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三傻闹大唐(1)
早晨我被噩梦吓醒,我梦到一支穿着大唐精锐甲胄的骑兵在追杀我,我从洛阳逃到安西都护府,他们便追到安西都护府,我躲去大食国,他们便杀光所有大食人,只为揪出我,我转北跨过一片大洋,他们仍旧追在我身后,无论我逃到那,身后总能听到他们喊着“杀!”“杀!”“杀!”的号子。
我逃离四季都能闻到牡丹花香的洛阳,也逃离重裀列鼎的安然享乐。牡丹花的深红色,是血染的凄凉,花在滴血,人在伤心。
…… …… ……
我的皇祖母最喜欢牡丹,整个洛阳的牡丹都为她四季绽放。她自诩自己信佛,但我不信她,她信佛就会将佛陀在尘世的传法弟子压在她胯下?佛家讲不杀生,但她为她的皇位杀了很多人,我的伯父,我的哥哥,很多忤逆过她的人,很多她不喜欢的人。她为她的权势把整个洛阳染成牡丹花的深红色,她杀人时,会流泪吗?会伤心吗?
我怕她,更怕她那九五至尊的皇位,她能为她的皇冠让整个大唐血流成河,那别人呢?难道不会为了得到她的龙椅大开杀戒吗?
洛阳已经死过很多人了?我不想死在她的屠刀之下,也不想死在别人的屠刀之下,所以我要逃,逃得越远越好。
大足元年,身为皇太孙的大哥在赴死的前一晚,穿着一身华服的大哥把二哥和我叫到他的卧室。只见他弯腰从床底掏出一个大木箱,木箱里躺着一把青钢宝剑和一套很旧很破的粗布麻衣。
大哥指着箱子里的东西对我们说:“箱子是从皇太爷那留下来的,只传当朝太子,传到我这已经是第三人了,这把青钢宝剑伴随了皇太爷所有戎马杀敌的时光,还有这件布衣,是太爷爷当年躲避仇家时穿过的。”
听大哥这么一说,这箱子岂不比那传国玉玺还要牛。玉玺尚是死物,但这个木箱可是我整个皇家的精神所在。
大哥又说:“之前我有想过拔出这把青钢宝剑,与皇祖母斗上一番,重复一次当年皇太爷在洪武门做过的事。”
说着,大哥拔出那把剑在我们面前比了比划,接着说:“可当年皇太爷的敌人毕竟不是当朝的皇帝,但黄祖母是,我若事败,会牵连到很多人,倘若我事成,也会伤及到很多人。”大哥将宝剑归鞘放入箱子,又拿起那件粗布麻衣,“我也想过穿上皇太爷留下来的布衣,有多远躲多远,但这样会连累父王和整个王府。我不能反抗,也不能逃,既然皇祖母想要我的命,我给她便是了。”
大哥总是这样,什么是都为他人着想,除了他自己。可现在他要拿他自己的命去挽救更多人的生命。要是大哥能当上皇帝,一定是一个伟大的皇帝吧。
大哥从小就是我们这辈皇孙们的楷模,我们这一辈份的人,年纪相差都不算大。大哥、二哥、我、成器哥哥、成义、隆基都是一个太师傅教的,一起读书,一起骑马,一起练剑。成器哥哥最年长,经常欺负我们几个小的,每次都是大哥将我们护在身后。
在我们辈的众兄弟中,皇祖母是最疼爱、最喜欢大哥的,可为什么现在皇祖母却要大哥的命。或者他二人之间,如果一个人要活着,另一个人必须要死去吧。皇祖母为了她的皇位可以杀所有人,除了她自己。大哥是一个心怀天下的人,他的剑尖从来不会指向别人,除了他自己。
大哥说明天他就要复皇命去了,他还没有儿子,皇太爷的东西就留给我和二哥了,一人选一样。
二哥抢在我前面拿起了那把皇太爷的剑,那也是他选择的使命。其实二哥和大哥一样,也不是一个杀伐之人,更不是一个爱剑之人。二哥爱诗、爱酒、更爱他的远方,从来都是那种喝着今日的酒不想明日愁的浪子。
二哥使我们哥仨中最浪漫的一位,他能在牡丹花香中看书看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便只身一人去了江南,在滕王阁喝了一整个秋天的酒,吟了一整个秋天的诗。
