传上永远是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同样道理,如果政权稳定需要牺牲老百姓的福祉,乃至牺牲千万人的生命,皇帝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虽然宣传上永远会把这些被牺牲的家伙定性为“极少数叛乱分子”,把他们划到“善良”老百姓的对立面去,嗯,“制造敌人”这可是皇帝们高明的政治技巧。p471
41、仪式和人造的鬼神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一个社会群体通过庄严的仪式来敬拜一个共同认可的神圣的人造物,从仪式过程中体会到一种社会认同感——每一个个体都融入到一个群体当中去了,这满足了人天生的一种心理属性。这很原始吗?我们现在升国旗、奏国歌,其实都是一样的道理。(可参看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有一个例子虽然有些极端,却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这是近代中国《醒狮》周报上的一篇颂国旗的文章,周作人把它分行打了回车,就成了一首“很好的诗”:
这是何等的伟大!
何等的神圣!
何等的可敬!
何等的可爱!
所以我每次见到
五色国旗的时候,
恨不能呼她为我的母亲,
恨不能叫她做我的爱人,
当我这样默想的时候,
我的生命已经与
可敬可爱的五色国旗
起了共鸣,
熔而为一了!
我们很容易理解的是:仪式越复杂,庄严程度也就越高——就像订立一个协议,拉钩儿就是最简单的仪式。庄严和神圣总是离不开仪式的,小男孩把心爱的橡皮送给了邻居小女孩,小女孩怕小男孩哪天反悔,会把橡皮要回去,于是两人举行仪式——拉钩儿,并伴以仪式化的语言:“拉钩儿上吊,一百年不许要”。——这很可能就是诗歌的源头,正如法国人类学家葛兰言所谓:“诗歌语言是与特殊活动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表达形式。诗歌表现总有一种强制性的敬重。这是与宗教活动相适合的:诗歌是先知的语言。《左传》和《史记》中记载的预言几乎无一例外地采取了童谣的形式。”(葛兰言《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这类仪式化的特殊语言形式原本应该另有一种重要的功用:使很多人可以按照一个固定的节奏一同发出声音——这就好像小学生一起朗诵课文一样,四平八稳的节奏使课堂上的每一个个体都消失掉了,个体会从中产生出一种融入集体的感觉,这感觉既如此的自然,又如此的神秘,这就是仪式的力量所在。
人天生就是需要仪式的,更需要神圣的敬拜物。有些聪明人觉得这是不对的,是迷信,真正的信仰应该是对教义的信仰,是内心的,而不是流于形式。我曾经很欣赏弘一法师李叔同的一句话:“敬神佛而不拜神佛”(大意如此,记不清了),但后来发现事情可能不是这样,形式应该是重于内容的——不但“应该”如此,而且事实一直如此。
康德是站在李叔同一边的,据麦克斯·缪勒说:“康德认为那种靠没有道德价值的行为,靠仪式即外在的崇拜来取悦神灵的,不是宗教而是迷信。我看不需要再引用站在相反立场上的观点了,即认为内心默祷的宗教,哪怕它在公众生活中是积极活动的宗教,如果没有外在的崇拜、没有僧侣、没有仪式,那就什么都不是。”p484-485
42、波普诺的《社会学》这部权威教科书对集权主义的定义:
集权主义国家创造了一种官方的意识形态、一个整体的世界观和一套行为规则。敌对的世界观受到压制,宗教团体受到迫害,艺术家和知识分子的作品受到严格审查。由于看不到集权主义的缺陷而形成了盲目的爱国主义,使民族主义(即认为本民族的利益和安全更重要)通常成为这种政府形式的重要方面。
传统的政府组织不足以确保集权控制。一个有效的集权主义国家必须建立特殊的控制机制。其中一种机制就是官方政党,它成为多数政治活动的中心场所。政党训练、挑选并合法化那些政治统治精英。绝不允许组织任何其他政党,成立政党的企图被谴责为背叛。在希特勒统治时期的德国,民族社会党(纳粹党)是惟一政党,也是合法的政治表达的惟一渠道。
在前苏联体制下,选举活动按常规举行,但不允许选民选择提倡不同政策的其他党派候选人。p490
43、只要社会结构进入了专制时代,无论是哪种思想占了上风,都得首先认可皇帝的这种特殊地位。于是,“用鬼神使他们敬畏天命,用繁文缛礼使他们丧失自然天性”,这样的愚民政策就更显得是必须的,复杂的等级仪式把皇帝推到了近乎于神的位置上,让全国人民顶礼膜拜。
只要存在专制的地方,就存在着全国性的造神运动和说谎运动——在古代,这主要是靠独尊官学来体现;在近代,这主要是靠发达的传媒技术来体现,后者正所谓“西餐叉子吃人肉”是也。马克思对这一潮流的洞见既适用于近代资本主义,也同样适用于古代专制王朝:“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新闻工作者本身属于无产阶级成员,但是他们像官吏、教师、牧师一样,通过把他们从游业无产者较低阶层的社会地位提升出来,允许他们进入统治阶级的上流圈子以便在上层建筑中获得补偿,他们在维护现政权中成了资产阶级的同盟军,其最重要的职能便是欺骗人民,使人民不能认识到自身异化的状况。”
