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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春秋大义》:别把工具当成目的(上)

读后感|《春秋大义》:别把工具当成目的(上)

作者: 勒尤 | 来源:发表于2017-03-01 08:18 被阅读51次

    这是我对这本书的一点浅显认识,基本可以看做是思考索引。或许后附的长长摘抄,才是精华。读任何书,如果能有所启发,是好的。如果能有所怀疑,则更好。

    这篇读后感分上下两部分,上后面附了一部分摘抄。下则全是摘抄。

    这些摘抄,可以看做熊逸破《春秋》这起大案的思考轨迹和证据。

    这本厚达500多页的大书,通篇围绕一条线索展开:人们忘记了国家本该只是一件工具,却满怀激情地把它当作目的本身。

    如果剥离附着在其上的史实阐释和推演论证,则它的原理就是:不要迷失在过程本身中不能自拔。

    熊逸的这本《春秋大义》和他的另外一本《隐公元年》一样,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从一个极小的切口入手,逐渐展开,最终将诸子百家尤其是儒家学说的源起和流变,一点一点切割开来,摊开在你面前,就像一位高超的外科大夫,把一具外表看起来严丝合缝的肉体,用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游刃有余地一边解剖,一边讲给你听。

    通读完这本书,也就等于听着熊逸这位外科大夫,给你剖析了一遍儒家思想与两千年专制社会的媾和史。

    这本书的切口是:君亲无将。原心定罪。

    君亲无将这个概念来自《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他的出处是这样:鲁庄公一共哥儿四个,就是鲁庄公、庆父、叔牙、季友。鲁庄公快要死了,鲁国面临谁来接班的问题,庆父早就惦记着国君的位子,叔牙明确表态支持庆父,季友则支持鲁庄公的儿子公子般。

    老四季友先下手为强,逼着三哥叔牙喝了毒酒。《公羊传》分析说:“《春秋经》是把叔牙当作弑君凶手来写的,可叔牙根本就没有弑君呀,他只是“将”弑君而已,心里头有这个弑君的念头罢了。那么,为什么把他也当作弑君凶手呢?——原因在于,对于君主和父亲,就连‘将’都不行,也就是说,就连心里有个小小的叛逆的念头都不行,谁要是动了这种念头那就该杀。"这就是所谓的”君亲无将,将而诛焉。”(熊逸《春秋大义》p150)

    原心定罪这个概念则没有这么精准的出处,但大略可以知道,这种做法以汉代的董仲舒为代表。汉代的决案断狱,表面看起来是依法律条文,其实,真正依据的却是大儒董仲舒对春秋三传之一的《谷梁传》的解读与阐发。这种做法叫“春秋决狱”。也就是说,在法律之上,还有一部类似于宪法一样的《春秋》 ,而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起主宰作用的,就是这部经典。而让这部经典起作用的,就是董仲舒这种被国家层面一致认可的阐释者。

    所谓原心,就是追究内心动机。

    如果你犯罪或因为过失犯罪时的动机,是出于维护家国大义、人伦道德,那么,经典阐释者,也就是那些历朝历代的大儒,一定会在《春秋》这部经典里找到相应的理论依据。而如果你所犯的罪行,是弑君犯上,是失德背伦,那么,大儒们也一定能从《春秋》里找到让你必死无疑的论据。

    而这一切,依据的不过是犯罪之人的供述,和断案之人对你内心的推测,就是原心。

    可是,所谓经典,也是产生于一时一地具体语境中的产物,谁能保证经典永不过时?

    人心呢,更不可测。人身上天生的趋利避害属性,决定了人一般都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更何况身陷牢狱之中,再遇到一些动辄大刑伺候的酷吏,屈打成招或者黑白颠倒,就几乎是无可避免的事情了。以此来反推,那些历代大儒,也很有可能出于揣测圣意、抬高自己,而曲解经典。

    更何况,一部以极简主义风格写成的《春秋》,围绕它的“三传"《公羊》《谷梁》《左传》,三部之间大多数篇幅中,针对《春秋》中同一件史实的解读都大相径庭甚至完全相反,更不用说远离先秦的董仲舒作为《谷梁》一派的传人。如果说汉武帝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那董仲舒可谓废其余两传而独尊《公羊》。至于汉之后的历代儒学家,更是五花八门,出于实际需要而对《春秋》作了旁逸斜出的无数阐释。

    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经典又何尝不是?

