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结束了2021年度最后一个开庭,原本定在9:30开庭的案子,等到了11点才开始,开完庭已经12点40了,开完这个庭之后有一种考完最后一门试,开始放假的感觉,整个人也是累的不行,想狠狠地睡一觉。但是回到家却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今天还有点事情没有做完。于是,就想到关于做原告还是被告的问题,提笔记录之。
也算是个老律师了,加起来开了100多个庭,其中做原告的居多,代理被告的也有,也是在开了这么多庭以后才知道,相比而言,做原告比较难,做被告的代理人其实比较简单,尤其是有争议的案件。
从诉讼地位来说,原被告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我们的潜意识了,总是觉得做原告会好一些,法官也会在心里有偏向,好像理直气壮一些。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大部分没有开庭经验的原告,在开完庭之后整个人情绪非常地不好,被告这不认那不对的,原告被气的不行,有时候还要补材料,加大工作量。为什么会如此呢?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告的请求要得到支持,需要花费很多的心思:案由怎么确定、证据怎么取舍提交、瑕疵怎么补全、请求事项如何确定、哪些事实不能写、法律依据是什么等等,所有事项都要考虑清楚。但是,我们的当事人都是普通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没有那么好的证据意识,大部分的证据都是有瑕疵的,所以,不管考虑得多么的缜密,总是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没办法避免的问题。
这样花精力的准备,起诉上去之后,原告就成了靶子,所有提交的材料只要存在瑕疵都会被对方抓住,而开庭的时候有些漏洞是没有办法预测和弥补的,根本不知道被告的暗箭会从哪个角度射来,有些较为生疏的领域,被告的反驳有时候还非常的致命。
今天的开庭亦是如此,开庭前,原告对我微笑,开完庭,原告的眼神都可以杀人,就是因为我找到了证据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但我只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根据现有证据,为被告争取权益,事实真相到底如此,我也不知道,被告所主张的也只是他的正义,真相并不一定会是如此。所以,我给了他一个微笑,然后默默地退出了法庭,最后的公正的由法官来衡量。
总结起来就是,原告不一定就是有理的,有时候有理但没有证据或者证据存在问题。被告也不是不讲道理,只是双方的立场不同,利益不同,甚至还存在被告是无辜的情况,原告撤诉败诉的案子比比皆是。
作为诉讼律师,代理被告是更为快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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