马克思的说法在其主要意思之外似乎又给我们暗示了一条“君臣异道”的地方:老百姓学雷锋、做好事,都应该悄无声息的,默默帮助别人而不求任何回报,但皇帝哪怕只做了一件屁大的好事,也必须动用全国的宣传力量来大张旗鼓地渲染一番。史书里常有这样的场面:皇帝只是抽了一小会儿工夫摆摆样子,上上下下一班人马就得跟着折腾好几个月,对了,别忘了前期还得准备好几个月和后期收拾好几个月。当然,皇帝的小小辛苦通常都不会白费,老百姓们再一次由衷感受到皇恩浩荡,遥向金銮殿磕头谢恩。——时至近代仍有此风,幸好是在外国:钱单士厘女士(钱恂之妻,钱玄同的大嫂,娘家姓单)旅经俄国,慨叹那里的仁政,说水灾、旱灾的时候发粮食救济灾民这本是政府的分内之事,可在俄国这却成了朝廷对老百姓的恩惠,让听者感觉俄国老百姓遭灾受难才是天经地义的,一旦衣食有点儿着落,那便是国政仁厚——所以俄国算不上是文明国家呀!p494
44、很多思想都是这样,一旦流行开来之后,就会枝繁叶茂,四下蔓延,虽然名目还是原先的名目,可距离发源地却渐行渐远了,正如无神论的佛教最后变成了鬼神的世界,强烈抵制偶像崇拜的基督教最后也到处是对基督的膜拜,这几年祭孔争议不断,这么多人争来辩去,可其中能有几个是真正学习过孔子的“教义”的,有几个真正了解过“儒家传统”的?正如孔子和荀子的先见之明:祭祀的仪式才是重要的,内容只是幌子。是呀,在这类问题上,形式永远大于内容,这是个不争的事实。相对于内容来说,人们真正需要的似乎只是图腾,只是仪式,是越来越精美的图腾,是越来越雕琢的仪式,这是从原始部落时代就表现出来的人的本性,迄今不变。百年前,法国的东方学会邀请郭嵩焘写个论文,有个题目很有趣:“老子的学问和今天的道士截然不同,可道士们为什么尊老子为祖师爷呢?”(郭嵩焘《使西纪程》)——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我们会发现同类的问题在历史上随处可见。
这一怀疑,我们就该想想汉武帝了,他老人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当真把“百家”都“罢黜”了么?他所“独尊”的当真是“儒术”么?表现在汉武帝和窦太后之间的儒学与黄老之争当真像看上去的那样胜负分明么?——好像很可疑哎!p498
45、所以,元代马端林《文献通考》评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说汉武帝驭下以机心深重明明察,大法官张汤断案以残酷为忠诚,董仲舒以经术附会他们的意思。王弼、何晏以老庄的宗旨解释儒家经典,人们还都说他们的罪行比桀纣还大,更何况董仲舒以圣人的经典来粉饰刑狱,引导皇帝多多杀人,这罪过不比王弼、何晏他们要大得多么!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是断案本着“春秋大义”,还是“春秋大义”装点断案的门面呢?p508
46、孙策准备渡江袭击许昌(大概是想趁曹操不在的时候把汉献帝给接过来),带着于吉一起出发。当时天干物燥,酷热难当,待着不动都一身大汗,何况行军了。孙策也知道这种天气里行军不容易,有点儿难为大家,所以经常身先士卒,早早起来督促大家牵引船只赶路。
孙策这一早起,发现有些事情不大对劲:咦,怎么有不少将士大清早的就往于吉那儿聚啊,他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啊?!
孙策不干了,抓了于吉,大骂道:“现在天旱不雨,道路难行,恐怕不能按时渡江,所以我这个当领导的天天都起大早,操碎了心啊。可是你,你你你,不但不为我分忧,反倒像个没事人似的,装神弄鬼,涣散我的军心,我我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不可!”
孙策着人把于吉绑在烈日底下,让他祈雨,如果到中午能下雨就赦免他。——这可真是难为于吉,前文讲过,祈雨可是个技术活儿,要有一大堆材料、一大群人和一大套仪式,而且也没有短短半天工夫就可以奏效的。董仲舒称得上是西汉祈雨第一人,可就算把他绑在这儿,给他仅仅半天时间,八成董仲舒也难逃一死。
可于吉还真有两下子,没多一会儿,烈日当空就变成阴云密布了,等到中午时分,果然天降大雨。将士们都很高兴,为于吉担了半天的心现在总算放下来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孙策没守诺言,还是把于吉给杀了。将士们都很难过,在船上收拾好于吉的尸体。可是,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到了夜里,突然有一朵怪云覆盖住于吉的尸体,等第二天早上大家去看,那尸体却踪迹全无!