    刻舟求剑的寓言,直到今天也不过时。

    离开了儒家产生的具体时代,儒家的学说还有多少指导现实的意义?

    我们今天所读的儒家经典,以及对这些经典的解读与所谓的运用,谬误占了多大的成分?又有多少也是像董仲舒时代那样,出于维护各种利益的目的,而作了各种无限的发挥?

    其实,就连诸子百家这一说法,都是可疑的,因为,其实当时的各家各派,为了能让自己的学说成为国家级的主流学说,进而登上庙堂成为经典,都没少借鉴其他学派的学说内容。

    人类社会就是一部漫长的误读史。

    打开这本书,作者会向你条分缕析地讲明这个道理。

    而我读完这本书,最深的感受是:数量庞大的误读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最可怕的是,只允许有一种误读,还把这种误读奉为经典,而其他的都被打为邪说。

    读书摘抄:

    1、儒学究竟能否扭转“世风不古、道德沦丧”呢?……当真存在一种儒家学说吗?……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似乎越是暴君越是喜欢推行美德。p009

    2、法律很少是凿空而来的,而是往往因循于习俗,或者说,是对习俗的归纳和条文化。或许孔子之前的氏族时代也曾经是这个样子,更有甚者的是,就连灭三族、灭九族这样令人发指的酷刑或许也并非完全出自君主的专擅,而同样部分地源于血亲复仇的古老习俗…… 泰勒的研究还告诉我们:当转到研究高级文明水平的时候,我们在古代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中仍然遇到了近亲复仇权,但是它已经被文明逐渐改变了形态……汉唐两代文明鼎盛时期的法律制度竟然会在原始部落那里找到可怕的源头,而在儒家思想的精心包装之下却一点儿也看不出蒙昧的味道——这是不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帕累托的“剩遗物”和“派生物”这一对著名的概念呢?p060——062

    3、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君主不主持小事,臣子不专享美名,事情办好了要全归功于国君,事情办砸了全要归罪于自己。p070

    4、当一种意识形态成为官方的、甚至是官方唯一认可的意识形态的时候,当这种意识形态具有了《圣经》在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的无上权威和地位的时候,对它的任何微小的偏离都会被视为大逆不道,于是异见分子能使自己的想法和行动合法的唯一办法就是打着红旗反红旗了。——并不是经典怎么说他就怎么思考,而是无论他想干什么,都能从经典中找到依据,甚至是领导讲什么,他就能从典籍当中找出佐证来呼应什么。我相信,只要肯用心,任何一个哪怕智力水平低于平均线以下的人都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5、我为什么觉得读历史应当经史并重呢?因为各部经书几乎都是古代知识分子的必读书经书的内容和古人的思想、行为是水乳交融的,所以,如果我们也能把经书读熟,再度历史就会有一种高屋建瓴、顺流而下的感觉了。p099

    6、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就是弃市。就是在集市上当着众人的面对犯人施刑,意思是和大家一起抛弃这个罪犯。其背后透露出的涵义是:受过刑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也别指望他们能够改过自新,大家谁也不带他们玩儿,让我们一起来厌弃他们,让大家知道:他们都是这个社会上的贱民!简简单单的砍头是绝不能被称为弃市的,弃市一定要达到“与众弃之”的目的,这才是弃市的“礼”的真谛。所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犯人在被执行死刑之前通常要被游街示众,有时候为了昭显该罪犯的罪行,还在该罪犯的脖子后边插个大牌子,写上“反革命某某某”或者“黑五类某某某”等等字样。但犯人也有冤枉的,也有肚子里憋着很多话想趁着临死前说出来的,而统治者一般都很清楚控制言论的重要性,所以,他们总会有让犯人喊不出来的办法——早先是在嘴里塞个东西,后来就发展到割断喉咙了。p132

    7、这个观念的原始出处是在《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至也。“这背后的逻辑是:如果犯了罪,身体发肤难免受到毁伤这就违反孝道了;一个对双亲关怀备至的好孩子,如果犯了罪,身体发肤受到毁伤,他也就不再是一个孝子了。那么,为了作一个好孝子,就要先作好顺民,就千万别犯罪,千万别和政府作对——这就是”孝道“深层处的花花肠子之一。p135

