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第一」11
【原文】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译文】
孔子说:“父亲在世时,要看儿子的内心(是否真心依从父之仁道);父亲去世后,要看儿子的行为(是否依然符合父之仁道)。如果能长期不改父之仁道,就可以说是尽孝了。
【解释】
1、“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
“其”指儿子,不是指父亲。
“志”即所思所想、意愿、心思。
“没”通“殁”,音“莫”,意为“死”。
中国古代是家长制社会,父亲健在时,主事人是父亲,儿子多处于服从的地位,因此要“观其志”,看他是不是真的从内心与父亲保持一致;父亲去世后由儿子主事,这时就要看他的行为是不是依然遵从父亲生前的教导。
2、“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三”与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中的“三”一样,都是表示多数而非确指。“三年”就是多年、长期的意思。
“父之道”即父之仁道,又因“父之道”多为代代相传,故“父之道”其实就是“家族之仁道传统”或曰“仁道之家风”。
有人指此处父之道也可能不仁。但持此种观点者犯了一个逻辑错误,就是孔子本身是倡导仁道的,而孝本身就是一种“仁”,只不过是体现于家庭关系之中。如果一个家长所行为恶道,孔子怎可能会认为三年不改恶道为孝、为仁?
《论语》容易引人误解的一大原因,就是很多语录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语境,比如本句。但是根据逻辑推断,这里显然是孔子在与其弟子讨论某有德君子的儿子是不是孝的问题。
【评析】
这一章仍然谈的是有关“孝”的问题,只是把“孝”具体化了,谈的是我们应当如何对待“父之道”这类精神遗产。
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实行的是家长制,所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父亲作为一家之长,其为人处世之道通常就是这个家庭成员需要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像《诸葛亮诫子书》、《朱子家训》、《了凡四训》、《曾国藩家书》等,都是属于“父之道”的范畴。这些“父之道”虽然文字表述各有不同,但其精神实质却多有相似相通之处,比如劝子孙好学上进、勤劳善良、乐善好施等等。而这些其实也都并非其本人的创见,而是传承于各自的祖先乃至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源泉——仁道思想。因此,这个“父之道”从小处讲是一个家族的优良传统,从大处讲就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就是说,所谓的“父之道”,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就是仁道。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所在,也是我们得以作为中国人而存在的价值所在——为人类的未来传承仁道。
仁道作为一种精神,并不能抽象地存在,而必须融入于各种为人处世的具体方法之中。而当仁道融入具体方法时,仁道的面目有时就会“模糊不清”,也就容易给人以误会。
比如有一个故事,是说有一人在夏日中久行,渴不能当,遂向街旁某老妇讨水解渴。老妇舀了一瓢井水,然后又在水里撒了一把麸糠,才把水递给路人。有人不解,便以为老妇恶毒,但其实这里有一个缘故。因为久行之人体内燥热,如果骤然饮入冷水,很容易生病。老妇在水中撒麸糠,是要迫使喝水的人边吹麸糠边慢慢饮用,以免致病,实可谓用心良苦、充满仁心之举。
古人类似的经验和方法还有很多。但是对于这样的一些经验和方法,通常人在年轻的时候并不一定都能理解,必需要有一定的生活阅历之后才能对其有深切的体会。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就是说的这种情况。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有两层含义。一是对“父之仁道宗旨”而言,一是对“父之仁道方法”而言。
首先,对于仁道的宗旨和精神,这个毋庸置疑是不可以改的,因为以仁道为宗旨的为人处世正是儒家的倡导和追求。
其次,对于施行仁道的具体方法是可以改的,因为世易时移,所以仁道体现的方式也必然会有所变化。比如古代只能借君主专制施行仁道,现代可以借民主法治施行仁道,未来则是以天下大同实现仁道。
当然,改方法也要有两个前提,一是新方法能更好地施行仁道,至少不能有违仁道。比如在前文老妇施水一例中,若在现代社会,则可改以热茶、热水代替冷水撒麸糠,因为现代社会取用热水跟用冷水一样快捷方便,而用热水解渴显然对身体更好;二是在改方法之前一定要慎重其事,也就是孔子所强调的“敬事”。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其理解能力和领悟能力是随着阅历的增长而不断提升的。少不更事时以为无理的,到年长历世后便多半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父之道,新任的主事者必须要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和实践体会,或许才能领会其用心良苦抑或发现其弊端所在而加以有效改良。因此,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实际上是一种“敬事”的态度,也是孔子说“三年无改”的原因所在。
【以史为鉴】
改父道,新文化运动废止读经
1912年,时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的蔡元培主张采用西方教育制度,废止祀孔读经。
1915年,以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为代表的激进民主主义者以《新青年》杂志为阵地,发起了“反传统、反孔教、反文言”的所谓的“新文化运动”。《新青年》杂志由陈独秀任主编,李大钊是主要撰稿人并参与编辑工作。
1916年,蔡元培任北京大学校长后,积极支持新文化运动,对《新青年》杂志给予了大力扶持。使《新青年》和北京大学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阵地。
新文化运动在后期主要以宣传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为主。
新文化运动有四点主张:
一、提倡民主,反对专制。
二、提倡科学,反对迷信。
三、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
四、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
其中,提倡民主、科学和新文学的主张都是与时俱进之举,应予肯定。但是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就搞得颇为不伦不类。因为当时所谓的“新道德”其实不乏糟粕,而所谓的“旧道德”却也多有精华。以至于所谓的“新道德”实际上成了西方文化中放纵欲望的遮羞布。当时很多文人因此无行。
曾有这样的真人真事。甲乙为夫妻,乙与丙婚外恋,丙与甲谈判后,在同一张报纸同时登出三条启事:一是甲与乙的离婚启事;二是丙与乙的结婚启事;三是丙与甲结为好友启事。
“新文化运动”虽然含有进步的成分,但是其发动者们形式主义地看问题,不能正确地对待中国文化遗产,给中国的思想造成极大的混乱,致使西学和马列乘虚而入,遂成中国之后几乎一切动乱、衰败之根源。
真正的道德,作为普世价值是历久弥新的,根本无所谓新旧一说,这在东西方都一样。新文化发起者们没有发现中国文化之病因在于专制而非孔学、在于法家而非儒家。他们在时代更替时,急于更改“父之道”。鲁迅先生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批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但他们提出的所谓“反传统、反孔教”,却如同为了治疗龋齿而拔掉满口牙齿,为了遏制肿瘤生长而把整个人杀死!他们实在是是最为糊涂、也是贻害最烈的“医生”!中国百余年来饱受专制极权之苦,皆可谓拜其所赐也!
当年“新文化运动”急改“父之道”的是非曲直,在百余年后历经劫难的今天,尤其在复兴传统文化的今天,早已不言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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