孙策杀了于吉之后,每当独坐的时候就恍惚看到于吉,搞得自己有些精神失常。后来孙策被人行刺,负了伤,揽镜自照的时候却在镜子里看见了于吉,惊回头看却寂然无人,再看镜子却又看见了于吉,就这样三番五次,孙策终于崩溃了,把镜子摔在地上,大叫一声,身上的创伤全部迸裂,就这么死了。
对于于吉之死,《江表传》和《搜神记》的记载从表面看上去似乎截然不同,其实呢,实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很多人都会以为,《搜神记》不过都是些怪力乱神的内容,当不得真,根本没法和正史相比。其实不然,之所以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小说比历史更可信”,这是有原因的:单从事件来看,正史的记载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小说的记载通常都是虚构的,没有人会把小说当真;可是,对思想的记录,小说却有可能比历史更真——小说虽然略去了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却以文学的手法把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思想上的真实”(或者说“本质上的真实”)给突出地表现出来了。我们看《搜神记》这段于吉的故事,故事可能除了人名之外全是虚构的,却通过这样的虚构,把孙策杀于吉的真实原因给凸现出来了:故事是以于吉祈雨这个虚构的情节强化了孙策的真实意图,孙策先是交给于吉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读者这时候已经知道这个任务多半只是一个借口,知道这是存心刁难于吉,但心里还是为于吉抱有一线希望,等到于吉当真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之后,读者总算为于吉松了口气,因为孙策当初毕竟是当着三军将士的面下的命令,总不能当场反悔吧?就这样,孙策被虚构的情节逼到了一个要么承认失败,要么必须“彻底摊牌”的地步,最后孙策选择了后者,放弃的是作为一名统帅的“令行禁止”,这可是极大的代价哦。也正是因为凸显出代价之大,才更强化了孙策要杀于吉的决心。而小说最后交代的孙策之死,体现的则是作者的褒贬——在这个独立成章的故事里,孙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的复杂性被简化掉了,而思想/实质上的真实却更加明朗了。从这一点上来看,小说做的和正史并无二致,而小说的表现力却比正史强得多了。p512
47、统治者为了不让别人有得民心的机会,真可谓煞费苦心。我们仅从朝廷上看,看看历代的朋党之争就能想像一二。有心的皇帝是很难容忍朋党的,无论这朋党是君子之党还是小人之党。清人舒铁云《书〈壮悔堂文集〉》诗有:“南部烟花歌伎扇,东林姓氏党人碑”,平朴的字面里似藏着无限的隐痛。当初,欧阳修曾经以《朋党论》论述君子之党的积极意义,文章虽成名文,却没有明白专制政体的特性所在啊。在这个问题上,皇帝最希望看到的局面是:手下人全是一盘散沙,大家各干各的,谁也别想团结起来。只有这种局面,对政权来讲才是最安全的。而一旦形成朋党的时候,有心的皇帝也往往会努力平衡朋党的势力,绝不能使某一朋党的力量明显强于其他朋党或利益集团。记得小时候看历史故事,看到好人集团和坏人集团做斗争的时候就很着急生气,觉得皇帝怎么不帮助好人集团把坏人集团铲除掉呢。后来才明白了这个道理,皇帝才不管你好人坏人呢,即便好人集团全是由包青天和岳武穆这些人组成的,也不能让他们占了明显的上风。而更为理想的结果是:包青天和岳武穆互相不和,抱不起团儿来。所以,一直被人们称颂的“将相和”的局面其实正是君王们大为忌讳的。
在史书上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皇帝在人事安排上不但不会主动促成“将相和”,反而极力拆散已经形成的“将相和”,另一方面,官场丛林也是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的,经济学上讲的“资源是稀缺的”在这里也是一样,权力资源永远是稀缺的,而为了争夺稀缺的权力资源,野兽们马上就会认识到个人力量的渺小而势必会勾结起来,于是,在老虎大王的眼皮底下,狼群和狼群在血腥厮杀着。对这样的厮杀,老虎通常不但默许,而且纵容,因为它也知道“恶虎斗不过群狼”的道理。老百姓们会看到这个过程中不断有十恶不赦的贪官落马,他们天真地以为这都是因为皇上圣明。
对于专制统治者来讲,最优的局面就是“团结”——让大家全都团结在自己的麾下,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哪怕让他们去死;而大家各自之间的最优关系则是“一盘散沙”,就算是皇帝不够强势,号召力不足以达到“团结”的话,使臣民们形成“一盘散沙”的局面对政权的安全就更显得重要了。p516
48、专制权力的获得与保持总是离不开煽动的,一般来说,一位出众的统治者必须是一位出众的煽动家,也正是因此,他们所深为顾忌的也就是那些同样具有煽动力的家伙。罗素讲过这样一个真谛:“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xxiii当然,罗素的话是针对近现代社会来说的,可就专制和舆论的本质来说,近现代和古代的不同只是技术层面的不同而已。希特勒可以史无前例地设置出一个一言堂的国家宣传部门,这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唐太宗的“英雄入彀”,和朱元璋的朱熹主义八股取士,和“康乾盛世”里的文字狱、编修《四库全书》难道真有很大的不同吗?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这些登峰造极的手段往往是伴随者轰轰烈烈的“盛世”而出现的。
对煽动的意义体会得更深,对愚民的意义也就相应地体会得更深。这从罗素那句话的上下文就能看得出来:“正像通常在英国的情况那样,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在新闻界喋喋不休的影响下,国家大造舆论。专制的舆论如同专制的法律,同样是自由的敌人。如果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他就会发现无人雇佣他,走在街上就会遭到朋友的侮辱和蔑视,过去喜欢他的女人就会嘲笑他。这样的惩罚如同死刑一样使他难以忍受。”——这个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嗯,无论他是站在正义一边还是相反,后果确实会是那样的。这个年轻人可能会困惑起来:我到底是站在了暴君的对立面上,还是站在了亲人和同胞们对对立面上?