    8、现代经济学上经常把“人”定义为“经济人”,或者说是“理性人”,然后以此为出发点来分析人类社会的经济运作。但“理性人”这个概念一定要先厘清一下才行,或者如达伦道夫所谓,“理性人”只是经济学为了研究“人”作为消费者、并且只作为消费者的时候而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正如心理学设定了”心理学人“,社会学设定了”社会学人“一样,都是为了特定领域的研究而设定出来的不完全的概念——如果我们把”理性人“的适用范围稍稍扩大一些的话,那么所谓”理性“,应该仅仅是指人的行为基本上是基于趋利避害的天性的,用俗话来说,就是一个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会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用术语来说,他会自主或不自主地衡量每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权衡,比如”自由“本身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的弊病多如牛毛,可不知怎么,依然有那么多人追求自由,托克维尔便解释说:”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看,人们并不是在追求”自由“的理想,而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同样,墨索里尼拥有众多的支持者,这在我们看来简直不可理喻,可伯林评论说:”人们之所以拥护墨索里尼,是因为他们害怕无政府状态。“p140

    9、勒庞研究大众心理,做过一句相当悲观的结论:“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

    心理学家米尔格莱姆以若干经典实验告诉我们:权威的影响和群众的影响是如何使一个当之无愧的理性人丧失了他原本的理性的——米尔格莱姆的实验试图探讨的问题是:为什么文明程度如此之高的德国会疯狂地在纳粹的旗帜下展开暴行,而那些暴行的实施者们并不比我们一般人更缺乏理智,甚至比我们多数人的文化素养还要高上不少。p142

    10、但在古代的专制社会里,老百姓一般看到的事情总是这样的:又一个大贪官被查处了,好啊,大快人心啊,皇帝圣明,清官努力——但真实情况往往是:很少有官员是因为贪污腐败而下马的,不贪不媚的人是很容易被官场的竞争法则所淘汰的,所以,下马的所谓贪官往往只是权力斗争的失败者、牺牲者,把他们整下来的人未必就比他们清廉。朝廷可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可归根结底,大多数的整治斗争基本上都只是围绕着同一个问题:站队。p147

    11、民族主义也许是被“塑造”出来的——草莽有着某种渴望,庙堂有着某种目的,至于这两者到底孰先孰后,泰戈尔说:“我在日本看到全体人民自愿地听任他么的政府整顿他们的思想,削减他们的自由。这个政府通过各种教育机构限制他们的思想,制造他们的感情,在他们露出向往精神生活的迹象时,就以猜忌之心提防他们,带领他们沿着狭窄小道走向必须按照它自己的秘方完全将他们焊接成一个整齐划一的群体,而不是走向真实的境界。人民愉快而焦急地接受这种普遍的精神奴役,因为他们渴望将自己变成一架叫做民族的机器,并在他们的集体尘世利欲方面胜过其他机器。

    相形之下,普世情怀则显得有些温情脉脉了:约翰·多恩的那篇布道词:“没有人是座孤岛独自一人,每个人都是一座大陆的一片,是大地的一部分。如果一小块泥土被海卷走,欧洲就少了一点,如同一座海岬少一些一样;任何人的死亡对我都是缩小,因为我是处于人类之中;因此不必去知道丧钟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p159-160

    12、专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人和人之间越发的彼此相似,学说和学说之间也越来越像是同门:皇帝刚出台一个什么政策的时候,各个学派、各个宗教团体,不管原本是主张什么的,马上都能从自家的典籍里找出证据来附和皇帝的最新政策。可能会让一些心地淳朴的善男信女难以置信的是:这么做,其实在技术上一点儿也不困难,只要你脑袋够尖,脸皮够厚,很容易就做到了。——其实,即使是“正心诚意”地来引申“春秋大义”,又有多少不是引申者自己的主观臆断呢?俞汝言《春秋平议序》说了一句非常精辟的意见:“传经之失不在于浅,而在于深,《春秋》尤甚。p167

