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愚蠢的,莫过于把喜欢上内心的幻想误认为喜欢上对方一整个的灵魂。
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并不是在遇见他之前都没有过心动的感觉,但是赤裸裸地说喜欢,这是第一次。
然而,隔着手机屏幕。
如果当时那一场王者荣耀他没有邀请我,如果游戏结束后没有玩家举报我,如果我没有把这个举报怀疑到他头上,那么那天的云还是雪白雪白,西伯利亚的蝴蝶没有扇动翅膀,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我承认自己也是一个肤浅的人,最开始的小鹿乱撞和念念不忘,是因为他的两张自拍。齐刘海的短发,黑框窄边眼镜,毛毛虫一样又粗又黑的眉毛,有点内双的细长眼睛,瘦削的脸颊,些许装酷的严肃神情,扣的整齐的衬衫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运动衫。
你看,时隔这么久了,我依然可以描绘出他在照片上的样子。
认识伊始一天三次的问候,是他挑起的。鸡毛蒜皮痛苦喜悦的分享,是他先发的。那时候我坐在出游的公交车上,收到他发来写在课本上的一行诗“牡丹绝色三春暖,不是梅花处士妻”。他的字迹,其实很没有章法。一撇一捺不安分地乱舞。可是我讨欢心似的说他的字还不错。他没有领情,也一定感觉不到我心中的尴尬。我去百度了梅花处士,我的回复里才出现了林逋。我所有的文字都在说,我喜欢他这句诗。
你看,我忘了那天所有的事情,唯独记得他。
那一阵子喜欢搞怪,我把张卫健《美丽的姑娘》分享给了好多好友。他笑我。然后把他喜欢的歌一首首推荐给我。我的网易云刚刚开始使用,里面却留了一个单独的列表给他的推荐。网易云音乐告诉我,我很喜欢这些歌曲。但是网易云不知道,我是第一次喜欢上英文歌和权志龙。
我第一次给他推荐的歌曲,是陈鸿宇的《理想三旬》。可是我不高兴。因为他没有回应,这代表他没有听。他不喜欢我推荐的东西,也就是说明我们的审美或许很不一样吧。但是没关系,我可以改。
他喜欢去图书馆。喜欢历史。他讲课一样告诉过我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我很庆幸,如果我没有认识他,我一定不会知道世界上曾经发生过这些事情。但是他不喜欢学习。他翘课,他错过考试。可是那也没关系,他很聪明,他很有趣,他还很有前途。我想,茫茫人海中遇到这样一个人,一定就叫做缘分。班导讲课的时候问我喜欢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因为他身上有吸引我的力量。这种感情叫什么,我不愿意承认。
他自己写过小说。在我看来是一篇很有深度很让人看不懂的文章。他说要把我也写进去。我上写作课,我喜欢写东西。可是他一定不知道我把他写进来了。他不会知道了。
他总是很无聊。他回消息总是很慢。因为他有好多好多消息等着回复。中央空调的火花遍地,而我是坚强的一朵,傻傻地燃了半年。然后他把头像和背景墙换成了我的背影。为什么这样做,他一直不肯说。男生可能都喜欢漂亮的女生,我觉得我不是。他吐槽我照片上的穿着。我会难为情,不知道他知不知道。
男生或许都喜欢女生的照顾和陪伴,可是我和他,隔着山,隔着海。
他说,如果我生活在他身边,他一定早就追到我了。
那个夏天,我在冷饮店里卖出一份份酸酸甜甜的柠檬水。在热风不再吹进店的空闲里和他玩着无聊的角色扮演游戏。夜晚的月亮很亮很大。夜色冰冰凉,我会梦到他。
你也一定知道,暧昧不清最恼人。
终于我受不了这种暧昧关系。“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是我逼出来的。
可能真的是强扭的瓜,我不理解他突然而来的冷漠,他说太远了,四年遥遥无期。
那好,我走吧。
所有的舍不得,换来一个四年后的约定。是那种君若未娶,我若未嫁的浪漫。
我走了。
这是一场我先放手的爱情?我不知道。但是总是觉得空落落,在胸腔那里。
我还是忍不住去看了他的动态。
听歌排行第一的是那首《理想三旬》。
空间最新的一条,艾特了她的小女朋友。
我没有看出他早已经换了情侣头像和网名。对方是个身材瘦瘦的说话软软的小学妹。
要在一起是他说的, 约定是他说的,现在和别人在一起了,竟然是不动声色。和另一个女生的谈情说爱发生在网恋结束之前。
许是我误解了?
于是质问。
对不起。
俗套的删好友。
关于结束,潦草且不浪漫。
紫霞说:“我没有猜到这结局。”
后来网上火了一首歌叫《文爱》。
可能网恋不叫恋爱。
更谈不上初恋。
因为隔着手机屏幕,脑海里的全是幻想。
喜欢上的也不是实体,只是自己的想象。
可我清楚地记得心中曾经划过一丝,
叫心动的东西。
和你聊天时嘴角翘起的微笑是真的。
在手机屏幕后面和你说离开时流的眼泪也是真的。
喜欢你是真的。
不喜欢你了,也是真的。
就此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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