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不是写手的自我“意淫”
文学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条原则,但是有多少写手做到了呢?
当下,有很多人是一“写字”、“码字”为生的,他们的目的不是写出感人的作品,而是按照资本的运作尽快的完成“捞钱”的过程。
1953年,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提出了“文学四要素”理论,认为任何一个文学活动都存在不可或缺的四个要素,即“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在这一理论里,艾布拉姆斯把“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是联系其他三个要素的纽带,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同。这一理论看似简单,但却将纷繁复杂的文学活动理清了一个头绪,沿着这样的方向分析,似乎古往今来各派学者对文学本质的探讨都可以围绕着“四要素”进行分析和解释。
其实,完成作品的最终者是-----读者,任何一种文学形式,都是以读者的接收、接受和产生共鸣,从而形成社会影响,这个影响力产生的强烈程度和延续时间,是根据作品的“沉思、沉淀程度”来决定的。
纵观伟大优秀的作品,无疑是反映人性的、反映民族的、反映时代的......
就是“快餐文学”,也是需要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不是让读者和观众只是为了“烧脑”的。
一个时代的作品如果是都是“资本”来捞钱的,是“写手们”按照一定模板填写的,就成为了当代的“八股文”,真所谓是:时间不够恋爱凑,实在不行就“修仙”。据说现在人工智能已经深入到“创作”领域,可以按照“写手们”的思路完成创作了。
这个过程,似乎是“过往”的集合,人工智能也许是将排列组合玩的纯熟了,换名字、换男女、换顺序.....将若干个作品结合在一起,最后就飞快的完成了一个作品的“拼装”。
网友评论