对于统治者来说,民越愚,煽动就越有效,而煽动越有效,民也就越愚,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惟一的问题是:“愚民”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民众当中站出来一个卡里斯玛型的人物,并且他同样掌握着高明的煽动技巧的话……
于吉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还有淮南王刘安、河间王刘德,还有无数的死于各式名目的人,不论他们有没有争权之心,反正是触了统治者的忌讳。这就好比皇帝的后宫,在征选男性仆役的时候,尽管这些男人也很可能具备坐怀不乱之风,也可能被儒家的教育法宝培养出高尚的道德操守,但皇帝还是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一劳永逸的阉割。——阉割的确是一个最保险的办法,所以,不仅后宫要阉割,全国上下都要阉割(尽管技术手段上有些差异),再看于吉他们,竟隐隐然长了些胡子,这就非死不可了。p520-521
49、“礼”,乍看上去是和好词,《春秋》学就是大谈特谈这个“礼”字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依然以“通经致用”的态度来看待“礼”的话,张岱年前辈的这个意见便既是有代表性的,又是悦耳动听的:“儒家宣扬人际和谐。孔子弟子有若说:‘礼之用,和为贵。’孔子也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即是多样性的统一。……孟子赞扬‘人和’的价值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认为人和是战争胜利的决定条件。人和即人民的团结一致。”
但是,就历史论历史的话,儒家的这个“和”明明白白地就是等级贵贱各安其位的“和”(详见《孟子他说》第二册),在这个“人际和谐”的社会里,大到祭祀,小到穿衣,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定位,即《春秋繁露·度制》所谓:“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一旦超标就是“僭越”,就是儒家常用的一个贬义词——“非礼也”。(这个“非礼”可绝对不是耍流氓的意思。)况且,“礼”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重要原则:“礼”是“不下庶人”的,照这么说,当今中国十三亿人,倒有一大半以上是应该“非礼”的。
如果严格而论,“非礼”一直都是两千年历史的主流。汉朝立国之初,叔孙通为刘邦设计朝仪,使刘邦感受到帝王的尊贵,也认识到了儒者的实用功能。叔孙通本来是秦朝的博士,他为汉朝设计的礼仪基本就是因袭秦朝旧制,而考之秦朝的礼仪,按《史记》的说法已经“不合圣制”了,多重在“尊君抑臣”一节,想来和孔子所缅怀的周礼早已经大相径庭了。至于秦汉以后,“尊君抑臣”始终都是礼治的一大原则。
后来,汉武帝喜欢场面,召集儒者定制礼仪,可搞了十几年也没搞成,诸如明堂之类,一个儒者一个意见,一个个还都大有以生命捍卫真理的作风,而旁观者看得出来,在那时候就已经搞不清到底什么是周礼了。p524
意大利 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谁要是用哲学家的眼光来读一读各国的法典及其编年史,他就会发现:善良、罪恶、良民、最烦这些名词随着历史的严格所发生的演变,不是以在各国环境中发生的因而总是符合共同利益的变化为依据,而是以各不相同的的立法者不断煽动的欲望和谬误为依据。他往往还会发现:某一世纪的欲望就是后来世纪的道德基础。强烈的欲望作为狂热和激情的产物,当它被使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归于平衡的时间所冷却和销蚀后,逐渐变成了后来的保守,变成了当权者和投机者手中的工具。
极其含混的名誉和道德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它们之所以成为这样,是因为:随着时间的变化,概念本身发生了变化,事物的名称却保留下来;是因为:河流和山川河流和山脉不但是某种实体的界线,而且也常常地成为道德地理的界线,因而,这些概念也根据地理条件而发生变化。p373
30、在古代,讨论历史问题一定要遵循一个基本尺度:一定要在历史的范围里讨论历史,千万别往现实问题上去引申,一旦碰了现实,历史也就不成其为历史,而一变成为政治了。汉景帝判定黄生和辕固关于商汤王、周武王革命的事的学术争辩时说:吃马肉不吃马肝,不算不懂吃。p386
31、牛津的人类学家马雷特:宗教发展大第一阶段不是为神祗命名,也不是断言物质精灵的存在,而是一种由非人格的超自然力量所唤起的(并与之相关联的)畏惧感。p392
32、图腾:使群体里的个人通过对图腾的崇拜来增强对这个群体的归属感,尤其是,图腾崇拜德国城市相当仪式化的,而“仪式化”正是情绪的催化剂。p406
33、美国心理学家汤姆·泰勒主持了一次大规模的电话调查:重拳也好,严打也好,并不能让人们提起多大的守法意识,而真正起作用的是程序正义,是人们相信这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是公平的,违法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司法的整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如果我们反过来思考这个问题:只要立法和司法过程是权力所有者一手控制的,只要案件的调查审理是完全黑箱操作的,哪怕重拳再重、严打再严,照样还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p420-421
34、在纸上画三根直线,近似于一个没有完全闭合的三角形,严格来说,它不是三角形,只是三根直线罢了,但绝大多数人会把它看作一个三角形。我们在心里把它闭合完成为一个三角形,这就是格式塔心理学所谓的“闭合律”。
催眠术也曾暴露过一个近似的问题:一个受试者在被催眠状态下,接到指令打开一扇窗子。心理学家问他刚才为什么要打开窗子,他疑惑了一会儿说:因为觉得房间太热。这在逻辑上是讲通的,唯一的遗憾:他是错的。因为人类总是乐于给自己毫无逻辑的行为赋予合乎逻辑的外表。这就启发我们,在读那些史书时,要有一些适度的怀疑和免疫能力。很有可能的是:历史事件本身的逻辑性远不如史书上的记载。在我们把历史描述得越来越真的时候,我们很可能正在离历史越来越远。p426-427
35、同情心是一种移情的表现。
36、托克维尔:当人们对彼此的不幸自然怀有恻隐之心,随便而频繁的交往使他们每天接触,任何冲动都不会使他们分离的时候,则不难理解他们在必要的时候会立即互助;当一个美国人请他的同胞协助的时候,很少有人拒绝。我就屡次见到他们满怀热情地自发助人的义举。