因为二哥浪漫,所以他对他做得任何决定都不曾改变和后悔,一次他读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时,真得就骑着他的烈马去北庭做了两年守边军。
而我,一直生活在哥哥们的庇护之下。
二哥拿起剑后便再一次让利刃出鞘,用剑刃将他的左手划了一道又深又长的口子,右手便将刚刚饮过鲜血的长剑举向头顶:“我李重福举剑对天起誓,他日定为大哥报仇血恨。”
…… ……
时至今日,我都记得那个夜晚,那晚大哥神情自若,那晚二哥目光如炬,还有那把剑尖滴着血的长剑。那晚的月亮很圆,而我自此以后再也没见过那么圆的明月。
那也是我满十二岁最后的一个夜晚,等听到正子时的梆子声,我就十三了,到了可以拿铁剑而不是木棍的年纪了。但那晚我最终没有拿到剑,哪怕只是轻轻抚摸。
那晚二哥发完誓,过不了多久,父王便也进了屋,父王让我立马穿上粗布麻衣,就着夜色把我送出洛阳城。
父王把我关进一辆马车,他把车门锁死,不让我出来。我只能哇哇大哭,然后听到父王打马离去的马蹄声,接着就是很长一阵马车疾驰时的颠簸。
那时的我,想不明白父王为何要抛弃我,更不知道马车要驶向何方。我只知道哭。
白马寺正子时的钟声从远处传来,我十三岁了,就在那一晚,我流干了一生中所有的眼泪。
…… ……
说回现在,我以前叫李重俊,现在叫李白。李重俊刚十三岁时就死去了,苟且活下来的那个人是李白。
李白这名用有四年多了,姓氏是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乱改,名就取个和小白狗一样的名。以前王府的管事李公公,他就有个楞个吧唧的俗名叫李二狗,说是刚出生的小孩儿取小字和狗重名,那样的小孩好养活。
所以我就有了和“小白”一样的狗名,“白”这个名虽然是个狗名,但听起来总比“二狗”、“狗蛋”、“狗剩”的雅观的多。要是二哥听说他有个叫“李二狗”的亲弟弟,那他还不得自刎江边了。再说,好歹小爷也是个读书人。
教过小爷读书的人,那可多了去了,像娄师德!姚崇!张柬之!这几位可都是当过宰相的聪明人,但他们都没能将小爷我教聪明了,真是几个大大的蠢货。
今儿个说来也真是晦气,一清早就被噩梦吓醒,梦里有一队大唐骑兵追杀我。他奶奶的,如今我的模样,哪会有人认为我与朝廷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噩梦不过是自己吓唬自己罢了。我跟很多说书人说我是宰相们的学生,他们都笑:“就凭你这副德性,那我还是武则天的孙子呢!”
我喜欢听书,经常跑到街头小茶铺听说书人讲书。
不过这梦刚开始时还挺有意思的,那教书的先生尽然是个女的,你说女人还能当宰相?听书的人还挺多的,但成义和隆基都不在,我记得以前在宫里念书时,成义和隆基就坐我对面的桌,不过有些没变的是,教书先生都不太喜欢我,一起念书的伙伴们也都经常嘲笑我。
那梦里还有很多我们见过的东西,我从没见过屋顶吊着会发光的棒棒,那棒棒发出来的光亮,比我见过所有的夜明珠还亮。我也没见过挂在墙上能吹出凉风的大饼,那风吹得一阵一阵的。还有整个学堂的建筑都和我所见过的不一样,好多层,好多层,高度怕比商纣王的摘星台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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