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依规则履职,该喝彩还是责难
2009-11-07 10:16
作者:坚守良知
在激情飞扬的足球场,双方运动员都必须按照规则踢球。当犯规的运动员被裁判警告后,又再次严重犯规时,最终被罚令出场时,热血沸腾的观众大多会鼓掌欢呼,给予认可与支持。不过,也不排除会有少数与犯规运动员有关的人对裁判严格按照规则判罚的举动发出责难。
这种情况在运动场上会有,在现实社会中也会发生。
在一个以法治为手段,以和谐为目标的社会中,在各种充满竞争的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都应遵守相应的社会规则,必须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等原则下进行交易,获取正当的利益。但如果有的主体采取暴力、强迫等反规则的方式进行时,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就应以裁判身份站出来作出评判,协调各方和解,或给予强制性的制裁。此举的目的在于规范、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合法的权利,保障社会按照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良性发展。
每当国家机关严格按照规则对反规则的社会主体给予惩罚,善良的民众必然会报之以热烈的喝彩,甚至感恩的眼泪,因为他们如同被猛兽紧追不舍的羔羊,终于在绝望与恐惧中看到了生的希望。
然而,由于社会关系的盘根接错,对反规则者给予痛击时,也会触痛相关主体的神经。如果与反规则者相关的主体并不强大,他发出的声音不过是力量微小的杂音而已。但是,如若他实力强大,或可能左右时局,那么,这种责难就是对正义之战的对抗。
纵观历史,往往冲杀在最前沿的正义勇士,都会获得民众的赞许和桂冠,但也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而与反规则者有关的强势主体,一旦对正义之举发出声音,则会对正义勇士形成无形的压力,让勇士进退两难。
当然,胆大而智慧的勇士会义无反顾,他想到背后有众多的民众支持,上有不容侵犯的党组织、宪法和法律赐予的利剑,即使前方是悬崖,他也会继续往前冲,高举规则大旗去完成神圣的使命。
既然正义勇士为了大多数人的权利而战,为了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而战,下面的民众给予了厚望与支持,那么,这个裁判就是一个合格的裁判,各方面都应给予喝彩而不是责难,必要时还应授予“尚方宝剑”。
配图与正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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