    13、古希腊的格劳孔和苏格拉底在辩论人性时说:那些做正义之事的人并不是真正地正义而为之,而仅仅因为是他们没有作恶的本领。他讲了一个故事,说吕底亚有个牧羊人,得到一个可以隐身的戒指,结果,这个牧羊人靠这个戒指,混进了皇宫,勾引了王后,谋杀了国王,夺取了王位。讲完故事后,格劳孔接着说,如果让一个正义的人和一个不正义的人各戴一个这样的戒指会怎样呢?可以想象,只要有这样的法宝在手,一个人就像一个全能的神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我敢说,那个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最后会变得一模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这就是人性。p207-208

    14、当夸赞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时,夸得不够或后都会惹被夸者不快。

    这种现象发生在个体身上的时候,倒也透着可爱,可如果一个国家也变成这样,那就只显得可怕了当歌功颂德成为每个人必修的功课时,不歌颂,甚至仅仅是歌颂得不够肉麻都会把自己从人群中凸显出来,任身家性命作了聪明人邀功请赏的战利品。

    当然了,这些聪明的古人同样可以从儒家思想里找到理论依据:我们是以德治国,皇上是圣明天子,朝廷是好人政府,社会是完美无瑕的。但问题是,即便是好人政府,就一定不会犯错吗?英国老诗人弥尔顿说:“一个好政府和一个坏政府同样容易犯错误。试问有哪一个官员敢不听错消息?尤其是出版自由被少数人垄断的时候就更加如此了。”

    弥尔顿的这句话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少数人垄断出版自由是为了(至少表面是为了)不听错消息,或者说不让大家听错消息,然而,少数人垄断出版自由这件事情本身恰恰最容易使这“少数人”以及大家"听错消息“。

    儒家确实一统天下了,但那只是幌子,历史常常展现给我们的是:是政治选择思想,而不是思想选择政治;是政治改造思想,而不是思想改造政治;反过来说,是思想迎合政治,而不是政治迎合思想。

    法家要塑造的是强权皇帝,但这事最好关起门来说;儒家要塑造的是圣人皇帝,这事最好敞开了满世界去说。p229-230

    15、三大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安德里亚的基督城。不分古今中外,一些伟大的社会蓝图都是由这位或那位伟人精心设计出来的,这样的蓝图是如此的周密而完备,只要我们把自己单做蓝图中被设计出来的某个零件而按照该零件被设计出来的功能落脚在相应的位置上,这就够了,等大家都一起运转起来,这个蓝图就会变成真实的天堂。p234

    16、在专制体制下,所谓反腐,往往只是权力博弈的手段和副产品。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眼所见,不知凡几矣。

    信任是专制之母。杰弗逊p247-248

    17、年号的变更或者其他一些类似事物在名号上的变更,其中蕴含着不小的学问,用勒庞的话说,就是“当群体因为政治动荡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连接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这是改元之类手段的另外一种意义:新瓶装旧酒,给大家一些万象更新的美好联想。勒庞说道:

    因此,聪明的托克维尔很久以前就说过,政府和帝国的具体工作就是用新的名称把过去的制度重新包装一遍,这就是说,用新名称代替那些能够让群众想起不利形象的名称,因为它们的新鲜能防止这种联想。“地租”变成了“土地税”,“盐赋”变成了“盐税”,“徭役”变成了间接摊派,商号和行会的税款变成了执照费,如此等等。……统治者的艺术,就像律师的艺术一样,首先在于驾驭辞藻的学问。这门艺术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就是在同一个社会,同一个词对于不同的阶层往往有不同的含义,表面上看他们用词相同,其实他们说着不同的语言。p304

    18、历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的眼睛很少会是雪亮的当然,是人名群众相信他们自己有着雪亮的眼睛,这对统治者是大有好处的,人民群众往往会在这种盲目的自信里用他们“雪亮的”眼睛追随着聪明的统治者手指的方向,哪怕那个方向正通向悬崖峭壁。

    勒庞:我们已经证明,群体是不受推理影响的,它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因此,那些知道如何影响他们的演说家,总是借助于他们的感情而不是他们的理性。逻辑定律对群体不起作用。让群体相信什么,首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感情,并且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然后以很低级的组合方式,用一些非常著名的暗示性概念去改变他们的看法,这样才能够——如果有必要的话——在回到最初提出的观点上来,慢慢地探明引起某种说法的感情。这种根据讲话的效果不断改变措辞的必要性,使一切有效的演讲完全不可能事先进行准备和研究。在这种事先准备好的演讲中,演讲者遵循的是自己的思路而不是听众的思路,仅这一个事实就会使他不可能产生任何影响。

