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冯是我的同事,我们办公室唯一的男老师。大多数人叫他老冯,我是不敢也不能称他为老冯的,因为他是我高中时的语文老师。
我上高中时,冯老师刚刚大学毕业,还没结婚,风华正茂。方方的国字脸,短短的头发有些自来卷,眼睛大大的,两片大大的瓶子底也没能挡住它们锐利的光芒,嘴唇习惯性的紧抿着,让人感觉很坚毅。
最难忘的是冯老师的招牌动作:讲台上站定,左手拄在讲台边儿上,右手的中指和食指之间夹住一只粉笔,就像抽惯了烟的人动作娴熟地夹着一只烟;讲到兴奋处,还会把粉笔举到唇前吹两下,仿佛夹在手指间的真的是一支烟。
冯老师讲课内容不是一般的丰富,天南海北,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无所不包,当然作为语文老师讲的最多的还是名著人物。走路像扫街的葛朗台,为一径灯草咽不了气的严监生,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黛玉,粉面含春威不露,朱唇未启笑先闻的王熙凤……经过冯老师的讲解,这些人物活色生香,摇曳多姿,驻进我们心里。
30年前还没有月考周考这样的习惯,但是冯老师教我们,每周四都要考试,雷打不动。当时印试卷没有现在这样方便,需要手写刻卷子,还要人工一张张印刷。找题,刻卷,印卷,看卷———特别麻烦。没有学校领导的要求,冯老师一直自觉自愿地坚持着。至今我的书橱里还珍藏着一张冯老师手刻的篇子,内容是我的一篇作文———《人生处处有考场》,当时冯老师作为范文印发给所有同学看的。现在想来,我对语文感兴趣,语文功底还算扎实,后来能成为语文老师,真得感谢冯老师的有益影响。
后来,因缘聚合,我们来到同一所学校,成为同事。
冯老师记忆力超级好,多少年过去了,提到他的某个学生,我的某个同学,他马上就能说出姓名籍贯,上学时候的逸闻趣事,甚至家长的来龙去脉。即使不是他班上的学生,他也能记得一清二楚。
冯老师藏书成癖,看书成痴。他不无自豪地说他家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书。提到哪一本书,他都如数家珍。“读书人的内心世界,别人走不进去。”作为一个同样爱读书的人,我知道老师说的是真理。
同事们最爱听冯老师摆龙门阵:
每天面临三件事,刮风下雨是老天爷的事,娶媳妇儿聘闺女是别人家的事,上班吃饭是自己的事。老天爷的事情咱管不了,别人家的事情咱管不着,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十年辛苦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只要能吃饭,钱就不会断;不怕挣得少,就怕死得早;有好老子不如有好后代;最好的投资是脖子以上的投资……这滔滔不绝中,流淌的是人生的大智慧。
冯老师年轻时嗜酒,如今年过半百,收敛了很多。每提到酒,总是无限感慨:你说我一个平民百姓,父母都是捡破烂哩,连个正经农民都算不上。我媳妇儿由一个临时工安排成正式工,现在退休了享受着公务员的待遇,咱发四千她也有,咱发一万二她也有。儿子安排工作,儿媳妇儿调动工作,儿子结婚买房子,这一件件大事,咱无权无势,不喝酒行吗?言语之间,满满的知足与自豪。
作为同事,我两次跟冯老师教过同一个班级。第一次是104班,他教完初一初二改教历史了,我接替冯老师教104初三语文。冯老师跟学生们感情特别好,半路上杀出我这个程咬金,学生们有些不习惯。我告诉他们:我也是冯老师的学生,咱们既是师生,也是师兄弟。回忆过我做冯老师学生的日子,跟学生们的感情一下子拉近了许多。
现在,我正跟冯老师第二次合作,教213班,他教历史,我教语文。满腹诗书的冯老师把课本抛开,将历史裹在故事里讲出来,让学生们又是喜欢又是敬佩。
时光总是过的太快,转眼冯老师已近花甲之年。平凡的上班生活忙乱庸碌,磨白了人的头发,混沌了人的意志。所幸的是,冯老师从来没有放弃读书。愿冯老师坐拥书香,恬淡从容地走好人生的下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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