如果公路上突然发生车祸事故,人们将从四面八方前来救护罹难的人。要是某个家庭横遭大难,素昧平生的人也会慷慨解囊;每个人的捐助虽少,但集腋成裘,便可使这一家人摆脱困难。
在世界上的一些文明国家里,一个不幸的人往往在人群中孤立无援,就象像一个野人在森林里的遭遇一样。而在美国,就几乎没有这种现象。美国人的态度虽然一向冷淡,而且往往粗野,但他们却几乎没有冷酷无情的表现。如果他们没有立即去帮助人,那也不表明他们拒绝助人。
这一切同我在前面论述个人主义时所讲的话并不抵触。
我甚至认为它们互相协调,而决不对立。
身分的平等在使人们觉得自己独立的同时,也使他们感到自己软弱。他们的确是自由了,却面临着无数的意外威胁。经验很快使他们懂得,他们虽然不是经常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一定有时候非要他人帮助不可。我们在欧洲经常看到,职业相同的人都随时互助。他们所遇到的苦难相同,这就足以使他们互相寻求支持,而不管他们在其他方面如何铁石心肠和如何自私。因此,在他们当中有人遇到困难,而别人只要暂时牺牲一下或格外努力一番就可以挽救时,他们便会奋力支援,而不会袖手旁观。这并不表明他们对那个人的命运十分关心,因为他们的努力一旦证明无效,他们马上就会把支援置于脑后,而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但是,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
根据这个默契,每个人都有暂时支援他人的义务,而在他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也有权要求他人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个阶级所述的一切推而广之,用于一个民族,大家就会更加了解我的思想。
其实,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也有一种与我方才所说的默契类似的契约。他们觉得大家有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和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分越是平等,人们也就越是明白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
在民主国家里,没有人会广为施舍,但可以经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大家都乐于助人。p447-448
37、无论是从正的一面还是从反的一面来看,社会的普遍同情心主要受限于它的平等程度,而不是取决于苦口婆心的道德说教和别的什么。托克维尔这个百年前的观点对我们现代的一些人恐怕仍有启发意义,当我们试图以传统的儒家思想来教化出一个友爱的社会的时候,我们是在走着一条无数前辈们两千多年来都没有走通的道路,更有甚者的是,真正的那群拦路虎当中,儒家自己恐怕也是一个。——这可一点儿都不荒谬,要知道,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之一就是规范出严密的社会等级,我们几乎可以用“官本位”这个现代词语来解释“礼仪之邦”的真正涵义。可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不正是“平等”的反面吗?p450
38、“我们来想想,如果一位贵族,或者大臣,贪污受贿了,犯了大罪了,该怎么处置他呢?
“乡下有句谚语,叫‘投鼠忌器’(现在成了我们的成语)。如果官员队伍里出了一只害群之鼠,我们的确应该打老鼠,但要小心别因为打老鼠而把贵重器皿给打坏了。”
什么是贾谊所谓的“贵重器皿”呢?就是他在前面所讲的那个等级制度,也就是儒家一直追求的“礼治”。
贾谊接着引用了一句中国人都很熟悉的话:“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伤残身体的刑罚是不能加在统治阶级身上的,好比说,即便同样是被处死刑,统治阶级的人是被注射死,毫无痛苦和创伤,而被统治阶级里的人却是被枪毙。但很多人不了解的是,这样做的目的倒不一定是当官的利用职权为本阶级捞取好处和逃避处罚,其深层意义在于:贵族官僚阶级是上通天子、下达庶民的“台阶”,尤其高级官员是离天子很近的,如果他们犯了罪所受到的刑罚和普通百姓一样,那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台阶”的意义。(想想古代那些被皇帝赐死而不是上刑场的达官显贵们,也从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点。)
39、弗罗斯特:所谓诗,就是在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p457
40、谈什么民本精神的《老子》吗?呵呵,那纯粹是跟皇帝作对。这种私天下的专制时代,也就是前文比喻当中的养鸡场时代,全国老百姓的生活福祉只有跟皇帝的政权稳定性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有意义的,才是会被皇帝“仁慈地”考虑在内的。对于一个有理性的皇帝来说,政权的稳定自然比什么都更重要,所以,如果为了政权稳定就必须提高老百姓的福祉,那就去努力提高他们的福祉——虽然宣传上永远是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同样道理,如果政权稳定需要牺牲老百姓的福祉,乃至牺牲千万人的生命,皇帝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虽然宣传上永远会把这些被牺牲的家伙定性为“极少数叛乱分子”,把他们划到“善良”老百姓的对立面去,嗯,“制造敌人”这可是皇帝们高明的政治技巧。p471
41、仪式和人造的鬼神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一个社会群体通过庄严的仪式来敬拜一个共同认可的神圣的人造物,从仪式过程中体会到一种社会认同感——每一个个体都融入到一个群体当中去了,这满足了人天生的一种心理属性。这很原始吗?我们现在升国旗、奏国歌,其实都是一样的道理。(可参看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有一个例子虽然有些极端,却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这是近代中国《醒狮》周报上的一篇颂国旗的文章,周作人把它分行打了回车,就成了一首“很好的诗”:
这是何等的伟大!
何等的神圣!
何等的可敬!
何等的可爱!
所以我每次见到
五色国旗的时候,
恨不能呼她为我的母亲,
恨不能叫她做我的爱人,
当我这样默想的时候,
我的生命已经与
可敬可爱的五色国旗
起了共鸣,
熔而为一了!
