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能了解、认识别人叫做智慧,能认识、了解自己才算聪明。能战胜别人是有力的,能克制自己的弱点才算刚强。知道满足的人才是富有人。坚持力行、努力不懈的就是有志。不离失本分的人就能长久不衰,身虽死而“道”仍存的,才算真正的长寿。
“自知”问题,亦即老子同时代的古希腊哲学家普遍感兴趣的“认识你自己”的问题。“认识你自己”作为一句德尔斐神谕箴言,铭刻在希腊圣城德尔斐神殿上,按照周国平先生的说法,其基本意思有三层:第一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应该知道自己的限度;第二是每个人身上都藏着世界的秘密,因此,都可以通过认识自己来认识世界;第三是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都应该认识自己独特的禀赋和价值,从而实现自我,真正成为自己。第一层意思与老子所强调的“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等思想相一致。第二层意思与老子所说的“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等观点相吻合。事实上,自古至今,一切伟大的道德圣人和思想家都是真诚的反省者,他们无情地把自己当作标本,藉之反而使他们对他人和世界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第五十四章)。第三层意思与老子提出的“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培或堕”等观点相统一,事物(包括人)秉性不一、情况各异,按照各自的本性存在、运行、发展,不仅是对自身自然的尊重和回归,而且还是得道遵道的前提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老子极力主张统治者要“去甚、去奢、去泰”。
东汉末年的董卓,曾经权倾朝野,但是识人不清,错误地把反复无常的吕布作为亲信留在身边,致使成为自己的掘墓人。
“胜人者有力”。句谓:战胜别人只说明暂时有力。王弼注解为“胜人者有力而已矣”,与注解“知人者智”时的口气一样,似有一种不以为然。“胜人”的前提是“知人”,而“知人”之所以被老子视为一种“智巧”,原因就在于往往是为了“胜人”而去“知人”,其结果是既打破了平衡又破坏了“自然”,按照“其事好还”,所谓的有力和胜人终将会被打回原形。老子此言应该是有感而发,当时诸侯争霸,战争频仍,互用智巧,互为欺诈,既有“假道灭虢”,又有越王诈降,你方唱罢我登场。孰有力?孰胜人?吴王夫差还是越王勾践?霸主易位如流水,胜人有力终成幻。“用其力于人,未若用其力于己也。”(王弼注)
“自胜者强”。句谓:战胜自我才称之为强大。王弼注解为“自胜者,无物以损其力”,故曰强。此句与“自知者明”句构成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因为“自知”,所以“自胜”;因为“明”,所以“强”。这里的“强”,不是病态的、短命的“强”,而是“明道”后的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守柔曰强”之“强”。“自知”——“自胜”——“强”,体现了一个通过逐渐“日损”(控制欲望、根除妄念、守住界限)而实现的悟道、体道的完整过程,作为结果的“强大”,是一种“合道”的强大、持久的强大。
苏秦微不得志,深受侮辱,却能够含垢忍辱,奋发图强,好学不倦,自强不息,终于通过不懈的努力,成为六国的国相,六国联盟,成为一代名相,名垂千古!
而三国时的马谡,纸上谈兵丢失街亭,坏了诸葛亮的大计,自己也丢了性命,这就是典型的自我认知不清,盲目自大,为自己的愚蠢付出惨重代价!
“知足者富”。句谓:知道满足方谈得上富有。老子把是否知足作为是否富有的标准,这种由外在标准向内在认同的转化,不啻为一场人生观意义上的革命。对于欲壑难填、贪婪无度的人而言,再多的财富也不叫富有;对于“少私寡欲”、清静无为的人来说,享有维持简单生活的财富就能感觉到富有,甚至一缕阳光、一丝清风、几滴雨露都可视之为巨大的财富(如犬儒学派的代表人物第欧根尼)。“知足之足,常足矣。”(第四十六章)“知足”是“不辱”的前提(第四十四章),也是“自知”和“自胜”的条件,更是通向“知止”(即知“道”)的必由之路(有些侯王,自以为“知人”、“有力”,由不知足导致不知止,最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强行者有志”。句谓:强力推进者可谓有志。“强”,即强进、强制、勉强,为实现某种目标或完成某项工作,条件不具备却勉力操作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叫做强行。“强行”更像儒家的风格而非道家的风格,如曾子有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大多数注家都是从正面的意义上来理解“强行者有志”,如“人能强力行善,则为有意于道,道亦有意于人”(河上公)、“勤能行之,其志必获”(王弼)、“勤勉力行、努力不懈”(陈鼓应)等。而事实上,老子是在否定的意义上说这句话的,亦即他不主张“强行”更不推崇有志(强行、有志更像二十章中对“众人”、“俗人”的描绘),“处柔守弱,因循自然”始终是老子奉行的人生信条,不仅老子描绘的圣人形象(见第十五、二十章)见不到任何“强行者有志”的影子,而且老子在第三章中曾直接提出过“弱其志”的主张。有些注家如严灵峰等人虽意识到这句话与《老子》整体精神有悖,但囿于对这句话的正面把握,却把注意力集中在训“强”为“勤”上,可为一叹!
“不失其所者久”。句谓:不离失大道就能长久。“所”,曾有“根基”、“根本”、“信念”、“特长”、“优势”、“心灵家园”、“住所”等不同理解,河上公注解为“所受天之精气”。笔者认为,这里的“所”,字面意思指“住所”,其引伸义应为“道”,因为能使一个事物或一个人长久的东西只能是道而不可能是别的,“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第十六章),天地得道乃天长地久。老子在《第六十二章》中说:“道者万物之奥。”许慎在《说文》中说:“奥,宛也。室之西南隅。”古人曾有“堂奥”的说法,即把室内深处或隐秘处称之为“奥”。可见,“奥”有住所的意思。“道者万物之奥”应翻译为“道是万物的隐秘住所”,由此推论,“不失其所”之“所”应为“道”。
“死而不亡者寿”。句谓:虽死犹生才算得上长寿。老子在这里对长寿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注释:只有精神不亡才可以称得上长寿!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而精神不亡的标志则是人们对逝去者的永远的纪念——以逝去者的德行作楷模、以逝去者的功德作养分、以逝去者的思想作指引。这种逝去者,定是老子在第五十四章描述的“善建者”、“善抱者”、“子孙以祭祀不辍”者。他们生前对道的体悟和践行的成果都凝聚在其思想精神中,所以,诚如王弼所言:“身存而道不卒”、“身没而道犹存”。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人的肉体生命总是短暂的,但由短暂的肉体生命因践道而凝聚成的精神生命,却可以超越暂时而达至久远,而肉体生命之践道往往又通过“自知”、“自胜”、“知足”、“知止”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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