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来看,夏商西周时期是中国古代文明时代的开端。从考古记录来看,这一时期的信史记录却少得可怜。因此,夏商周断代工程便启动了,但成果一直备受质疑。总体来说,这一时期是一个贵族社会,夏、商、周三大集团同时并立,并先后成为天下的共主。在政治上,最高权力由君王掌握,所有的官员均由贵族们担任;在经济上,土地都为君王和贵族们所有,工商业也被官府垄断;在文化上,文化教育也被官府所掌握。但是,这一时期的社会性质一直存在着争议。
第一节 夏商时期
一、夏朝历史与考古遗址
夏朝是由大禹的儿子启建立的,将禅让制的公天下变成了世袭制的家天下。但是,在《竹书纪年》中却记载,尧和舜都想传位于自己的儿子,但舜和禹都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了王位。但无论如何,政治体制的改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启召开了涂山之会等会议,讨伐了不愿臣服的部落,建立起了专制统治。
在启之后,夏朝历史经历了太康失国和少康中兴。在夏朝末期,先是有了孔甲乱夏,后有夏桀亡国。但是,整个夏朝的历史都缺乏明确的记载,也没有相关的考古材料可以佐证。这些还需要后期去进行详细的考证。
近代以来,在山西、河南境内出土了许多夏朝时期的遗址,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陶寺遗址和二里头文化。但是,夏文化是否存在,夏文化的起始时间都是一个问题。这一切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二、商朝历史与考古发现
关于商朝的起源,有玄鸟生商的传说。对于商族的起源,有东方说、西方说和北方说三种说法。商朝是商汤是灭掉夏桀后创建的,直至纣王时灭亡。商汤王去世后,太甲继位。在太甲继位后,伊尹发现其荒淫无道,便将其流放桐宫。后来,伊尹发现其诚心悔过,便还政于太甲。但《竹书纪年》的记载却是太甲起兵攻杀伊尹,武力夺回了政权。在商朝历史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盘庚迁殷。在此之前,商朝都城多次迁徙,但这一次之后没有再次改变,因此商朝也被称为殷朝。武王伐纣后,商朝灭亡。
近代以来,考古发现了殷墟遗址等商朝的遗迹。在这些遗址中,发现了甲骨文、青铜器等文物,对商朝历史研究提供了充分的史料。结合两种史料,我们对商朝的一些制度也有所了解。
商朝的政治制度是内外服制度,内服是王畿地区,由商王直接统治;外服便分封给方伯统治。在中央,神权和王权紧密结合,以实现对全国的控制。因此,神权人员在政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商朝政权有着极强的神权色彩。
第二节 西周时期
一、西周历史
周人的祖先弃的出生有一个践履生子的故事,说其母亲姜嫄是踩了巨人脚印而怀孕的。弃在舜帝时被封为了后稷,在西面建立了周。在周族的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就是古公亶父,是他奠定了周族的基础。但是,原来认为其是季历的父亲、文王的祖父,但近年来也有学者提出了质疑。
从古公亶父开始,周便与商朝发生了冲突。周文王曾被囚禁于羑里,后被释放出来。周武王时,周朝继续力量,大会诸侯于孟津。后来,联军在牧野打败商军。最终,商纣王自焚,商朝灭亡。
周武王去世后,周成王继位,由周公辅政。在周公辅政后,纣王之子武庚联合管叔、蔡叔和霍叔发动了三监之乱。周公东征,彻底扫平了商朝的势力。为控制东部地区,周公营建了成周。在此之后,周朝迎来了成康之治。
成康之治后,周昭王南征而不返,周朝也开始走了下坡路。在周厉王时,因与民争利,引发了国人暴动。国人暴动后,周室出现了共和行政。对于共和行政,历史上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周公和召公联合执政,另一种是共伯和执政。共和行政实行14年后,周厉王驾崩,周宣王继位。在周宣王继位后,国力有所回升,史称“宣王中兴”。但是,周幽王继位后,因废太子而引发了申侯、缯侯和犬戎的联合进攻。不久,平王东迁,周王朝日渐式微。
在近百年的考古发现中,发掘出了的青铜器上的铭文大多印证了相关史书的记载。但是,有些内容仍值得商榷。
二、西周制度
周朝的制度被称为周礼,包括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礼乐制、国野制、工商食官等制度。
(一)经济制度
井田制是西周土地制度的统称,土地的各项权利是这样分配的,所有权归天子所有,诸侯、卿大夫、士等贵族有的是占有权和使用权,庶人无土地权利并有耕作义务。井田的疆界,一般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称为一田,九田为一井,十井为一成,十成为一同。耕田分两类,一类为贵族自留田,称为公田,由农人代耕;一类为农人耕种之田,称为私田,收获物为农人所有。但是,井田制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一直没有一个定论。
工商食官是西周时期的经济制度,是指当时的手工业和商业都由政府经营,手工业者和商人都是官府的奴仆。后来,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独立工商业者出现,工商制度趋于瓦解。
(二)政治制度
分封制是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周灭商后,为实现对广大地区的有效控制,于是广建诸侯以拱卫王室。天子将土地分给诸侯建国,诸侯对天子尽相应的义务。在国中,诸侯将土地分给大夫建家。在家中,大夫又将土地分给士。士将土地交由庶人耕种,收取地租。
宗法制是血缘关系维系的政治制度和社会规范,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在家族中,嫡长子继承宗主地位,为大宗;其余儿子为小宗。天子嫡长子为天子,别子为诸侯;诸侯嫡长子为诸侯,别子为大夫;大夫嫡长子为大夫,别子为士;士嫡长子为士,别子为庶人。但在后来,春秋时期多次发生小宗取代大宗的现象,宗法制也趋于崩溃。
礼乐制是规定贵族生活及礼仪的一项制度,包括礼和乐两个部分。礼是指礼仪制度,包括政刑、五礼(吉、凶、嘉、宾、军)、服饰、饮食、车马、典礼、军事等一整套用于区分亲疏尊卑的等级制度。乐是指与礼仪典制相匹配的舞乐。在春秋时,各级贵族经常使用不符合自身等级的礼乐,称为“礼坏乐崩”。
国野制,又称乡遂制(部分学者持否定态度),是西周时期的城乡制度。周代王城城郭以内为国中,据城百里之内为郊,郊以外称为野。国包括都城中及四郊之地,居民为国人;野的居民为野人。国人是贵族远系旁支,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参军打仗;野人的基本义务是农业生产。后来,征兵制度改变,国野界限也随之打破,国野制也不复存在。
(三)文化制度
西周实行学在官府的文化制度,文化由政府垄断。商朝有着鬼神崇拜,周朝实行了圣人崇拜。
西方有着英雄崇拜,有各种纪念物;中国是神灵崇拜,秦朝时期形成了十二山的崇拜,后来演化为五岳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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