我们很容易理解的是:仪式越复杂,庄严程度也就越高——就像订立一个协议,拉钩儿就是最简单的仪式。庄严和神圣总是离不开仪式的,小男孩把心爱的橡皮送给了邻居小女孩,小女孩怕小男孩哪天反悔,会把橡皮要回去,于是两人举行仪式——拉钩儿,并伴以仪式化的语言:“拉钩儿上吊,一百年不许要”。——这很可能就是诗歌的源头,正如法国人类学家葛兰言所谓:“诗歌语言是与特殊活动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表达形式。诗歌表现总有一种强制性的敬重。这是与宗教活动相适合的:诗歌是先知的语言。《左传》和《史记》中记载的预言几乎无一例外地采取了童谣的形式。”(葛兰言《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这类仪式化的特殊语言形式原本应该另有一种重要的功用:使很多人可以按照一个固定的节奏一同发出声音——这就好像小学生一起朗诵课文一样,四平八稳的节奏使课堂上的每一个个体都消失掉了,个体会从中产生出一种融入集体的感觉,这感觉既如此的自然,又如此的神秘,这就是仪式的力量所在。
人天生就是需要仪式的,更需要神圣的敬拜物。有些聪明人觉得这是不对的,是迷信,真正的信仰应该是对教义的信仰,是内心的,而不是流于形式。我曾经很欣赏弘一法师李叔同的一句话:“敬神佛而不拜神佛”(大意如此,记不清了),但后来发现事情可能不是这样,形式应该是重于内容的——不但“应该”如此,而且事实一直如此。
康德是站在李叔同一边的,据麦克斯·缪勒说:“康德认为那种靠没有道德价值的行为,靠仪式即外在的崇拜来取悦神灵的,不是宗教而是迷信。我看不需要再引用站在相反立场上的观点了,即认为内心默祷的宗教,哪怕它在公众生活中是积极活动的宗教,如果没有外在的崇拜、没有僧侣、没有仪式,那就什么都不是。”p484-485
42、波普诺的《社会学》这部权威教科书对集权主义的定义:
集权主义国家创造了一种官方的意识形态、一个整体的世界观和一套行为规则。敌对的世界观受到压制,宗教团体受到迫害,艺术家和知识分子的作品受到严格审查。由于看不到集权主义的缺陷而形成了盲目的爱国主义,使民族主义(即认为本民族的利益和安全更重要)通常成为这种政府形式的重要方面。
传统的政府组织不足以确保集权控制。一个有效的集权主义国家必须建立特殊的控制机制。其中一种机制就是官方政党,它成为多数政治活动的中心场所。政党训练、挑选并合法化那些政治统治精英。绝不允许组织任何其他政党,成立政党的企图被谴责为背叛。在希特勒统治时期的德国,民族社会党(纳粹党)是惟一政党,也是合法的政治表达的惟一渠道。
在前苏联体制下,选举活动按常规举行,但不允许选民选择提倡不同政策的其他党派候选人。p490
43、只要社会结构进入了专制时代,无论是哪种思想占了上风,都得首先认可皇帝的这种特殊地位。于是,“用鬼神使他们敬畏天命,用繁文缛礼使他们丧失自然天性”,这样的愚民政策就更显得是必须的,复杂的等级仪式把皇帝推到了近乎于神的位置上,让全国人民顶礼膜拜。
只要存在专制的地方,就存在着全国性的造神运动和说谎运动——在古代,这主要是靠独尊官学来体现;在近代,这主要是靠发达的传媒技术来体现,后者正所谓“西餐叉子吃人肉”是也。马克思对这一潮流的洞见既适用于近代资本主义,也同样适用于古代专制王朝:“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新闻工作者本身属于无产阶级成员,但是他们像官吏、教师、牧师一样,通过把他们从游业无产者较低阶层的社会地位提升出来,允许他们进入统治阶级的上流圈子以便在上层建筑中获得补偿,他们在维护现政权中成了资产阶级的同盟军,其最重要的职能便是欺骗人民,使人民不能认识到自身异化的状况。”
马克思的说法在其主要意思之外似乎又给我们暗示了一条“君臣异道”的地方:老百姓学雷锋、做好事,都应该悄无声息的,默默帮助别人而不求任何回报,但皇帝哪怕只做了一件屁大的好事,也必须动用全国的宣传力量来大张旗鼓地渲染一番。史书里常有这样的场面:皇帝只是抽了一小会儿工夫摆摆样子,上上下下一班人马就得跟着折腾好几个月,对了,别忘了前期还得准备好几个月和后期收拾好几个月。当然,皇帝的小小辛苦通常都不会白费,老百姓们再一次由衷感受到皇恩浩荡,遥向金銮殿磕头谢恩。——时至近代仍有此风,幸好是在外国:钱单士厘女士(钱恂之妻,钱玄同的大嫂,娘家姓单)旅经俄国,慨叹那里的仁政,说水灾、旱灾的时候发粮食救济灾民这本是政府的分内之事,可在俄国这却成了朝廷对老百姓的恩惠,让听者感觉俄国老百姓遭灾受难才是天经地义的,一旦衣食有点儿着落,那便是国政仁厚——所以俄国算不上是文明国家呀!p494
44、很多思想都是这样,一旦流行开来之后,就会枝繁叶茂,四下蔓延,虽然名目还是原先的名目,可距离发源地却渐行渐远了,正如无神论的佛教最后变成了鬼神的世界,强烈抵制偶像崇拜的基督教最后也到处是对基督的膜拜,这几年祭孔争议不断,这么多人争来辩去,可其中能有几个是真正学习过孔子的“教义”的,有几个真正了解过“儒家传统”的?正如孔子和荀子的先见之明:祭祀的仪式才是重要的,内容只是幌子。是呀,在这类问题上,形式永远大于内容,这是个不争的事实。相对于内容来说,人们真正需要的似乎只是图腾,只是仪式,是越来越精美的图腾,是越来越雕琢的仪式,这是从原始部落时代就表现出来的人的本性,迄今不变。百年前,法国的东方学会邀请郭嵩焘写个论文,有个题目很有趣:“老子的学问和今天的道士截然不同,可道士们为什么尊老子为祖师爷呢?”(郭嵩焘《使西纪程》)——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我们会发现同类的问题在历史上随处可见。
这一怀疑,我们就该想想汉武帝了,他老人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当真把“百家”都“罢黜”了么?他所“独尊”的当真是“儒术”么?表现在汉武帝和窦太后之间的儒学与黄老之争当真像看上去的那样胜负分明么?——好像很可疑哎!p498
45、所以,元代马端林《文献通考》评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说汉武帝驭下以机心深重明明察,大法官张汤断案以残酷为忠诚,董仲舒以经术附会他们的意思。王弼、何晏以老庄的宗旨解释儒家经典,人们还都说他们的罪行比桀纣还大,更何况董仲舒以圣人的经典来粉饰刑狱,引导皇帝多多杀人,这罪过不比王弼、何晏他们要大得多么!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是断案本着“春秋大义”,还是“春秋大义”装点断案的门面呢?p508
46、孙策准备渡江袭击许昌(大概是想趁曹操不在的时候把汉献帝给接过来),带着于吉一起出发。当时天干物燥,酷热难当,待着不动都一身大汗,何况行军了。孙策也知道这种天气里行军不容易,有点儿难为大家,所以经常身先士卒,早早起来督促大家牵引船只赶路。
孙策这一早起,发现有些事情不大对劲:咦,怎么有不少将士大清早的就往于吉那儿聚啊,他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啊?!