    在向大众表达意见的时候,知识分子永远会输给义和团。p305

    19、人心的所有罪恶冲动都潜伏在人的潜意识里,平日里总是被压抑着,而群体的环境把“超我”的阀门打开了,这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匣子。

    有人的地方就有宗教,哪怕没有一个人相信宗教。p306

    20、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善始善终  乐毅p313

    21、所以,在那个年代,不是书法,而是礼乐,代表着儒家精神。(泰坦尼克号沉没时,那些演奏家。现在的唱红歌。)p324

    22、“假如你碰到某种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的中世纪旧机构,它靠加剧其弊端而维持下来,或遇到某种有害的新机构,那就设法挖出那病根:你将发现某项财政措施,原来只是权宜之计,后来却转变为固定的制度。你会发现,为了偿付一天的债务,竟确立了维持几个世纪的新权力机构。”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p333

    23、爱德华·吉本在感慨图拉真皇帝时:“在人类对自身的杀戮者发出的欢呼声仍高于对人类造福者的情况下,对军功显赫的追求便将永远是最伟大人物的一大罪行。”其实,显赫军功仅仅是罪行的一个方面而绝非全部,其他诸如统治者浩大的面子工程、随心所欲的财政措施,还有特异功能大师屡屡出入皇宫所造成的巨大耗费等等。

    毛泽东《<伦理学原理>批语》:吾人览史时,恒赞叹战国之时,刘、项相争时,汉武与匈奴竞争之时,三国竞争之时,事态百变,人才辈出,令人喜读。至若承平之代,则殊厌弃之。非好乱也,安逸宁静之境,不能长处,非人生之所堪,而变化倏忽,乃人性之所喜也。“(不知道这对他后来的施政治国理念产生了多大影响。)p343

    24、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里对奴隶所下的定义:

    1)任何人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的人格而从属于别人,则自然而为奴隶;

    2)任何人既然自己成为了一笔财产(一件用品),就应当成为别人的所有物;

    3)这笔财产在生活行为上被当作一件工具,这件工具和其所有者是可以分离的。p346

    25、礼也好,道德也好,都是社会习俗的产物,或者说就是社会习俗本身,而习俗则是人与人在漫长的分工合作当中不经意地产生出来的,习俗对人有强大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尽管是不成文的,却牢固地根植于每个人心中,而成文的法律则是建基于社会习俗之上而逐渐形成的,法律的评判标准也正是因此而并不会违背习俗,这也就是俗语所谓的“法意不外人情”。

    《管子·枢言篇》法出于礼,礼出于俗。p361

    26、“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利益。但是……这是什么意思呢?每个人不是像其他人一样,构成了社会的一部分吗?你们所人格化了的这种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综合……如果承认为了增进他人的幸福而牺牲一个人的幸福是好事,那么,为此而牺牲第二个人、第三个人、以至于无数人的幸福,就更是好事了……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边沁“惩罚和奖赏的理论”……1826年巴黎第三版第二卷第229、230页)p364-365

    27、雪莱:人没有权利杀害自己的弟兄,也不能以穿军服作为杀人的借口:这样仅仅在杀人罪之外又加上奴才行为的耻辱。

    蒙田:我们以为良心来自天性,其实它诞生于我们的习俗。p371

    28、意大利 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谁要是用哲学家的眼光来读一读各国的法典及其编年史,他就会发现:善良、罪恶、良民、最烦这些名词随着历史的严格所发生的演变,不是以在各国环境中发生的因而总是符合共同利益的变化为依据,而是以各不相同的的立法者不断煽动的欲望和谬误为依据。他往往还会发现:某一世纪的欲望就是后来世纪的道德基础。强烈的欲望作为狂热和激情的产物,当它被使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归于平衡的时间所冷却和销蚀后,逐渐变成了后来的保守,变成了当权者和投机者手中的工具。

    极其含混的名誉和道德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它们之所以成为这样,是因为:随着时间的变化,概念本身发生了变化,事物的名称却保留下来;是因为:河流和山川河流和山脉不但是某种实体的界线,而且也常常地成为道德地理的界线,因而,这些概念也根据地理条件而发生变化。p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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