孙策不干了,抓了于吉,大骂道:“现在天旱不雨,道路难行,恐怕不能按时渡江,所以我这个当领导的天天都起大早,操碎了心啊。可是你,你你你,不但不为我分忧,反倒像个没事人似的,装神弄鬼,涣散我的军心,我我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不可!”
孙策着人把于吉绑在烈日底下,让他祈雨,如果到中午能下雨就赦免他。——这可真是难为于吉,前文讲过,祈雨可是个技术活儿,要有一大堆材料、一大群人和一大套仪式,而且也没有短短半天工夫就可以奏效的。董仲舒称得上是西汉祈雨第一人,可就算把他绑在这儿,给他仅仅半天时间,八成董仲舒也难逃一死。
可于吉还真有两下子,没多一会儿,烈日当空就变成阴云密布了,等到中午时分,果然天降大雨。将士们都很高兴,为于吉担了半天的心现在总算放下来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孙策没守诺言,还是把于吉给杀了。将士们都很难过,在船上收拾好于吉的尸体。可是,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到了夜里,突然有一朵怪云覆盖住于吉的尸体,等第二天早上大家去看,那尸体却踪迹全无!
孙策杀了于吉之后,每当独坐的时候就恍惚看到于吉,搞得自己有些精神失常。后来孙策被人行刺,负了伤,揽镜自照的时候却在镜子里看见了于吉,惊回头看却寂然无人,再看镜子却又看见了于吉,就这样三番五次,孙策终于崩溃了,把镜子摔在地上,大叫一声,身上的创伤全部迸裂,就这么死了。
对于于吉之死,《江表传》和《搜神记》的记载从表面看上去似乎截然不同,其实呢,实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很多人都会以为,《搜神记》不过都是些怪力乱神的内容,当不得真,根本没法和正史相比。其实不然,之所以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小说比历史更可信”,这是有原因的:单从事件来看,正史的记载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小说的记载通常都是虚构的,没有人会把小说当真;可是,对思想的记录,小说却有可能比历史更真——小说虽然略去了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却以文学的手法把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思想上的真实”(或者说“本质上的真实”)给突出地表现出来了。我们看《搜神记》这段于吉的故事,故事可能除了人名之外全是虚构的,却通过这样的虚构,把孙策杀于吉的真实原因给凸现出来了:故事是以于吉祈雨这个虚构的情节强化了孙策的真实意图,孙策先是交给于吉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读者这时候已经知道这个任务多半只是一个借口,知道这是存心刁难于吉,但心里还是为于吉抱有一线希望,等到于吉当真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之后,读者总算为于吉松了口气,因为孙策当初毕竟是当着三军将士的面下的命令,总不能当场反悔吧?就这样,孙策被虚构的情节逼到了一个要么承认失败,要么必须“彻底摊牌”的地步,最后孙策选择了后者,放弃的是作为一名统帅的“令行禁止”,这可是极大的代价哦。也正是因为凸显出代价之大,才更强化了孙策要杀于吉的决心。而小说最后交代的孙策之死,体现的则是作者的褒贬——在这个独立成章的故事里,孙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的复杂性被简化掉了,而思想/实质上的真实却更加明朗了。从这一点上来看,小说做的和正史并无二致,而小说的表现力却比正史强得多了。p512
47、统治者为了不让别人有得民心的机会,真可谓煞费苦心。我们仅从朝廷上看,看看历代的朋党之争就能想像一二。有心的皇帝是很难容忍朋党的,无论这朋党是君子之党还是小人之党。清人舒铁云《书〈壮悔堂文集〉》诗有:“南部烟花歌伎扇,东林姓氏党人碑”,平朴的字面里似藏着无限的隐痛。当初,欧阳修曾经以《朋党论》论述君子之党的积极意义,文章虽成名文,却没有明白专制政体的特性所在啊。在这个问题上,皇帝最希望看到的局面是:手下人全是一盘散沙,大家各干各的,谁也别想团结起来。只有这种局面,对政权来讲才是最安全的。而一旦形成朋党的时候,有心的皇帝也往往会努力平衡朋党的势力,绝不能使某一朋党的力量明显强于其他朋党或利益集团。记得小时候看历史故事,看到好人集团和坏人集团做斗争的时候就很着急生气,觉得皇帝怎么不帮助好人集团把坏人集团铲除掉呢。后来才明白了这个道理,皇帝才不管你好人坏人呢,即便好人集团全是由包青天和岳武穆这些人组成的,也不能让他们占了明显的上风。而更为理想的结果是:包青天和岳武穆互相不和,抱不起团儿来。所以,一直被人们称颂的“将相和”的局面其实正是君王们大为忌讳的。
在史书上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皇帝在人事安排上不但不会主动促成“将相和”,反而极力拆散已经形成的“将相和”,另一方面,官场丛林也是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的,经济学上讲的“资源是稀缺的”在这里也是一样,权力资源永远是稀缺的,而为了争夺稀缺的权力资源,野兽们马上就会认识到个人力量的渺小而势必会勾结起来,于是,在老虎大王的眼皮底下,狼群和狼群在血腥厮杀着。对这样的厮杀,老虎通常不但默许,而且纵容,因为它也知道“恶虎斗不过群狼”的道理。老百姓们会看到这个过程中不断有十恶不赦的贪官落马,他们天真地以为这都是因为皇上圣明。
对于专制统治者来讲,最优的局面就是“团结”——让大家全都团结在自己的麾下,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哪怕让他们去死;而大家各自之间的最优关系则是“一盘散沙”,就算是皇帝不够强势,号召力不足以达到“团结”的话,使臣民们形成“一盘散沙”的局面对政权的安全就更显得重要了。p516
48、专制权力的获得与保持总是离不开煽动的,一般来说,一位出众的统治者必须是一位出众的煽动家,也正是因此,他们所深为顾忌的也就是那些同样具有煽动力的家伙。罗素讲过这样一个真谛:“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xxiii当然,罗素的话是针对近现代社会来说的,可就专制和舆论的本质来说,近现代和古代的不同只是技术层面的不同而已。希特勒可以史无前例地设置出一个一言堂的国家宣传部门,这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唐太宗的“英雄入彀”,和朱元璋的朱熹主义八股取士,和“康乾盛世”里的文字狱、编修《四库全书》难道真有很大的不同吗?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这些登峰造极的手段往往是伴随者轰轰烈烈的“盛世”而出现的。
对煽动的意义体会得更深,对愚民的意义也就相应地体会得更深。这从罗素那句话的上下文就能看得出来:“正像通常在英国的情况那样,国家权力与其说是通过法律莫如说是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在新闻界喋喋不休的影响下,国家大造舆论。专制的舆论如同专制的法律,同样是自由的敌人。如果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他就会发现无人雇佣他,走在街上就会遭到朋友的侮辱和蔑视,过去喜欢他的女人就会嘲笑他。这样的惩罚如同死刑一样使他难以忍受。”——这个年轻人“拒绝参加战争”,嗯,无论他是站在正义一边还是相反,后果确实会是那样的。这个年轻人可能会困惑起来:我到底是站在了暴君的对立面上,还是站在了亲人和同胞们对对立面上?
对于统治者来说,民越愚,煽动就越有效,而煽动越有效,民也就越愚,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惟一的问题是:“愚民”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民众当中站出来一个卡里斯玛型的人物,并且他同样掌握着高明的煽动技巧的话……
于吉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还有淮南王刘安、河间王刘德,还有无数的死于各式名目的人,不论他们有没有争权之心,反正是触了统治者的忌讳。这就好比皇帝的后宫,在征选男性仆役的时候,尽管这些男人也很可能具备坐怀不乱之风,也可能被儒家的教育法宝培养出高尚的道德操守,但皇帝还是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一劳永逸的阉割。——阉割的确是一个最保险的办法,所以,不仅后宫要阉割,全国上下都要阉割(尽管技术手段上有些差异),再看于吉他们,竟隐隐然长了些胡子,这就非死不可了。p520-521
49、“礼”,乍看上去是和好词,《春秋》学就是大谈特谈这个“礼”字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依然以“通经致用”的态度来看待“礼”的话,张岱年前辈的这个意见便既是有代表性的,又是悦耳动听的:“儒家宣扬人际和谐。孔子弟子有若说:‘礼之用,和为贵。’孔子也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即是多样性的统一。……孟子赞扬‘人和’的价值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认为人和是战争胜利的决定条件。人和即人民的团结一致。”
但是,就历史论历史的话,儒家的这个“和”明明白白地就是等级贵贱各安其位的“和”(详见《孟子他说》第二册),在这个“人际和谐”的社会里,大到祭祀,小到穿衣,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定位,即《春秋繁露·度制》所谓:“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一旦超标就是“僭越”,就是儒家常用的一个贬义词——“非礼也”。(这个“非礼”可绝对不是耍流氓的意思。)况且,“礼”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重要原则:“礼”是“不下庶人”的,照这么说,当今中国十三亿人,倒有一大半以上是应该“非礼”的。
如果严格而论,“非礼”一直都是两千年历史的主流。汉朝立国之初,叔孙通为刘邦设计朝仪,使刘邦感受到帝王的尊贵,也认识到了儒者的实用功能。viii叔孙通本来是秦朝的博士,他为汉朝设计的礼仪基本就是因袭秦朝旧制,而考之秦朝的礼仪,按《史记》的说法已经“不合圣制”了,多重在“尊君抑臣”一节,想来和孔子所缅怀的周礼早已经大相径庭了。至于秦汉以后,“尊君抑臣”始终都是礼治的一大原则。ix
后来,汉武帝喜欢场面,召集儒者定制礼仪,可搞了十几年也没搞成,诸如明堂之类,一个儒者一个意见,一个个还都大有以生命捍卫真理的作风,而旁观者看得出来,在那时候就已经搞不清到底什么是周礼了。p524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